广电日生人寿保险公司nissay(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FYC)比率 C 部月平均 FYC 比率 100,000 以下 % 100,000199,999 % 200,000299,999 % 300,000 以上 % 继续率 C 90%以上 160% 80%% 140% 75%% 120% 70%% 100% 65%% 80% 60%% 60% 60%以下 0% 第十二条:观察期营业部经理的待遇: 一、 经理津贴:观察期内发放 50%的营业部经理经理津贴,若“观察期”达到营业部经理维持标准,观察期结束后发放扣留的 50%经理津贴。 二、 其它待遇同非观察期的营业部经理。 第五节 总监的待遇 第十三条 业务总监的待遇除按资深营业部经理有关的规定核发外,其余按照下列项目核发。 一、职务津贴:依业务总监的级别,每月按下表核发职务津贴。 职 级 业务总监 高级业务总监 资深业务总监 职务津贴 2,000 4,000 6,000 二、业务拓展津贴:依照业务总 监所辖营业部当月达成 FYC(含直属部FYC)的 ‰核发业务拓展津贴。 三、育成总监津贴:各级业务总监所属营业部经理晋升为业务总监时,自晋升月份起,依晋升的总监所辖部月 FYC的 2‰计提津贴; 四、年终特别奖金:依照总监所辖营业部的年度总成长 FYC(含直属部的FYC)的 ‰核发年终特别奖金。 计算公式如下: 年终特别奖金= (当年度所辖部总 FYC-上年度所辖部总 FYC) ‰ 年终特别奖金最低为零。 第四部分 业务人员的考核 第一章 考核基本规定 第一条 各级业务人员的晋升考核应逐 级晋升,对 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营业部经理中的 优秀人员达到晋升更高一级的标准且业绩为该标准的 倍时可跳级晋升。 第二条 各级业务人员维持考核时,达不到现任职级的维持标准的应逐级降级,对 正式以上各职级业务人员进行维持考核时, 当季增员新人的 FYC和件数 20%回算给推荐人进行 个人业绩 维持考试,回算 FYC和件数最高不超过其考核标准的 50%。 第三条 各级业务主管育成新业务主管( 组或部) 、 行销主任 ,在随后的考核期对原业务主管进行维持考核时,新 晋升小组(部)的团队 FYC 及人力 (行销主任只回算本人 FYC及人力) : 一、第一和第二考核期 100%回算给原业务主管计算维持考核,回算不适用于晋升考核。 以上考核期均指新业务主管的维持考核期。 二、回算期间,原业务主管或新业务主管任何一方请假者,业绩回算不中断,回算期间不顺延。 第四条 在主管晋升的考核期内,被育成组(被增部)仅算为育成人(增部人)的小组数(部数), 其在原主管晋升考核期内的 业绩及人力 均 不计入育成人(增部人)的晋升考核。 当主管育成组数(部数)(含同期育成)超过考核要求的组数(部数)时,可将其同期育成组(部)中多出组(部)的业绩和人力计入育成人(增部人 )的晋升考核。 例如:在 4月进行考核时,若业务主任 A拟晋升为高级业务主任,如 A 仅同期育成业务主任 B,则 B 仅算为 A 的育成小组数, B 小组的人力及业绩不计入 A的晋升业绩;如当 A 同时育成了 B和 C时,可将其中 B或 C的小组的人力及业绩计入 A的晋升业绩;如 A已经育成了 C,在同期育成了 B 时,可将 B小组的人力及业绩计入 A 的晋升业绩。 第五条 行销发展路线人员与组织发展路线人员可相互转任,具体规定如下: 一、行销系列转任组织系列,需本人提出申请,筹备期最长为 9个月。 超过筹备期未转任成功,取消筹备资格。 再次申请至少需间隔 3个月; 二、由行销系列转任组织系列的,均从业务主任职级开始,按照晋升业务主任的条件进行考核; 三、由行销系列转任组织系列的,可带走其 在同组的 增员的业务员(仅限于试用、正式业务员)及其增员的试用及正式业务员所增的业务员(仅限 于试用、正式业务员),并归属其组下。 四、由组织系列转任行销系列的,根据个人业绩和年资确定转任的行销系列职级。 第六条 本章中所提“推荐”“育成”“增部”均为累计数,不是当期完成数,但以 当期考核期结束达到维持标准为条件。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合格人力”,是指: A 类机构:当月 FYC 大 于 1100 元(含)以上的业务人员; B 类机构:当月 FYC 大于 880元(含)以上的业务人员; C 类机构:当月 FYC大于 660元(含)以上的业务人员; 第八条 “有效人力”是指: A 类机构:当月 FYC 大于 500元(含)以上的业务人员; B 类机构:当月 FYC 大于 400元(含)以上的业务人员; C 类机构:当月 FYC大于 300元(含)以上的业务人员; 第九条 在一个考核期中,业务人员累计请假时间超过考核期的一半时间,则一律不予晋级。 正式业务员连续三个月 月均 FYC小于 100元、 试用 业务员连续两个月 FYC为零,电脑将自动做离职处理( 上述 FYC 中不含综合开拓佣金)。 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病、产假休假超过一个月的,由分公司人管室上报总公司营销部经批复后,可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条 各机构营销部人管室在考核的前二个月,需列印电脑考核预警报表下发各营业区。 第十一条 业务主管的晋升考核,需重视工作考核和素质考评。 素质考评指的是对其业务品质管理水平和个人品德、领导能力等方面进行的考评。 工作考核和素质考评不合格的,尽管业绩已达到条件,也不得予以晋升。 营业单位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出勤率≥ 90%; 二、活动率≥ 80%; 三、三个月转正率≥ 40%; 四、犹豫期撤件率 3%。 考核期间承保 的寿 险新契约保费 (含附约 ) 犹豫期撤件率 = 50% + 50% 考核期间承保的在犹豫期内退保 的寿险新契约保费 (含附约 ) 考核期间承保的犹豫期内退保 的寿 险新契约件数(含附约 ) 第十二条 对个别管理能力差、品行差、业绩极差、 费用管理混乱 及固定费用高的业务主管,经申报总公司营销部同意可立即给予 行政 降级,不必等考核期结束。 第十三条 关于犹豫期退保件的考核规定: 一、各级业务员所做的保单 犹豫期 退保,将冲减当期业绩进行考核;对试用业务员,若转正后发生退保使其业绩未达转正条件,将降回试用职级; 二、主管辖下营业单位的 犹豫期 退保件,将冲减 该营业单位退保 当期业绩进行考核; 第十四 条 业务人员经考核后发生异动(如转正、晋级等),异动时间从考核月的一日算起。 第二章 A 类机构业务人员的考核 第一节 各级业务员的考核 第十五条 试用业务员晋升正式业务员的条件: 试用业务员自入司月起于六个月内达到下列条件,自次月起晋级为正式业务员。 试用满三个月; 累计 FYC2500 元 通过转正培训并考试合格 试用业务员如六个月内未晋级为正式业务员, 自 第七个月起三个月内累计 FYC 达到 1500元,可于次月转正。 第十六条 试用业务员的维持条件: 一、 试用业务员如入司九个月内未晋级为正式 业务员,自次月起取消试用资格。 二、 试用业务员连续二个月 FYC(不含综合开拓业绩)挂零时,自次月起取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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