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管理表格汇编(83页)-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设置 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 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 消防控制室 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四、 消防控制室应 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 行要 求,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五、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 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逐级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 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六、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 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 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 、营业 区 之间应 进行防火分隔。 前,实施 动火 的 部门和人员应 填写 《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办理 动火 审批 手续 ,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的 烟道应 至少每季度 清洗 一次。 、 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 、检测 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 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 、营业 区 之间应 进行防火分隔。 前,实施 动火 的 部门和人员应 填写 《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办理 动火 审批 手续 ,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的 烟道应 至少每季度 清洗 一次。 、 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 、检测 和保养。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一、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的 管理 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二、 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 、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备案。 掌握 使用 情况。 四、地下 博物馆 禁止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商品,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及闪点< 60176。 的液体燃料。 五、 博物馆 营业厅不应使用甲、乙类清洗剂。 六、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密闭容器应避免日光照射。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 人员集中的厅(室)以 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消防控制室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三、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四、应列入防火巡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立 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 档案 ;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内容 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 图纸、 图表 ; 应由专人 统一 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 、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关资料; ; ; 、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 ; 、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巡查记录; 、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 ; ;。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编制和 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 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 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二)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 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 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 通讯和联络; :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 启动 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 ,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 向 公安消防机构 报 火 警 ; (二)当班人员 执行预案中 的 相应 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 、设施 扑救初起火灾 ;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练 (一)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二)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三 ) 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四)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 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六)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七)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八)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九)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十)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十一)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填写《 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 做好记录 存档, 并及时进行总结。 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一、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二、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 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三、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应接受事故调查,如 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六、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火灾调查结束后,应 及时 分析 事故 原因 , 总结事故教训,及时 改进 消防安全管理 工作 ,预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并将事故情况记入防火档案。 燃气、 电气设备 安全 管理制度 一、 燃气、 电气 设备管理应明确 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 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 人员 操作; 四、 不得随意 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 乱接电 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 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 以上的间距; 六、 对 燃气管路、设备及 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 电气设备 超负荷运行;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四、 违反 消防法律法规,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控制 室值班 制度 一、 单位应建立消防 控制室 值班制度, 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 每日 24 小时专人 值班 , 值班人数 应不少于 2人。 消防 控制室 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 值班人员 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以及 消防巡查 、 发现问题处置、 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 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 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 和应急疏散 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 119 火警 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 ,同时 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消防 值班制度 一、 单位 应 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 制订每日 24h 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 , 以及 消防巡查 的程序与要求。 二、各级值班人员 严格履行 职责 ,值。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管理表格汇编(83页)-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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