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办法(doc13)-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符。 ( 3)编报的年度决算,必须分清资金渠道,做到报表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帐表相符,表表相符,并附有详细 的决算说明。 ( 4)年度决算由院长、总会计师和财会负责人签章后及时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年终结余计算及分配 医院年终结余包括业务收支结余和专项收支结余。 医院业务收支结余,是指业务收入加差额预算补助减业务支出并扣除当年病人欠费后的余额,其分配应按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转入专用基金,包括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院长基金。 具体分配比例,由各地卫生部门与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医院的专项收支结余,要结转下年度继续专项使用。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五条 医院收入管理的原则 医院是向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 卫生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用,用以补偿医疗服务消耗。 1.要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 2.医院要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治病和收费的关系。 对危重病人在不影响抢救治疗的前提下,及时收取医疗费用。 要及时结算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 3.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检查、治疗的原则,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 4.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人力、设备和技术条件的潜力,扩大医疗服务项目,增加业务收入。 5.医院新开展的各项检查、治疗服务项目,根据国家有关 部门规定,实行按成本(不含工资)收费。 第二十六条 为了切实加强门诊、住院的收费管理工作,医院要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 第二十七条 要切实加强涉外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收入凭证的管理制度。 医院要加强对收入凭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定额、有价凭证的管理工作。 严格凭证的印刷、保管、编号、领发、登记、销号等制度。 防止错收错发,以堵塞漏洞,提高收费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九条 医院为保障资金周转的需要,应建立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 收取预交金时,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确定收取 额度。 第三十条 医院对门诊、住院病人发生的医药费,原则上应当日发生当日人帐,并定期结算。 第三十一条 凡医院从医药部门购人的药品,其零售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加成率计算。 医院自制药品,凡规格、含量与医药部门销售药品相同的,应按上述零售价格计算;凡医药部门无售价的自制药品,由各地制订计价办法。 第三十二条 医院开展的家庭病床、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业余医疗服务、横向医疗联合、咨询服务等所得收入,均纳入预算内管理,由医院统一核算,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订。 第三十三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 ,医院附设的其他服务和生产单位要 “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 第三十四条 要加强病人医疗欠费管理和催收工作,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自费病人医疗欠费,在核定的医疗欠费基金中核销。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三十五条 医院的支出,是医疗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所必需的物质保证。 支出的管理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规章制度,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把事办好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第三十六条 医院支出的管理原则 1.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讲求资金使用效 果。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 3.各项资金的使用要划清资金渠道,分别列支。 4.医院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议,并提出两个以上方案,报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后,专项安排支出预算。 一般性购置和修缮,要经常进行,以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5.医院要积极开展科室核算和医疗成本测算工作,有条件的应进行成本核算。 第三十七条 支出管理 1.统一领导。 医院的各项支出要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由财会部门统一安排、掌握使用。 2.分级归口管理。 医院根据批准的预算, 分级归口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有关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各项支出报销凭证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以资证明。 3.医院各职能科室预算内的开支,要事先提出使用计划交由财会部门审核后执行。 涉及开支计划调整,在预算范围内的由财会部门审批;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要由有关科室提出书面报告,交财会部门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4.支出管理的要求 ( 1)人员经费(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劳动工资计划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 2)公务费,应严格按照核定的预算,采用定额管理的 办法控制支出。 ( 3)业务费,应在保证业务需要的基础上,采用确定消耗定额和消耗比例以及 “ 以收定支 ”等办法进行管理。 ( 4)专项资金(专项补助、专用基金、专项借款、其他专项资金等)要专款专用,计划安排。 第三十八条 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医院的专项资金要根据先提后用、量人为出、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标准办理支出。 包括以下各项资金管理: 1.一般修购基金,按照批准的预算数和年初计划安排使用。 2.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 专门用于按成本收费设备的更新维护。 3.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 职工奖励基金和院长基金。 从当年 “ 业务收支结余 ” 中,按照有关规定的提取比例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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