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大型集团公司综合行政管理制度汇编(58页)-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收集归档 一、档案在形成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及时对有关文字材料和图样进行系统收集和整理,不遗漏、不丢失,保 证全部资料能够真实、完整、齐全地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二、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经办部门或单位的资料员应在文件办理完毕一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及时归档,不得私自留存;文件的复印件可存于本部门备查。 三、以管理中心、筹建处、项目名义发出的日常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和传真件等由本级综合部负责收集、整理,按年度立卷归档。 四、为避免归档档案的遗漏和混乱, 档案员要认真核对归档档案的名称、份数、原件或复印件等情况。 经办人要设立档案归档签收本,列明档案的名称、份数及必要说明并办理签收手续。 各部门资料员每月应与档案管理 员核对档案的归档情况。 第三十九条 分类编目 一、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电脑登记、编号、备份、归档和建立检索目录,提高档案利用率,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档案分类编号方法应尽量考虑计算机管理的要求,并尽量与政府和公共机构的编目方法接轨。 第四十条 档案保管 一、档案室必须做好放火、防潮、防蛀、防盗工作,保持档案完好无缺;一旦出现险情,必须立即向公司行政领导报告。 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非档案管理人员无故不许在档案室逗留。 三、档案发生损毁或丢失时,根据给单位所造 成损失的大小,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 档案借阅 一、借阅任何文件资料,必须办理书面审批及借阅登记手续,归还存档时,经检查无误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二、借阅非机密性文件(包括复印件),须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借出原件,须报管本单位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审批; 三、因办理相关政府事务所需的资料,须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出; 四、借阅机密性文件(包括复印件),须经分管行政副总经理批准;绝密性文件(包括复印件),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外部人员来查阅资料,应出具其单位书面证明,并经分管行政副总经理以上领导 批准,方可查阅; 六、任何人借阅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准拆散案卷、折页、摘抄、复制;不准在文件上作记号、涂改、污损。 确因工作需要摘抄、复制,须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 七、借阅档案者必须严守公司机密,绝不能将档案资料内容外泄;由于泄漏机密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将按奖惩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档案移交 若档案需要向政府部门(专业档案馆)或外单位移交,应将档案移交的详细目录上报行政副总经理或以上领导审批,方可移交。 第四十三条 档案销毁 档案销毁需经管理中心批准,并需档案管理员和管理中心综合 部负责人同时在场监督。 第四十四条 其他 人事、财务、营销等专业档案的管理可根据其特点增加其他要求,但必须遵守本规定基本原则,并由各职能部门负责。 第四节 保密管理规定 第四十五条 保密范围: 一、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内部参阅、秘密级以上的文件。 二、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三、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开发报建、设计施工;诉讼或仲裁事项及纠纷的解决方案等。 四、章程、合同、协议、意向书、制度、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各级机构上报、下发和相互交换的内部文件、资料。 六、各级机构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情况综合文件、资料。 七、各类行政、业务会议的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纪要。 八、财务运作、资金运作计划、统计报表,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金融管理部门的原始数据、资料。 九、人事档案,职工个人工资、奖金及劳务性收入资料,职工情况综合材料。 十、公司各级机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市场调查、预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等专题报告及有关资料。 十一、生产关键技术、生产工艺、技改、营销策略等资料。 十二、招投标资料、底价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等。 十三、工程预算、结算书和各种图纸。 十四、领导人住址、行踪。 十五、各级机构所有印章、财务用章、法人章等。 十六、各级机构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十七、生产事故、意外或突发事件,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四十六条 密级确定:属保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图纸等,应分类编定为秘密、机密、绝密三个密级。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公司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财务报表、统计资料、法律诉讼资料、合同、协 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及其它为秘密级。 第四十七条 保密措施 一、密件应由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盖上相应密级的印章。 二、密件应有专人兼职、保管,存放在保险箱或保险柜内;条件一时不具备的,也应存放在上锁的资料柜、抽屉内。 三、机密级(含)以上的文件传阅至集团领导、管理中心领导;秘密件传阅各项目、筹建处副经理以上级别人员。 非经以上人员批准,不得复制、摘抄或传阅。 四、密件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综合部或主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执行;采用电脑存取、处理、传递 的公司秘密由经办人或电脑管理员负责保密。 五、外出携带密件,由指定人员负责保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查阅、借阅密件,要经各项目第一负责人以上级别领导书面同意,并经 密件保存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 机密件需先经筹建处综合部负责人审批,再经筹建处负责人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借阅。 当天借阅,当天归还。 七、凡涉及保密内容的底稿、资料、文件、笔记簿等,废弃时必须销毁。 八、公司档案室、打字室和职能部门资料室设为保密室,未经管理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保密室。 各级领导的办公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进入。 九、全 体员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预防丢失或被窃取文件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在正常的工作交往中要注意保守公司秘密。 十、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及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的人员予以指定;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部 负责人处理。 十二、公司各级机构在生产经营中如遇有可能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紧急情况,在场员工应立即处理,无法处理时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 对有负面影响的突发事件除有义务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外,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消息;确有必要时对外发言时,应由筹建处负责人以上领导指定专人进行或在统一口径的情况下经筹建处负责人同意或认可后进行。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本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五节 会议组织管理规定 第四 十九 目的:规范会议组织工作,提高会议效率,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十条 分类:周会、月度进度汇报会、年中 /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会 第五十一条 会议的筹办部门:各级综合部。 第五十二条 会议内容 一、周会 传达上级单位有关指示、精神,围绕本单位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和下周工作计划及近期目标,着重检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制定下周计划。 二、月度进度汇报会 检查建设进度。 相关职能部门、各项目对照工作节点,对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进度安排进行讲解。 由于客观不可克服 原因未完成进度的,应在会上提出,由进度考核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免责。 对于在会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工作,在会上予以提出,由领导小组进行工作协调,最终确定进度安排及责任部门、协办部门。 考核。 在介绍当月进度执行情况后,由进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月度进度控制表》对责任部门和协办部门进行考核,在各项目提交的《月度考核表》上进行评分。 三、年中 /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会 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对企业发展进行战略性思考,并提出下一阶段发展计划。 第五十三条 会议的举办单位 周会:管理中心、筹建处、各项目 月度进度汇报 会:筹建处(管理中心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会议) 年中 /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会:管理中心 第五十四条 会议记录 各级综合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并将会议记录抄送上级单位。 第六节 台帐管理规定 第五十五条 目的:台帐作为每个岗位的工作日志,用以详细记录每个岗位的相关工作内容。 建立完整的台帐,有助于资料查阅并且成为制定各类报表的基础,便于各级领导了解实际经营状况。 第五十六条 台帐分类:台帐分为经营分析型台帐及管理控制型台帐。 一、经营分析型台帐:一般为数据型台帐,如财务、工程类台帐。 经营者可以通过其随时掌握 公司的经营状况,是经营分析的最直接和最重要资料来源,通过对这类台帐的分析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目标实现情况,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管理控制型台帐:每个部门的日常工作台帐,依此来掌控每个部门的工作进展状况。 通过对此类台帐的控制,可以使各项管理工作处于受控状态,一方面可以对所有的过往工作有所记录,另一方面也可时刻对目前的工作状态有所控制,同时也可根据情况对下步工作计划做出安排。 第五十七条 台帐系统及编写部门 一、财务系统台帐,责任部门:管理中心财务部; 二、行政人事系统台帐,责任部门:管理 中心综合部、人力资源部; 三、开发调研系统台帐,责任部门:管理中心开发部; 四、法律合约系统台帐,责任部门:管理中心法律室; 五、招标系统台帐,责任部门:管理中心下属招标中心; 六、工程系统台帐,责任部门:筹建处工程部; 七、设计系统台帐,责任部门:筹建处总工室。 以上各责任部门负责编写台帐样表,报管理中心综合部汇总下发。 第五十八条 台帐填写要求 一、口径统一 各级部门应使用由管理中心综合部统一下发的台帐样表,并根据样表上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填写。 各级部门在归结本部台帐时,须保持用词的前 后一致性。 二、数据统一 当次核准有关数字,使总数与明细能一一对照。 注意历史数据与当月发生累计数的统一性,杜绝前后不一的情况。 三、格式统一 表格部分要水平居中、垂直居中。 表格顶端统一使用“单位”、“岗位”格式,表格结束时统一使用“填写人”格式。 没有内容显示的位置请以“ — ”表示。 四、专人填写 每一台帐必须由专人负责建立和登记,并用 EXCEL 或 WORD 格式建立以便为公司办公自动化工作做好准备。 五、日清月结 各填表人应每日整理台帐内容,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归结,下月启用新的空 白台帐。 六、 注意保密 重要台帐特别是数据型台帐,应设置文档修改与查看密码,防止错误操作或无关人员阅读。 七、 台帐交接 台帐交接工作是员工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七节 值班管理规定 第五十九条 在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综合部应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 理突发性事件并适时采取各项必要措施; 二、 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 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四、 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 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六十条 员工值班时间 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六十一条 员工值班由综合部统一安排。 第六十二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 第六十三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报告领导。 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十四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 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六十五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值班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六十六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给予嘉奖。 第六十七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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