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房地产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含32种常用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12表,并附相关证据,由监理单位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后由项目公司工程部进行审核,如果确认确实是由于建设单位责任的,应由监理公司、项目 工程部 、施工单位三方进行协商,确定索赔额度。 并由项目 工程部 经理审核后报工程管理 中心 、成本控制 中心 、 总裁办公室 法务专员及相关中心总监进行审核,必要时请法律顾问审核,形成统一意见后由 分 管负责人 进行审批。 审批件原件在成本控制 中心 备案。 ( 《 工程索赔审批表 》 见 附件 十 七 ) (二) 由于施工承包单位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项目公司、监理单位与施工单 位组织协商,协商成功后按上一款中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协商未果的,可通过法律诉讼方式等方式解决。 第六章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第四十六条 质量控制的原则: (一)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 (二) 以人为核心,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 ; (三) 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四) 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以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四十七条 工程管理 中心 要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按有关 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 地质 勘察、施工单位,在合同中必须有质量条款,明确质量责任,并真实、准确、齐全地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八条 项目工程部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 第四十九条 工程管理 中心 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 第五十条 项目工程部在工程施工中,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原 审查机构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一条 工程部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未经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十二条 项目工程部按合同的约定负责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13第五十三条 质量管理 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规范体系由《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各各专业验收规范共同组成,在使用过程中它们必须配套使用。 各专业验收规范具体包括:《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成。 第五十四条 质量控制其指导思想:“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 : (一)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 规范的规定。 (二)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 件的要求。 (三)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 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方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六)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七)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八)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九)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十)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十一) 工程管理 中心 应加强质量风险分析及早制定应对策和措施,重 视工程质量事故的防范处理,避免正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进一步分化和扩大。 第五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一) 原材料进场检验; (二) 过程质量检查,通过进行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的手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 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查; (四)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五) 质量问题的处理; 14(六) 对施工分包的控制等; (七) 其他质量管理内容。 第五十六条 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设备(下简称“原材料”),进场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写《材料报验单》,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经监理单位验证或取样送检合格,方可使用。 项目公司工程部和工程管 理 中心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 整改通知单》见附件十 八 , 《 罚款 通知 单》见附件十 九。 第五十七条 (一) 施工单位必须提交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证明书》,填报《材料报验单》等资料,经监理单位核验无误; (二) 由监理单位材料见证人按规定取样,并送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 如果原材料未经监理单位材料见证人见证、未在指定的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自行送检,检测过程无材料见证人见证三种情况下虽有试验报告应视为试验报告无效,原材料不能进场使用; (四) 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在工程 上使用,必须在限期内退出现场。 (五) 若施工期间找不到原合同指明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工程部提交申请报告 、 项目工程部核实后交 工程管理 中心 对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交 成本控制 中心及 分管负责人 审批 、 对于建筑装饰材料需交 工程管理中心 设计 部确认 后才能更换。 严禁不经报批跟换材料。 见材料变更流程。 第五十八条 项目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必须每天巡视所管现场二次以上,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凡属质量控制点都应 旁站监督 ,检查内容为施工材料、成品的质量,施工工艺、工人操作是否按规范、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执行。 下列 部位必须参加验收: (一) 桩基础工程的下钢筋笼、砼浇筑及打压桩等隐蔽工程; (二) 地下室底板、顶板、侧墙浇筑砼及防水处理; (三) 转换层砼浇筑; (四) 屋面结构层砼浇筑及防水施工; (五) 给水、采暖空调系统的打压试验、试运行试验及排水系统的通球、灌水试验; (六) 后浇带砼浇筑; 15(七) 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重点内容。 第五十九条 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查: (一) 主要设备的到货检验:主要设备(如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消防控制柜、柴油发电机组、空调主机(冷水机组、热泵机组)、空调机组、风机盘管、水泵、电梯等到场后必须进行到货验收。 设备进场必须具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进口设备必须具备海关商检证、原产地证明等。 由施工单位填写《设备进场报验单》。 由项目公司工程部会同工程管理 中心 (必要时)、设计单位(必要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到现场开箱检验,经检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场安装; (二) 电气设备及配电线路的绝缘检查和接地极电阻测试: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高低配电柜、控制柜、消防控制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及安装好的电气线路,未安装的电力、控制电缆。 应在安装和使用前做绝缘和耐火等级检查,经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工程部核验后签证后方可进行通电试验。 楼房电气保护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应测试合格并 做好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三) 给排水管道的严密性试验:给水管道,应做分段和系统打压试验。 分段打压试验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旁站检查验收,系统打压试验,由项目公司组织验收。 打压试验应做好记录,渗漏点要有专人跟踪处理。 对于排水管道(污水、粪水管)、雨水管及空调冷凝水管安装完后应做灌水试验,检查其渗漏情况。 检验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验收; (四) 主要机电设备的单体检验、调试、试运转:电梯、消防系统、水泵、通风、空调设备机组(含冷风柜、风机盘管)及电机、变压器、配电箱柜安装后,应进行单体试车调试,试运转检验。 试验由 项目工程部组织(必要时 工程管理中心 参加检验), 工程管理中心设计部 、成 本 控制 中心 及物业 管理公司 (必要时参加), 试验结果要填写记录,符合要求的,由参加检验人员签证确认; (五) 其他需要检查的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十条 分项工程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监理公司项目公司工程部进行检查,需要报总部有关部门参加验收的,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填报《工程质量 (材料 /构配件 /设备) 内部报验单》报总部有关部门审核审批。 ( 《工程质量 (材料 /构配件 /设备) 内部报验单》 见附件 二十 ): (一) 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6(二) 分项工程验 收的重点为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是否均符合质量要求并经过验收、检验批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等,验收应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质量标准进行; (三) 分项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发出《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并再次报验; (四) 分项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十一条 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公司首先组织内部预验收: (一) 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预验收合格后组织正式验收; (二) 验收不合格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再次报验; (三) 分部工程预验收的重点为分部工程 所含的分项工程是否均符合质量要求并经过验收、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等,验收应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质量标准进行。 第六十二条 分部工程正式验收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 (一) 项目公司工程部需要通知设计(勘察)单位、 工程管理中心 等单位参加,需要政府部门参加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邀请政府质检单位参加验收; (二) 进行正式验收,参加验收各方提出验收意见; (三) 验收合格的,由项目公司工程部填报《工程质量 (材料 /构配件 /设备) 内部报验单》报总部有关部门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各方签署验收工程验收单,验收未通过,签署《整改通知单》; (四) 验收通过后项目公 司工程部将各种资料进行存档,并将验收报告报 总部 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六十三条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如果不通知监理、甲方进行验收就进入下一施工工序的,一律视为不合格,隐蔽工程不进行报验直接封闭的,一律打开进行验收,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施工样板的验收: (一) 凡装饰工程(外墙、室内、大堂、电梯前室等)、橱柜安装、抹灰、厨、厕、卫生洁具安装、给排水管道的龙头、门窗、幕墙、园建、绿化等,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施工样板”; (二) 制作“样板”必须有小样或排版图,其中涉及到墙面、地面、吊顶的排版图, 17应将电源开关、插座、水管龙头 、消防探头、喷洒头、安保探头等, 在图纸上予以标明,施工单位需在主体工程施工前报监理公司、项目 工程部,由监理公司、项目公司工程部 及工程管理中心 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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