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设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含常用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全、环保措施、安全交底、个体防护和人、物、环境等各种因素。 事故调查的程序 事故发生后,依据事故严重程度,按 条成立相应调查组。 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发生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做好详细记录、拍照,并要求事故单位绘制事故现场图。 组 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 确定造成事故的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责任单位按调查组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并上报建设公司 )。 建设公司审批对事故单位上报的有关事故责任者处理决定。 5 事故结案 4 重大事故以上的事故经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后,即为事故结案。 根据规定,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 60 天内结案,特殊情况需经安监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不得超过 90 天。 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 60 天内应上报事故档案。 6 事故责任者的确定及处理 事故责任的分类:事故责任可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 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 因设计或方案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或方案编制人负责; 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者负责; 因管理者做出错误决定、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管理者负责; 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操作安全知识而造成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因缺少安全、环保防护装置(设施)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未经许可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 凡因下述原因造成事故,应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a) 工人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工种考试合格就安排上岗操作的。 b) 安全、环保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的。 c) 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或规程不健全的。 d) 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 e) 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致使重复发生同类事故、事件的。 f)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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