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电业局营销差错考核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电费者。 1 用电受理、工作票填写错误或未及时传递,造成电量、电费多收、少收者。 1 收费单据漏盖收费章或收费章被盗失职者。 1 月末结帐,电费收入未及时上缴者。 1 擅自委托他人进行装、拆电度 表和抄表收费者。 未按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票者。 2 计量装置有异常情况,未及时处理,造成电量、电费多收、少收者。 2 丢失、损坏设备、仪表者。 3 2 装表接电错接线、错装、错记、漏记倍率和错记、漏记电度表底而造成电量、电费多收、少收者。 2 电度表互感器校验不正确,或未经校验即投入运行,错写试验报告或计量设备修校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投入运行后造成电量电费多计、少计者。 2 未按周期更换,修校电能计量装置及事故表不及时处理造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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