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医院输血科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汇总并进行总结分析。 输血科标本管理制度 配血标本送到输血科后 , 要有专人接受标本 , 并检查血量 、 标本联号 、 姓名、 血型、病房、床号齐全,如有遗漏应拒收 ; 初检和复检标本送到实验室后,要有专人接受手续,并要检查留样试管、标 签 、 编号 、 血型是否齐全 , 检查合格后双方签字 , 做好登记 , 注意标本份数、来源和日期等; 查血标本留样足量,并观察是否有溶血、乳糜血,如有此现象应重新留标 本并做好记录; 受血者 、 供血者配血标本和全血复检标本 , 实验后要放冰箱 46OC保留一定时 间 (一般为两周 ), 以便病人用血后发生问题时 , 查找原因。 血清标本应放在20OC以下温度保存半年以上 , 以备患者输血后发生输血反应和输血传染病的 追查; 实验室废弃的血标本,必须在焚烧炉焚烧 ,以免污染环境; 阳性结果注意保密,阳性标本应严格管理,消毒后处理,所用实验器材,用 后焚烧或消毒。 输血科标本接受制度 初检和复检标本送到实验室后,要有转入交接和登记手续; 检查留样试管、标签、标号、姓名、血 型 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拒收。 检查 合格,双方签字,做好登记,注明标本份数、来源、日期等; 查血标本留样是否 有 34ml,并观察是否溶血、乳糜血,如有此现象应在留 标本并做好记录; 将血标本试管放 37OC水浴 10 分钟,以利血清的析出; 孵育后的标本,经离心后以次分发进行各项 检测 差错事故的登记、报告制度及处理程序 一般差 错 血型鉴定错误、漏报、错报、误报检测结果。 严重差错 错发血液并已给患者输入,发生严重发应者。 各种原因造成血液污染 ,已将污染血液输入患者体内但未引起严重反应者。 事故 错发血液已输入患者体内发生严 重 反应并导致患者脏器功能损害或死亡 者。 各种原因造成血液污染 , 已输入患者体内导致患者脏器功能损害或者死亡 者。 报告及处理办法 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设置登记人员,负责差错事故登记,每月在月报表 内认真填写。 差错发生后,科主任及相关人员应主动与临床科室协作,迅速处理,防止 差错发展为事故 ; 并注意查找原因。 事故发生后 , 科主任及相关人员应主动与 临床协作,迅速处理,竭尽努力减少事故所导致的危害。 当发生差错事故时 ,当事人应于差错事故发生后三天内提交书面分析材料, 说明事件经过 、 差错 、 事故的处理与结果 , 分析原因及教训。 科室主任应于一 周内组织科室人员分析原因,找出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差错事故定性后,依据医院相关差错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输血管理委员会信息反馈制度 每半 年召开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必要时邀请相关临床科主任参加会议。 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听取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和输血科主任反馈 , 全院临床用血情 况 (成分输血率、输血前检查、输血指针的掌握、审批制度、 Rh 阴性比例、输 血反应等情况 )。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 ,临床科室及输血科反馈的信息由主任委员提出整改措施及方案。 输血科查对制度 一 、 收临床输血申请等单据时,要查填写是否规范,查临床诊断、输血 目的、输血史和妊 娠史 、 病人的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科室 、 床号 、 病案号 、 输血前检查 、 申请医师 及科主任意 见的填写是否清楚,查交费手续。 二、血标本必须核对输血申请单上提供的病人姓名 、 性别 、 床号 、 住院号与实际病人是否一致。 如果二者不一致 , 必须重新抽取标本 、 不允许修改错误标签或错误申请单。 三、检查标本的数量与质量。 受血者全血样本 2ml(每增加一借助全血或红细胞的输注,配血样本须增加 1ml),稀释和溶血的标本不能使用。 四、入库的查对制度: 运输条件 : 血站送血人员必须用放置了冰袋的专用储血箱运输血 液 (血小板除外) 外观检查 :(凡血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入库) ①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② 血袋有破损、 漏血; ③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④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⑤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⑥ 未摇动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⑦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标签的查对:包括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编号和血 型 、 血液品种容量 、 采血日期 、 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 、 有效期及时间 、血袋编号(或条形码 ),储存条件等。 五、受血者血样的查对制度 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申请单上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 病案号 、 病室 /门急诊 、 血型 、 输血史 、 孕产史 、 诊断及医生 、 科室主任的签 字。 (如备全血超过 2020ml 需医务科签字备案,急诊用血除外 )。 受血者标本上标明病人的姓名、住院号、病室、床号、采血日期。 受血者标本上标明的资料不能涂改,否则应退回重抽。 急诊和手术室用血可以暂时没有科主任和医务科的签名,第二天补签。 六、交叉配血时的查对制度 受血者配血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三天之内的。 配血者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 受 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 和 供血者 ABO 血 型 (正 、 反定型 ), 并常规检查患者 Rh( D) 血 型 (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可除外 ),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 叉配血。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 胞 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 、 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 进 行交叉配血实验。 机 器 采浓缩血小板、血浆等应 ABO 血型同型输注。 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实验由两 人 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 毕 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实验结果。 七、发血时的查对制度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 、 性别 、 病案号 、 门急诊 /病室、 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 以 及保存血的外观等, 准 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①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② 血袋有破损,漏血; ③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④ 血浆呈乳糜或暗灰色; ⑤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⑥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得界面不清或界面上出现溶血; ⑦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⑧ 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血液发出后 , 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 2— 6℃冰箱 , 至少 7 天 , 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血液一经发出后不得退回。 输血科清洁消毒制度 目的 :保证实验室日常内务管理及清洁工作顺利进行。 范围 :实验台面实验室地面、离心机等。 负责人 :输血科全体工作人员。 操作程序: 实验台面和地面清洁 每次实验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并记录,清洁工具不得混用。 实验台面选用 2020mg/l 有效氯溶液擦拭 , 定期用 20%的 84 液擦拭 ; 实验室地面用 500mg/l 有效氯溶液清洁,每周至少用 20%的 84 液清洁一次。 清洁完成后,用紫外灯照射实验台面 30~ 60 分钟,并做好登记工作。 实验 操 作 过 程中 出 现 血 液 /痰 液 等 不慎 泄 漏 至 实验 台 面 , 应 立 即 停 止实验,用 20%84 液浸住污染区域,再用滤纸片覆盖 30 分钟左右,然后用软布蘸2020mg/L 有效氯溶液反复清洗 , 再用 75%酒精擦拭 ; 必要时紫外灯照射 3060分钟后方能开始实验。 输血科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是安全管理一个重要方 面 ,本着符合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基本要求 , 本实验室根据容器要求 、 生物危害或其他危害的标识 、 实验室废弃物在实验室内处理办法 、 送医疗机构集中处理 等 四点要求 ,分 别制定了以下几点: 所有实验室废弃物皆应放置在一个指定的、防破裂、防渗漏的容器内。 根据 其危害性质,分类放置,容器上有明显标志 , 如具有生物危害的实验室废弃物应放置在双层黄色塑料口袋中;尖锐器具应防在防破裂、耐穿刺的容器中。 废弃物在实验室内处理有专人负责 , 按要求将废弃物处理后方得携带出室外。 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废弃物 , 应消毒或灭菌后处理 ; 含有毒性物质的废弃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 无害化处理后的废液可由下水道排出 ; 含同位素标记的试剂 、 废液 、 用具等应用专门容器 、 在专门地点存放 , 10个半衰期后方可处理; 必须由医疗机构集中处理的实验室废弃物 , 按医疗机构规定 , 及时送往专设地点集中处理。 运送途中防 止废弃物的泄露、丢失; 废弃物存放处应有防鼠、蝇、蟑螂等进入的设施; 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最终去向应有记录。 输血前检测实验程序 实验要求 血清和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和抗体检测 , 最好是血清标本 , 标本使用限制 在 3天 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以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 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 , 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的 5ml 标本。 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 , 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 , 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的比较。 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的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并完 全符合,否则应重抽标本。 对所有用国的献血员和受血者标本必须在 160C 冰箱至少保存 7 天 , 所有实验都必须保证观察和记录同时进行 , 且记录和资料都必须至少保存 5 年。 血型检测 要求完成病人 ABO 正反定型、 Rh( D),献血员血型 ABO 正定型(必要时做 Rh 血型 ), D 阴性病人必须做 Du 实验确定。 交叉试验 受血者交叉配血时所用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 配血时要逐项对输血申请单 、 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 , 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 血 型 (正 、 反定型 ), 并常规检查患者 Rh( D) 血 型 (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 Rh( D)检查除外 ),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凡是输注全血 、 浓缩红细胞 、 红细胞悬液 、 洗涤红细胞 、 冰冻红细胞 、浓缩红细胞 、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 , 应该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新鲜血浆应与 ABO 血型同型输注。 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必须 按 《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 》 要求完成凝聚胺交叉 试验和检测不完全抗体的交叉试验(酶 法 、聚凝胺法、抗人球蛋白法 )。 除紧急输血和自身输血外,所有输入红细胞的其他制品均要求做血交叉试验。 其他试验 另外必须开展的试验有抗人球蛋白试验 , 抗体筛选 、 抗体鉴定 、 新生儿溶血病的全套实验。 改良低离子聚凝胺法促进剂实验操作规程 目的 :减少交叉配血试验的假阳性。 适用范围: 交叉配血、血型鉴定、抗体筛检血型血清学试验。 试剂来源: 中山市生科试剂仪器有限公司 采集与处理: 脉采血 34ml,并观察是否溶血、乳糜血,如有此现象应再留标本并做记录。 检查留样试管、标签、标号、姓名、血型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拒收。 将血标本试管放 370C水浴中 10 分钟,离心。 标准操作: 主 (次 ) 管加入 受 (供 ) 血者血清 2 滴 , 加 供 (受 ) 血者 4%红细胞盐水悬液 1 滴。 各管加 , 混匀 , 静置 1 分钟 , 各管加 Promoter1 滴 , 混匀 , 3000转 /分离心 15 秒,倒出上清液(残留约 ),扣摇,肉眼可见明显的凝集状(如无凝集须重做 ),加假凝集清除液 1 滴 与管底,轻摇,凝集 1 分钟内消 失呈均匀混悬液,为阴性,凝集 1 分钟内不能被消除,即为阳性。 结论: 阳性表示 受 (供 ) 血者血清中含 供 (受 ) 者红细胞血型 Ag 相应的 Ab( IgG、IgM),供受血者不相容,阴性表示供受血者相容。 注意事项: 操作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试验 , 红细胞浓度 、 血清滴量 、 反应时间、离心速度等均可影响试验结果。 若为弱凝集结果 , 本试剂盒按下述试验操作方法 , 还可进一步提高试验灵敏度。 试验操作方法如下: 检测管中加试验血清 2 滴, 4%红细胞盐水悬液 1 滴。 加 , 混匀 , 静置 1 分钟 , 各管加 Promoter2 滴混匀 , 3000 转 / 分离心 15 秒 , 倒出上清 液 (残留约 01ml), 扣摇 , 肉眼可见 明显的凝集 状 (如无凝集须重做 ),加假凝集清除液 1 滴于管底,轻摇,凝集 1 分钟内消失呈均 匀混悬液,为阴性,凝集分钟内不能别消除,即为阳性。 检测标本应为非抗凝血 , 如标本中含抗凝成分的含量过高明显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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