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医院血液净化管理工作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容积),复用后 TCV 应大于或等于原有 TCV 的 80%。 透析膜完整性试验良好。 15. 血液透析器复用次数应根 据血液透析器 TCV、透析膜完整性试验和外观检查来决定,三项中任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废弃该血液透析器。 采用自动复用程序,低通量血液透析器推荐复用次数不超过 10 次,高通量血液透析器推荐复用次数不超过 20 次。 16. 废弃的血液透析器应按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严防锐器伤。 17. 工作人员每年接受体检,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18. 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进入血液透析室的人员必须更衣、换鞋等,注意手卫生。 血液净化室医疗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一、科主任是各科室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内的设备由专职技师负责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 二、每台大型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购买的申请,论证书,招投标合同,机器安装验收报告,日常的维护保养记录,故障记录和维修记录。 三、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技师及时进行修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科主任和设备科的医疗器械维修组,如需请经销商维修人员维修,必须事先征得设备科的同意,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调整、修理机器,否则,致使故障扩大或造成损失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维修费用在万元以上时要写好维修申请报告,科主任签字后交设备科及医院领导研究。 四、科室应保持设备工作环境清洁、干燥,做好防尘、防潮、防爆、防水、防电磁波、防静电工作。 保证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 五、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程序后才能上岗工作。 六、科室室使用的水处理设备、透析机、透析器、滤过器、吸附器、血浆分离器、血路管道、内瘘穿刺针及各类中心静脉留置导管等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Ⅲ类医疗器械(血液净化设备和血液净化器具,编号 684504)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透析机 透析机要在设备规定的环境下(包括温度、湿度、电压、供水压力等)使用,按照 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机器正常运行和患者安全。 正在使用的透析机要运转正常、超滤准确、监测系统和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每台透析机要建立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包括透析机的出厂信息(技术信息和操作信息)、操作运转和维修记录等。 (二)水处理设备 水处理设备要在设备规定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电压、供水压力、供水量等)使用,以保证机器正常运行、供应充足的反渗水。 水处理设备包括前处理系统和反渗机。 前处理系统包括沙滤装置、除铁装置、吸附装置、过滤器、离子交换装置等,应根据水质情况进行相应的配置。 反渗水供应线路上不应有开放式反 渗水储存装置,防止二次污染。 如果供水压力不足或经常中断,可以在前处理系统前设立储水装置。 水处理设备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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