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对批而未征土地的处置。 尽快依法征收,补偿到位。 对原批准的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批准征收的 土地仍维持批准前的原状、地类未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使用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法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新国土资发〔 2020〕 276号)执行。 对征而未供土地的处置。 各有关单位对已落实用地项目、 5 近期可供地并符合供地政策的,在 2020年 8月底前必须供地;对原项目已发生重大变化、近期无法落实而能够调整给其他项目使用的,要严格按照供地政策尽快调整项目供地,并优先安排民生项目用地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因规划调整等原因近期无法供地又不能调整给其他项目的,要依法纳 入政府储备。 对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 ( 1)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后 ,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且不超过 1年的,责令限期开工建设;( 2)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时间超过 1年不满 2年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责令限期开工建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1年;( 3)连续 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 征收前为耕地的,交还原承包农户进行耕种,或由村集体组织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发包。 ( 4)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限期开工;确实无法协调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相应补偿。 ( 5)房地产开发用 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满 1 年的,征收不低于土地出让金 20%的土地闲置费;满 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6)闲置土地上依法设立抵押权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参与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 2020 年 8 月 11 日 9 月 1 日) 2020 年 9 月 1 日前,我区将接受 XX 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成立的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对全区批而未供、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按照不低于 20%的标准组织现场核查。 对工作不 6 力,未通过验收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总结完善阶段(( 2020 年 9 月 2 日 9 月 20日) 对全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探索建立预防闲置土地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把清理处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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