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优惠券及兑换券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理 单 位 总 管 理 室 修 订 日 期 GC80310 (第 1 页共 2 页 ) XX 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标 准 书 22. 优惠券及兑换券上需有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或盖章)。 如为个人或 单位购买,联络单需会管理单位主管及财务主管;优惠券按券面价值收费, 兑换券按联络单开具之折扣价格收费,由财务部出具收款凭据。 23. 券上如有涂改则视为无效,遗失或过期时不得补发。 24. 有效期:优惠券有效期为 1 年;兑换券有效期为 60 天(依券面上有效期限为准)。 3. 使用及回收: 31. 优惠券、兑换券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不予找零或兑换现金。 32. 优惠券、兑换券购买时各店需依成车之零售价开立发票。 33. 券回收时需有各店之店章。 六、 冲 销: 61. 各店与公司结算时,优惠券、兑换券视同货款回收,与存根编号相对应。 62. 优惠券依券面之金额冲销,兑换券依券上注明车种零售价 9 折冲销。 63. 各部门因公关需要申请之优惠券或兑换券,所产生。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