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晟物业服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同,应保留两份原件,经办部门保存一份,总经理办公室保存一份。 第十七条 接管物业资料工程图纸资料由行政办公室保存原件。 第十八条 业主、客户档案在业主、客户入住登记时由各物管部客户服务中心(管业部)同时建档,按房号一户一档建立。 业主、客户档案要列出清单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防止业 主、客户档案丢失。 第十九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五章 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条 档案保管的要求:维护档案的完整性(质量和数量上的完整);维护档案的安 全性(物质和法律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设有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设施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由收、送档案材料人员签字。 第二十三条 科学的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 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第二十四条 档案要分类,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第二十五条 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第二十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第二十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第二十八条 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资料销毁清单》,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第三十条 凡掌握公司档案资料的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档案资料。 第六章 档案保存期限 第三十一条 文件保存期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司其他规章特定着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永久保存 ( 1) 公司章程; ( 2) 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 3) 财务报表; ( 4) 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奥晟物业服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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