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山西鑫吉丰包装有限公司新建epe珍珠棉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废水污染源及其处理和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产工序挤出机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故仅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利用租赁生产车间周围设置旱厕,不设食堂、浴室,生活污水产生 不连续,水质简单,用于周围道路洒利用,不外排。 环评阶段: 本项目利用租赁生产车间周围设置旱厕,不设食堂、浴室,生活污水仅为少量的洗漱废水,产生不连续,水质简单,用于周围道路洒利用,不外排。 验收阶段: 与环评一致。 噪声及其处理和排放情况 环评阶段: 本工程噪声声源主要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对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同时利用厂房建筑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等措施。 12 验收阶段: 与环评一致。 固体废物处理和排放情况 ( 1) 生产工序产生的边角料 环评阶段: 集中收集,外售其它企业作原料利用。 验收阶段: 与环评一致。 ( 2) 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固体废物 环评阶段: 项目在每年的大修过程中,产生少量设备维修的废机油及废棉纱手套,每年产生量分别废机油。 依据《危险废物名录》 (2016),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 90024908,暂存于厂区东南侧单独间内,面积 5m2,内设高密度聚乙烯塑料桶收集废机油,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 废棉纱依据《危险废物名录》 (2016),纳入危险废物一并处理。 验收阶段: 与环评一致。 本项目已在厂区内设置了危废暂存间。 并与 山西新鸿顺能源有限公司 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 3) 废活性炭 /棉 环评阶段: 项目用活性炭吸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活性炭每半个月更换一次(具体可根据生产中实际废气处理饱和度情况及时更换,以 免影响处理效率)。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验收阶段: 与环评一致。 本项目已在厂区内设置了危废暂存间。 并与 山西新鸿顺能源有限公司 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 4) UV 光解机更换的废灯管 环评阶段: 项目使用的 UV 光解机每年需定期更换一次灯管,产生约 3kg/a,纳入危废。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分区堆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验收阶段: 与环评一致。 本项目已在厂区内设置了危废暂存间。 并与 山西新鸿顺能源 有限 公司 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 5) 职工生活垃圾 环评阶段: 本项目定员 8 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验收阶段: 与环评一致。 13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废气治理措施 工程拟在 EPE 发泡生产线成型工序设置半封闭的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引入 UV 光解 +活性炭处理后,经 15m 排放筒排放。 有机废气收集率 90%。 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 70%。 工程在复合机、胶机、覆膜机等设备上方共设置 4 个半封闭的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引入 UV 光解 +活性炭处理后,经 15m 排放筒排放。 有机废气收集率 90%。 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 70%。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挤出机配套设有冷却塔 +循环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利用周围已建设的旱厕,不设浴室和食堂,生活污水产生不连续,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利用,不外排。 冷却水循环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为挤出机、复合机、冷却塔、冲压机、覆膜机、引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其噪声值介于 7090dB(A)之间,经相应的降噪声措施处理后车间外噪声可以控制在 60dB(A)之内,再通过建筑物门窗、墙壁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噪声将会大幅度地衰减。 经噪声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生产工序产生的边角料集中收集,返回生产系统利用。 养护过程中产生少量设备维修的废机油、废棉纱手套及废活炭 /棉、废灯管,依据《危险废物名录》 (2016),均为危废,纳入危废处理范围处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存放,其中废机油存放于高密度聚乙烯塑料桶内,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14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总量控制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 (晋环发〔 2015〕25 号 ),不需向当地环保局申请污染物控制指标。 环境管理、环境监测 严格按环境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措施,明确职责,专人管理,切实搞好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保障环保设施的政策运行。 15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小店分局 并环小审批字 [2019]20 号 《关于 山西鑫吉丰包装有限公司新建 EPE 珍珠棉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批复及实际完成情况见下表。 表 8 环评批复及实际完成情况一览表 环评审批意见要求措施 实际建设情况 并环小审批字 [2019]20 号 你单位报送的《 山西鑫吉丰包装有限公司新建 EPE 珍珠棉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同时提出以下环境保护批复意见: 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郜村辛郜路 18 号。 租赁空置厂房和办公室,总占地面积 2500m2,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根据工艺生产要求,建设原料、产品堆放区及装配区。 生产车间南侧为生产加工区,布设各生产设备。 项目不设食堂、洗浴设施,总投资 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如改变工程内容、规模和地址须另行申报。 对本报告表未涉及的其它建设内容,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要求,另行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 二、 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报告表的规定,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 项目运营期冬季生产车间不采暖,工作位采用电暖气供暖,办公区采用冷暖空调采暖;项目 EPE 发泡生产线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然后将有机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 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 , 废气经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在珍珠棉异形包装 生产过程废气和珍珠棉覆膜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废气产生设备上各设集气罩收集 , 然后将有机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 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 , 废气经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 禁止新增大气污染源。 已完成, 项目运营期冬季生产车间不采暖,工作位采用电暖气供暖,办公区采用冷暖空调采暖;项目 EPE 发泡生产线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然后将有机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 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在珍珠棉异形包装生产过程废气和珍珠棉覆膜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各废气产生设备上各设集气罩收集,然后将有机废气通过引风机引入 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四、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利用;产生的废机已完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利用;16 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产生的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已与 山西新鸿顺能源有限公司 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五、 本项目生产工序挤出机冷却水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用于厂区酒水抑尘,禁止污水外排。 已完成 , 项目生产工序挤出机冷却水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用于厂区酒水抑尘, 无废水外排。 六、 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期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噪声及运营期挤出机、复合机、冷却塔、冲压机、引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 ,经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安排施工、生产时间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已完成 , 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期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噪声及运营期挤出机、复合机、冷却塔、冲压机、引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安排施工、生产时间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七、 该项目所在区域如遇政策性规划,须无条件关停或搬迁 / 报告表和本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逐项落实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由我局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目前正在进行环保验收工作 由上可见, 山西鑫吉丰包装有限公司 已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要求 建设了本项目。 17 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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