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新万能瑞盈保险业管实务要点(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述约定规则。 4.既往已投保福禄双喜产品后续组合投保瑞盈两全保险时,应在《个人保险投保单》(单证代码1110或1108)的“交费方式”中勾选“一次交清/趸交”;在“备注”栏中填写“同意将(保单号)保险合同项下的生存金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本投保单项下投保人的万能账户”,并由福禄双喜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旁签字确认。 其他要约内容的填写参照上述规则。 (二)投保资料录入1.传统渠道纸质资料录入在系统配套支持基础上,投保资料录入统一采取外包录入,业务处理参照现有外包录入实务规则。 2.国寿e家电子化录入该险种与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组合投保时,客户选择将福禄双喜的生存金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投保人万能账户的,由销售人员在国寿e家平台对应完成电子化录入。 其他录入规则参见现有“国寿e家”电子化投保业务处理流程与实务规则及本实务上述填写规则。 (三)保险合同缮制1.按照现有系统实现方式,该险种与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组合投保的,向客户出具两份保险合同,两份合同由系统控制同时打印。 待系统配套调整后,整合打印一份保险合同。 在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中打印“本合同生存金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投保人(姓名)在(保单号)合同项下的万能个人账户”。 2.对既往已投保福禄双喜产品后续组合投保并出单的瑞盈两全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中应打印“(保单号)保险合同项下的生存金作为保险费自动转入投保人(姓名)在本合同项下的万能个人账户。 ” 第二部分 保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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