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井安全生存,危害和危险因素增大,须经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属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工程量大,须经煤炭局总工程师审批的属一类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到竣工,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属二类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属一般安全技术(含其他安全技术问题)问题。 五、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一)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内容 开采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极为复杂的煤层(有瓦斯喷出、煤(岩)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或突水危险的除外),不能保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经过试采。 试采前,必须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巷,必须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需要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串联通风措施 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时,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 20m3/min、进、回风巷净断面在 8m2以上、经抽放瓦斯(抽放率 25%以上)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136 条规定时, 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后,并遵守 《煤矿安全规程》第 136 条、第 137条之规定。 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确定,由煤炭企业提出报告,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单位鉴定,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程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保护层的选择、抽放瓦斯和局部防治 突出措施等内容, 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石门揭露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 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变动时,必须重新编制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1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活动时,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 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1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1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可以“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1承压含 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采取《煤矿安全规程》第 270条规定的措施, 并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先由矿业务部门编制措施,并对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作论证和优化设计→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矿总经理审批→拟文并附相关资料(图纸、概算书、文字说明、行文报告等)上报煤炭局→煤炭局生产技术部门组织会审、签字→煤炭局总工程师审批→交办公室打印、行文→报省煤管局审批。 六、一类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一)一类重要安全技术问题的内容 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 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 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综采面作业规程、“一通三防”措施、综采面撤面、装面安全技术措施、撤、装面期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 (二)一类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先由矿业务部门编制措施,并对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作论证和优化设计→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矿总经理审批→拟文并附相关资料(图纸、概算书、文字说明、行文报告等)上报煤炭局→ 煤炭局生产技术部门组织会审、签字→煤炭局总工程师审批→交办公室打印、行文下发。 七、二类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一)二类重要安全技术问题的内容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措施(详见《煤矿安全规程》第 114条之规定)。 一般安全技措工程和措施。 巷道贯通措施。 涉及到“一通三防”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二)二类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根据业务部门的施工图纸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进行编制→业务部门审查合格→分管副总工 程师组织会审、签字→矿总工程师批准→下发执行。 八、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一)一般安全技术问题的内容 采、掘、修、通施工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 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 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和补充措施。 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通知书、技术业务委托书。 (二)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部门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部门也要 审批)→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审批→下发执行。 九、其他安全技术问题: (一)其他安全技术问题的内容 排放瓦斯措施。 井下电气焊措施。 其它临时性的施工措施。 (二)其他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通风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机电部门、安监站、通风部门、救护队、调度值班领导进行会审→下发执行。 井下电气焊措施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部门、安监站、通风部门、进行会审,会审人员签字→报矿长批准→下发执行。 其它临时性的施工措施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或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会审人员签字→报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下发执行。 十、具有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权的人员有业务部门负责人、工程师、分管技术员、区队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区队长、副区队长、主管技术员、专业技术员,具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权的人员只有分管安全生产的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 十一、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一类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的其他要求: 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资料、一类重要安全技术措施资料上报时 间:各单位必须提前 15 日上报。 会审时间:组织会审部门自收到上报资料之日起 15 日内批复。 会审主持人:对口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参加会审人员:由会审主持人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要求提前 1日同志参加人员。 十二、对二类重要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其他要求: 规程与措施的划分: 规程:采煤以一个采面为单位编制《作业规程》,掘进以一个采面的所有巷道编制一个规程(包括石门、机巷、风巷、切眼、轨道巷等)。 对规程的编制要求: ①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归程统一格式编写; ②规程提前一周编制完毕交技术科 审批; ③编制分数为一式六份。 对措施的编制要求: ①按施工地点的实际情况编写; ②在施工前 2 天(特殊情况在施工前)编制完毕交技术科审批; ③编制分数为一式六份(特殊情况按要求办)。 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施工单位区队长签字后方能报批。 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补充修改: ①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组织向管理及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并签字; ②工程施工中,遇情况变化,施工单位技术员及时编制针对性的补充措施,按前述规定进行审批执行; ③《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科每月组织复审一次。 十三、奖惩: 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做好图文并茂、文词简练、通俗、通顺、整洁、美观,具有实用性、可行性、指导性。 所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由施工单位(或使用单位)及时分发到有关单位,否则每次罚款 20 元。 对参加会审人员,迟到 5 分钟以上者,每次罚款 10 元,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 20元,对未按规定时间编制出安全技术措施者,每次罚款 50元。 罚款由组织单位按月按单位开具罚款单交财务,从被罚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出。 矿井每年度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评比,评出前 3 名,给予奖励。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切实推动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分专业进行验收考核,每月验收考核一次。 共分为6 个专业,分别为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管理专业标准化。 各专业、各工程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领导小组 由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组成,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前提条件:①采、掘工作面完成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②月度内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和考核标准 一级:矿井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 90分及以上。 且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它专业不得低于二级。 二级:矿井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 80分及以上。 且通风专业必须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 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三 个,其他专业不得低于三级。 三级:矿井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 70 分及以上。 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①质量标准化考核: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动态检查。 ②计分办法:在月度检查时,按专业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检查、评分。 ③安全考核:月度内发生轻伤一次专业当月质量标准化分扣 10分;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专业当月取消质量标准化评比资格,按不达标考核;停止作业一次,专业当月质量标准化分扣 2 分。 ④ 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检查验收资料,便于上级部门检查。 为加强通风管理,评定采、掘工程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时实行通风一票否决制。 在月度检查时,矿井质量标准化等级高于通风专业等级时,按通风专业等级确定。 对质量验收出现不合格的工作面或设备,质量验收员可根据情况有权停止作业,限期进行整改。 1机电峒室、矿灯、矿车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 设备质量检查每月设备总台数覆盖率不低于 2 次,机电峒室、矿灯、矿车检查覆盖率不低于 1 次。 1各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不包括大型固定设备)质量要达到 95%以 上,矿灯完好率达到 95%以上,矿车完好率达到 90%以上,达不到要求者实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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