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人寿保险公司现金、支票及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条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同时追究财务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第 三 章 支票管理 第 十二 条 支票的使用范围:取消分支机构支票支付方式,支票的使用范围仅限总公司层面。 具体支付为 除 《现金管理暂行规定条例》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外,凡一次性支出 1000 元以上的支出均 可用 支票结算。 第 十三 条 公司设出纳人员管理支票的购买、领用等工作,其岗位设置严格执行不 相容岗位相分离的管理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 会计档案管理、单证管理、资金运用和 会计工作。 第十 四 条 支票的管理: 支票领用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出纳人员必须凭已经有权签字人签批后的付款凭证发放支票,并建立严格的台 账 管理制度。 具体方法如下: 1. 支票的购买、保管、签发由财务部出纳专人负责。 设立支票领用登记簿。 在购买支票后,在支票登记簿上记录支票起止号码。 2. 支票的领用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用支票时必须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注明用途去向、使用金额,领用支 票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字。 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每月随有效支 票 装订入会计凭证。 3. 会计人员每月检查支票领用情况,核对支票号码,检查有无空号、跳号、缺漏现象,有无支票领用后未及时收回情况,并 做出 支票检查情况报告。 4. 更换支票保管人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负责人 监交。 移交时,填写移交清单。 移交清单一式三联,移交人、接交人各一份,另一份装订当月凭证。 第十五 条 每月及时进行未达 账 项的核对工作,对超期未回销支票必须 做出 原因说明并催销, 对未达情况要及时通知经办人查明原因,限时解决。 对前笔支票使用未清者,财务部有权停止该部门使用支票,直至解决为止。 非正常 情况要及 时向财务 部 负责 人 、财务主管领导 汇报。 第四章 财务印章 管理 第十 六 条 财务印章 管理范围: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 转账 /现金收付讫章。 财务印章 名称及使用范围如下: 类别 名称 使用范围 保管部门 法人章 单位负责人名 开户银行、各类财务报表 财务部 财务类章 公司名财务专用章 仅限用于银行支票; 财务部 转账 (现金)收付讫章 用于收付类凭证 财务部 上述印章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刻制。 第十七条 原则上分支机构财务专用章由总公司财务企划部负责保管。 第十八 条 财务印章正式启用必须签订财务印章启用书(格式参见附件一)。 第十九 条 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必须分开管理,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筹备期间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的管理责任人为财务主管领导, 由其确定印章的第一保管人、第二保管人,其中,财务专用章第一保管人为 财务部 负责人 ,法人代表章 由 财务主管领导征得其 本人 同意后授权专人 保管。 2. 所有财务印章保管人必须签订财务印章管理责任书( 格式参见附件二 )。 在第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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