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虹吸施工组织设计(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伸长度 300%,回复率 ≥80% ,低温柔度 40℃。 具体施工方法:( 1)将基面清理干净,晾晒干燥。 ( 2)分别将双组分按 A:B=10:1~ 倒入容器中,充分搅拌均匀。 ( 3)注胶前在清理干净的基面上均匀涂刷一层界面剂,待界面剂完全固化后进行注胶。 ( 4)将聚硫膏装入密封膏专用管中,用施膏枪将密封膏直接挤入缝内,然后人工用刮刀抹平压实,使表面平整光滑,发现起泡及时修补。 施工时,配制好的聚硫膏要在 2h 内用完,否则会慢慢增稠而造成施工困难。 钢筋工程施工 2. 1 钢筋工程 应负责钢筋材料的采购 、运输、验收和保管,并应按规定,对钢筋进行进厂材质检验和验点入库,承包人 必须 通知监理人参加检验和验点工作。 钢筋作业包括本技术条款规定的钢筋、钢筋网、钢筋骨架和锚筋等的制作加工、绑焊、安装和预埋工作。 ( 3)若承包人要求采用其它种类的钢筋代替施工图纸中规定的钢筋,应将钢筋的代替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钢筋原材料:钢筋采购由项目部材料员专门采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计划使用济钢、青钢及莱钢的钢材,钢材运输通过汽车运输直接运至施工现场,通过吊车卸货。 每批进场的钢筋应有产品质保书,质保书上标明的批号、规格、品种、型号应与 钢筋铭牌上的内容相吻合。 进场的钢筋应按品种、规格、型号堆放设置标识。 钢筋使用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每 60 吨为一检验批取样复验,检验报告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和碳、硫、 10 磷含量等必须满足图纸和规范要求,合格后方可用于箱涵结构。 钢筋表面应洁净、无外形变形和损伤,表面的油污、锈迹应清除干净,钢筋可采用冷拉工艺除锈,严重外观变形和锈蚀的钢筋不得用于结构。 钢筋加工 :(1)、钢筋加工制作时,要先复核钢筋加工料单与设计图纸是否一致,检查下料单是否有错误和遗漏,对每种试制加工的半成品钢筋要按下料单检查是否符 合要求,经过这两道检查合格后方可成批制作,加工好的钢筋要分类挂牌、堆放整齐。 (2)、施工中如需要钢筋代换时,必须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代换材料性能,严格遵守现行钢筋砼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并不得以等面积的高强度钢筋代换低强度的钢筋。 凡重要部位的钢筋代换,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有书面通知时方可代换。 (3)、钢筋调直可用机械或人工调直。 经调直后的钢筋不得有局部弯曲、死弯、小波浪形,其表面伤痕应 钢筋截面积的 5%。 (4)、钢筋切断应根据钢筋的型号、直径、长度和数量,长短搭配,先断长料后断短料,尽量减少和缩短钢筋短头,以 节约钢材。 (5)、钢筋弯钩及弯曲: a、钢筋弯钩 :形式有三种 ,分别为半圆弯钩、直弯钩及斜弯钩。 钢筋弯曲后 ,弯曲处内皮收缩、外皮延伸、轴线长度不变 ,弯曲处形成圆弧 ,弯起后尺寸不大于下料尺寸 ,应考虑弯曲调整值。 b、钢筋弯心直径为,平直部分为 3d。 钢筋弯钩增加长度的理论计算值:对转半圆弯钩为 ,对直弯钩为 ,对斜弯钩为 弯起钢筋。 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 D,不小于钢筋直径的5 倍。 c、箍筋 :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箍筋调整,即为弯钩增加长度和弯曲调整值两项之差或之和,根 据箍筋的外包尺寸或内包尺寸而定。 (6)、钢筋下料长度应根据构件尺寸、砼保护层厚度,钢筋弯曲调整值和弯钩增加长度等规定综合考虑。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次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值 (mm) 1 受力钢筋及锚筋全长净尺寸的偏差 177。 10 2 箍筋各部分长度的偏差 177。 5 3 钢筋弯起点位置的偏差 厂房构件 177。 20 大体积砼 177。 30 4 钢筋转角的偏差 3 5 圆弧钢筋径向偏差 大体积 177。 25 6 薄壁结构 177。 10 钢筋绑扎:钢筋绑扎工艺流程:划钢筋位置线→运钢筋到使用部位→清理绑扎区垃圾→绑 扎钢筋→安放钢筋支撑→隐蔽验收。 钢筋绑扎前按图纸标明的钢筋间距,计算出 11 底板实际需用的钢筋根数,一般靠近底板模板边的那根钢筋离模板边为 5cm,在底板上弹出钢筋位置线。 按弹出的钢筋位置线铺好底板钢筋,钢筋绑扎时,靠近外围两行的相交点每点都必须全数绑扎,中间部分的相交点可相隔交错绑扎,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将钢筋交叉点全数绑扎。 底板钢筋的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及搭接位置应符合图纸施工规范要求,钢筋搭接处应用铁丝在中心及两端扎牢。 如采用焊接接头,除应按焊接规程规定抽取试样外,接头位置也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采用 20铁丝绑 扎Φ 10 以下钢筋, 22铁丝绑扎Φ 10 及以上钢筋。 钢筋安装位置和保护层允许偏差 (mm)。 项 目 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受力钢筋间距 177。 10 钢筋弯起点位移 20 分布钢筋间距 177。 20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 底板、基础、墩、厚墙 177。 10 箍筋间距 177。 20 薄墙、梁和流道桥 5, +10 钢筋排距 177。 5 桥面板、楼梯 3, +5 钢筋绑扎措施:因图纸设计底板钢筋放置在砼底板上部 ,钢筋保护层采用Φ 10“ S”型钢筋撑控制 (梁和顶板采用预制带铁丝的砼块 ),底板钢筋撑的高度 =底板厚度 底板钢 筋上部砼保护层厚度 底板钢筋厚度 底板钢筋撑砼保护层厚度 ,按≤ 间距“梅花型”摆放并用铁丝与底板筋绑牢。 伸缩缝处构造柱应在底板中预埋插筋 ,并在插筋与底板筋交接处设一道箍筋 ,用单面焊与底板筋连成整体 ,防止位移。 模板施工 模板的材料供应、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和拆除等全部模板作业,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保证模板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砼浇筑和振捣的侧向压力和振动力,防止产生移位,确保砼结构外形尺寸准确,并应有足够的密封性,以避免漏浆。 承包人应在模板加工前 7天,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 指示,提交一 份包括本工程类型模板(包括特种模板)的材料品种和规格、模板的结构设计以及砼 浇筑模板的制作、安装和拆除等的模板设计和施工措施文件,报送监理 审批。 材料: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板材、胶合板等模板材料;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木材的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 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 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模板工程中所采用的模板及 支承架材料选用组合钢模 12 板及Φ 48 钢管;异型模板选用胶合板在木工棚制作,其他模板选用覆膜竹塑模板;利用Φ 16 钢筋作为对拉螺杆,海绵条作为嵌缝材料,木模板采用石蜡作为脱模剂。 利用海绵条对模板拼缝进行处理,以保证拼缝严密,无漏浆现象。 制作: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不应超过 DL/T5110— 2020 的规定。 异 型模板,滑动式、移动式模板,永久性特种模板的允许偏差,应按监理 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安装:( 1)应按施工图纸进行图纸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重要 结构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以便检查校正。 ( 2)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 ( 3)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大体积砼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遵守 DL/T5110— 2020的规定;结构砼的模板允许偏差,应遵守 GB50204— 2020 的规定。 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不能超出 GB5020492 的规定。 模板组装质量标准: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备注 轴线位移 5 相邻模板面的高低差 2 组装模板板面平整 5 基础截面内部尺寸 177。 10 墙截面内部尺寸 +4, - 5 垂直度 8 底模上表面标高 177。 5 模板的清洗和涂料:( 1)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矿物油类的防锈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砼的油剂,不得影响砼或钢筋砼的质量。 若发现已浇的砼面沾染污迹,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 2)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他保护涂料。 拆除:( 1)模板拆除时限,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砼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时,方可拆除;在墩、墙和柱部位在其强度不低于 时,方可 拆除。 底模应在砼强度达到下表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 2)钢筋砼或砼结构承重模板的拆除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并应遵守本条的规定。 底模拆模标准: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 m) 按设计的砼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 ≤ 2 50 13 板 > 2,≤ 8 75 > 8 100 梁、拱 ≤ 8 75 > 8 100 ( 3)经计算和试验复核,砼结构物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它实际荷载时,应经监理人批准后,方能提前拆模。 模板运输:在施工现场的水平运输采用四轮胶轮车、小翻斗车或四轮拖拉机作牵引进行运输。 模板的垂直运输采 用临时搭设的滑道或吊车,配合人工牵引将大模板运送到施工现场。 在场内的水平运输采用手推车,人工推运。 在运输过程中,各种规格的模板应分别装车堆放,禁止混装混运;装卸过程中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以免碰撞使之损坏、变形。 十、浆砌石工程 材料 石料 : 砌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石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种石材的规格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砂: 砂子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砂浆采用的砂料,要求粒径为 ,细度模数为 ,砌筑毛石砂浆的砂,其最大粒径不大于 5mm;砌筑料石砂浆的砂,最大粒径不大于。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5%;( 2)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验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水泥和水: 水泥和水,( 1)砌筑工程采用的水泥品种和标号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到货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存,受潮湿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 2)应按有关条款规定的用水质量标准,拌制砂浆。 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砼拌合用水标准》 JGJ63 的规定。 砂浆 :( 1) 砂浆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 M10)和施工和易性要求(沉入度应为 46cm,当气温较高时,应适当增大),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施工中需要改 14 变胶凝材料的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送监理批准。 ( 2) 拌制砂浆,严格按照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配 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为 177。 2% ,砂为 177。 3% ,外加剂为 177。 1%。 ( 3) 拌和时间:机械拌和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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