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经济学产业规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放松规制后 , 航空企业的装载率明显提高 , 装载率提高使得企业生产效率提高 , 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 另外 , 企业员工的劳动生产率比原来也有大幅提高。 三、美国航空等产业的放松规制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一 )中国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的放松 , 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产品价格完全是由政府部门制定 , 全实行统一的价格。 这种方式主要有四种: (1)由行政区制定或中央与各工业部门共同制定。 (2)党中央 、 国务院下发文件定价。 (3)政策定价。 (4)主管部门申报 , 国务院批准。 , 其他产业的产品价格都不同程度的上涨 , 但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仍然变化不大 , 使得这些产业的企业普遍处于亏损状态 ,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 , 对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规制措施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 表现在: 四、中国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 与进入规制的放松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1)1980年 , 为了实现 “ 以话养话 ” , 加快电信业的发展 , 允许电信企业对申请安装电话的用户收取电话初装费 , 提高市内电话月租费 , 收取电话话费之外的附加费等。 (2)自 1982年起 , 电力工业取消了部分地区及部分工业用电的优惠电价 , 从 1985年 5月起 , 实行多种电价。 (3)1985年 , 铁路开始提高客运票价 , 结束了自 1955年以来 30年铁路客运票价固定不动的历史。 (4)燃气、自来水的价格也进行了调整。 在自然垄断产业价格规制方面所采取的改革办法主要有两方面特点: 一是定价方式不再仅是直线单一价格 , 而是改进为包括高峰定价 、 多部收费在内的非线性定价。 二是逐步取消了对自然垄断产业的价格补贴。 如电话费 、自来水 、 燃气 、 供热 、 城镇居民和农用电力等都相继取消了中央财政补贴。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二 )中国自然垄断产业的进入规制的放松 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经济规制 产 业 进入规制 价格规制 主要规制法规 规制部门 电力 供电营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法定定价、征收电力建设基金 电力法 (1995/12) 原电力部 (现已组建国家电力公司 ) 国家铁路 国家垄断 法定价格和附加费 铁路法 (1990/9) 铁道部 自来水 许可证 地方政府定价 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 (1984/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988/7);城市供水条例 (1994/7) 水利部、建设部、地方政府建设部门 城市燃气、供热 许可证 地方政府定价 建设部、地方政府建设部门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产 业 进入规制 价格规制 主要规制法规 规制部门 原邮电部(今并入国家信息产业部 ) 邮政 国家垄断 法定 价格和附加费 邮政法 ( 19 90 /12);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11) 市内与国内 、 国际长途电信 国家双头垄断 法定 价格和附加费 放开电信业务 , 如无 线 寻 呼 、增值业务等 许可证 地方 统一定价 国务院批转邮电部关于调整邮电管理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1980/1);国务院批转邮电部关于加强通信行业管理和认真整顿通信业务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务院批转邮电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业和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 (1993/8)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第一节 行业管理概述 第二节 行 业 协 会 第三节 中国行业管理的总体构想 第十三章 行 业 管 理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一、行业管理的意义与职能 二、大型公司与行业管理 第一节 行业管理概述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一 )行业与部门的形成 马克思 关于社会分工的理论深刻而简明地提示了行业和部门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关系。 马克思把社会分工划分为三种不同的形式。 马克思说:“单就劳动本身来说,可以把社会分工划分为农业、工业等大类,叫做 一般的社会分工 ;把这些生产大类分为种和亚种,叫做 特殊的分工 ;把工场内部的分工,叫做 个别的分工。 ” 一、行业管理的意义与职能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 社会分工分为三种形式 , 一般的社会分工形成了工业 、 农业等社会经济部门 , 部门是由一般社会分工形成的社会经济的门类。  特殊的社会分工是在一般社会分工形成的社会经济部门内部的劳动的进一步分工 , 是部门内部的分工 ,特殊分工产生了特殊的社会经济部门行业。 行业是生产同类产品 、 使用相同原材料和工艺 、 服务相同内容和对象的作坊 、 工场或企业组成的总和体。  个别的社会分工是生产工场内部的劳动分工。 行业的形成是一系列工场专业化或产生新的专业化工场的结果 , 新的行业的独立发展 , 又会引起它所属的工场的进一步专业化。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 人类社会历史上发生过三次重大的一般社会分工 : 第一次是原始社会畜牧业和农业的分离, 第二次是原始社会末期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 第三次是奴隶社会初期商业独立成为社会经济部门。 这三次重大的一般社会分工形成了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商业不同的社会经济部门。 与此同时,各部门内部不断发生特殊社会分工,从而形成了最早、最古老的行业。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现代工业部门是在工业革命爆发、机器操作逐步替代手工劳动的过程中诞生的。 工业革命使工业原有的手工业行业发展成为以机器专业化生产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工业行业。 工业革命也使工业技术日新月异,工业企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向纵深和广度发展,从而促使了新的工业企业不断形成和发展。 正如 列宁所说: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加工与采掘工业分离开来,它们各自再分为一些细小的部门,各个部门生产商品形式的特种产品,并同其他一切生产部门进行交换。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20世纪以来 , 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日益发展 , 特殊社会分工和个别分工的不断加深 , 大批新的工业行业不断涌现 , 如钢铁业 、 制造业 、 电力工业 、化学工业等已在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 , 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 , 新兴工业行业更是层出不穷 , 诸如原子能 、 天然气 、 合成树脂和塑料 、 化学纤维 、 合成洗涤剂 、 化肥 、 微生物 、 电子计算机 、 仪表 、 自动化装置 、 家用电器等。 而且 , 第三产业的各类服务行业也得到相应的发展。 可以预料 ,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 社会分工的日益发展 , 新的行业还会大量涌现。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 自从社会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使一个个相对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行业相继产生之后,整个社会经济的联系从本质上可以划分为两类。 一类是产品、工艺、原材料、服务内容和对象相同的同行业经济组织之间的联系,这是横向联系; 另一类是不同行业经济组织之间的联系,这是跨行业的纵向联系。 这两类联系构成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 (二 )行业管理的必要性及其内涵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为了消除竞争调节生产的时间滞后所产生的浪费 ,客观上就要求对同行企业进行事先的规划 、 协调 、 沟通 , 提供市场 、 产品 、 技术等各方面的信息。 其次 , 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有时不会给竞争的任何一方带来利益 , 而使别的行业特别是生产产品用途相近行业得利。 为了维护本行业的利益 , 也要求对同行企业的生产布局 、 生产规模 , 以及产品价格等进行协调 , 进行技术交流等 , 以保证行业的利益 , 促进行业的发展。 这种为了增进同行业共同利益而对同行企业进行统一规划 、 协调 、 沟通的职能 , 就是行业管理的职能。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用动态的眼光分析 , 行业管理经历了三个发展层次 , 也即行业管理的内涵有过三次重大的变化。 (1)行业管理仅仅作为行业管理组织的职能 , 行业管理的全部内涵就是在行业内部进行规划 、 协调 、 沟通和服务。 (2)行业管理作为资本主义国家和政府管理经济的一种职能 , 行业管理职能突破了行业的局限而成为政府对国民经济各个不同行业进行统一规划 、 协调的一种职能。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3)行业管理作为国家整个产业管理的基本体制,行业管理的内涵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延伸,行业管理既包含了行业组织对同行业企业的规划、协调,也包含了政府通过计划和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对产业部门各行业的指导和干预,最重要的是还包含着行业组织与政府部门管理职能的相互协调和结合。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 行业管理职能的三个发展层次 , 决定行业管理有三种不同的模式。  第一种模式 , 是在各个行业组建同行业企业的自发联合组合行业协会 , 由行业协会进行行业内部企业之间的规划 、 协调等。 行业管理的目的仅仅在于合理规划同行企业的生产布局和生产规模 , 协调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 , 以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 获得与其他行业相同或相近水平的利润率。 (三 )行业管理模式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 行业管理 就是按行业规划 、 按行业组织 、 按行业协调 ,以及按行业沟通的一种产业管理体制。  这种体制包含着行业管理的两个层次及其相互的协调。 第一个层次就是组织行业协会 , 通过行业协会来统一规划 、 协调 、 指导 、 沟通各同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促进行业的发展;第二个层次是国家政府机构通过制定各种财政 、 金融政策来确定各行业 , 尤其是重点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 对各行业进行规划 、 协调和指导。 两个层次的管理必须进行相互的协调 , 这种协调主要是通过行业协会和跨行业的行业联合会与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 第二种模式 , 由政府有关部门承担行业管理的职能 , 同行企业或者不组建行业组织 , 或者有行业组织 , 但与政府的产业管理缺乏一种有效的沟通和结合的渠道 , 行业的意愿不能为政府的行业管理所体现 , 政府的行业管理目标也不能通过行业组织的功能而有效地实现。  第三种模式就是产业界与政府相互作用的行业管理模式 , 典型的例子就是日本行业管理。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日本行业管理模式是通过政府与行业间的“相互作用”来建立符合双方意愿的行业发展目标并保证目标的有效实现。 这种“相互作用”有若干特点: 第一,双方必须有“相互作用”的强烈意愿,坚信双方的“相互作用”符合彼此的共同利益。 第二,“相互作用”的目标是确定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并确保目标实施的各种条件。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第三,“相互作用”的过程是彼此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过程,而不是任何一方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另一方的过程。 第四,“相互作用”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政府与行业组织的正式沟通,也可以是行业组织领导与政府有关部门官员非正式沟通或通过退休的政府官员与政府部门的密切联系进行沟通,沟通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的。 第五,“相互作用”的结果是政府和行业双方都承担了责任和义务,共同保证目标的实施和实现。 第十二章 产业规制 政府和行业的 “ 相互作用 ” 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重大问题进行的: (1)制定经济计划和确定“重点行业”或“优势行业”。 经济计划是在各行业的直接或间接参与下制定的,“重点行业”更是政府与行业甚至跨行业团体广泛协商、相互沟通的产物。 (2)行业中企业组织结构的改组调整。 这主要是防止生产过分集中,企业的规模过大造成行业垄断。 (3)政府制定的各种财政金融政策,主要是各种税率税法的制。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