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公寓前期策划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方负责支付给乙方。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顾问费用的 8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壹佰零贰万肆仟元整( 165。 1024000元)。 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后,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顾问费用剩余的 20%款项,即人民币 贰拾伍万陆仟元整( 165。 256000元)。 乙方在收取各期服务费用前,要先向甲方提供服务业专用的正规税务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票据后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前期策划顾问服务费用后自行缴纳有关税费,甲方不另代扣税费。 甲方须承担本合同履行周期内发生的所有广告宣传、创意设计物料、印刷、制作费用等。 第八条 合同终止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必 须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165。 500,000元)。 甲、乙双方签约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服务期限内,乙方超越服务权限的行为且给甲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因甲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述义务,如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10天以上,或因甲方自身原因引致重大纠 纷,并严重影响策划工作且在一定期限内无法消除的,乙方有权暂缓工作或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终止、解除本合同。 、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重大工作进展,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所提供资料不正确,或其它因甲方引起的原因,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责任,则有关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权责范围内从事策划工作,不得有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行为,乙方因超越服务权限的行为造成损失、引致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 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结算本项目服务费用并准时支付;如有拖欠,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合且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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