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归纳(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予以制止、纠正和检举等内容,而且还包括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内容; 政府监督的内容主要是监督会计主体的行为是否合法; 社会监督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对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发表意见,以提高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公信力。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考点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根据 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三个层次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有关机构中 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在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是否设置会计机构考虑三项因素 ( 1)单位规模的大小; (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 3)经营管理的要求。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会计主管人员)概念 ――― 中层领导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 中层领导人员。 需要说明的是,会计主管人员 不同于通常所说的“ 会计主管 、 “ 主管会计 ” 和 “ 主办会计 等, 它是指在一个单位内负责组 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会计法的约定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 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 还应当具备 会计师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或者 从事会计工作 3年 以上经历。 考点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机构的内部稽核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 12 页 回避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工作规范》规定,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 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稽核是会计工作流程中的一个阶段,是在 会计机构内部 进行的自我检查与审核, 稽核人员是会计人员, 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领导下工作,因此,内部稽核制度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是本单位在 会计机构之外另行设立审计机构, 由审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对本单位的行政领导人或者监督机构负责的。 考点三、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 社会中介机构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业务范围 (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委托人的义务 (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 2)应当配备 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 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 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 1)按照委托合同 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 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 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 应当拒绝; (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 予以解释。 考点四、会计从业资格 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 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 “ 门槛 ”。 适用范围 (会计主管人员); ; ; 、基金核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 13 页 、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增减核算;(非收发人员) ; 报告编制;。 报名条件 5年 一是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 吊销之日起 5年内(含 5年)不得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终生 二是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全国有效,属地管理 上岗注册登记 自从事 会计工作之日起 90日内 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离岗备案 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 6个月的 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调转登记 ―――90 日内 ( 1)持证人员在 同一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 ( 2)持证人员在 不同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 变更登记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因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资格发生变更,导致与原登记信息不同时,应及时向所属会计 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考点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对象 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 的人员(初级中级高级) 注意:非参加会计工作 特点 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 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继续教育的内容 ( 1)会计理论继续教育; ( 2)政策法规继续教育; ( 3)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能; ( 4)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 接受培训和自学 两种。 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 不得少于 24 小时。 登记管理 90日内 考点六、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 14 页 会计专业职务 定义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从事业务工作的 技术等级。 级别 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定义 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 任职资格 ,它与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是不同的概念。 级别 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分别对应 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员、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 初级、中级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 考试与评审 相结合制度。 管理 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对于 伪造学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年内不 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点七、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岗位;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款项 或者财物的收付、结算以及登记工作,必须由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相互制约的工作制度;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 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 移交之前, 属于会计岗位; 正式移交档案管理 部门之后, 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医 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费(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 不属于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 不属于会计岗位。 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所以,总会计师 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 也不是 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设置 《总会计师条例》规定,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 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 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 的副职。 任免 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 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 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 须具备的条件 取得 会计师 专业技术资格 后, 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 不少于 3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 15 页 考点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法规定: “ 会计人员在 调动工作或离职时 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 交接的范围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 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 恢复工作的, 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 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 但委托人应当对 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接的程序 移交点收 ――― 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 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 “ 白条抵库 ” 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 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 会计账簿余额 交接。 ( 3)实行 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专人负责监交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 交人员负责监交: ( 1) 一般会计人员 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负责监交。 ( 2) 会计机构负责人 办理手续时,由 单位领导人 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交接后的相关事宜 ( 1)交接完毕后,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 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 2) 移交清册一 般应当填制 一式三份 ,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 ( 3) 接替人员应当 继续使用移交前的会计账簿, 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贯性。 交接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 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接替人员 不对移交过来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考点一、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行为 ; ; 、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 16 页 ; ; ,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的行为; ,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二)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 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 3000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 202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 ; ;。 考点二、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二)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 1)通报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2)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 单位 并处 5000元以上10万元 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 5万元以下 的罚款。 ( 3)行政处分 属予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归纳(编辑修改稿)
相关推荐
品数(或不合格数) d 批合格 批不合格 d≤A d≥R ( Re=Ac+1) 二次抽样方案判断程序 抽取一个容量为 n1的样本 统计样本中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d1 d1≤A1 d1≥R1 接收该批 拒收该批 A1< d1< R 1 再从批中抽取一个容量为 n2的样本 统计样本中不合格品数(或不合格数) d2 d1+d2≤A2 d1+d2≥R2 ( R2=A2+1) 接收概率 •
占 财 政 支 出 比 重图 42 2020年中国与部分国家国防费占 GDP和财政支出比重的对比 07年各国军费占世界总水平比例 0 7 年世界各国军费比例美国45%其他17%意大利3%俄罗斯3%中国4%日本4%德国5%法国6%英国6%沙特3%韩国2%印度2%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中国俄罗斯意大利沙特印度韩国其他 (四 ) 世界各国国防支出的特点 1 . 国防支出数额呈增长趋势 2 .
入 平 均 资 产 总 额 平 均 股 东 权 益营 业 收 入 平 均 资 产 总 额 平 均 股 东 权 益 普 通 股 平 均 股 数营 业 净 利 率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股 东 权 益 比 率 平 均 每 股 净 资 产每股利润又称每股收益是分析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一个综合性较强的指标 ,可以分解为若干相互联系的财务指标 .但它并不是精确计算的公式。 根据资料 ,假设公司
利 /市价比率 ) 股利率 : 普通股每股股利 / 普通股每股市价 关于合理的股利率标准 , 缺乏经验证据。 理论上 , 股利支付少 , 留存利润再投资多 , 股价会涨 , 那么 , 股利率就可能很低;如果与此同时的权益报酬率较高 ,则股东对较低的股利率仍会满意。 股东对较低的股利率是否满意 , 还取决于其对当前股利的偏爱程度。 每股帐面价值 每股帐面价值: ( 股东权益总额 —
一般责任免除: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用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特定责任免除 • 明确各类条款的适用范围 家庭财产综合险、储金性家庭财产保险以及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适用于城乡居民、单位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自有财产以及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大的财产的保险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适用于以房屋作为抵押物
险人对财产已享有且可以继续享有的利益 ) 预期利益 (因财产的现有利益而存在并且确实可得的依法律或合同产生的未来一定时期的利益 ) 责任利益 (被保险人因其对第三者的民事损害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因而 ,因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费用的人具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 合同利益 (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 运用 • 财产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