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技术教程解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实施细则将于今年内修改,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分级表修订为如附表所示。 型式 级别 类别 范围 固定式压力容器 AR AR1 第三类压力容器 低、中、高压容器; 不锈钢制压力容器; 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 AR2 球形容器 BR BR1 第二类压力容器 低、中压容器; 不锈钢制压力容器; 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 铸造压力容器 BR2 第一类压力容器 不锈钢制压力容器 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 铸造压力容器 移动式压力容器 CR CR1 铁路罐车 碳钢、低合金钢制 不锈钢制 铝制 CR2 汽车槽车 碳钢、铝低合金钢制 不锈钢制 铝制 CR3 无缝气瓶 钢制(管制、坯制) 铝制 CR4 焊接气 瓶 CR5 熔解乙炔气瓶 CR 液化石油气钢瓶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2 页 共 46 页 本条明确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属于《规程》管辖范围。 不属于本规程管辖的范围比原《容规》多,主要根据几年来我局的实际监察情况确定的。 1. 核能装置、消防、军事装备用的压力容器,国家已设立专门机构管理,所以不列入本规程监察范围; 2. 科研用的压力容器,由于参数多变,所以,不列入监察范围。 但是,不包括试验装置用的其他附属压力容器。 3. 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破坏的危险性小,不列入监察范围 . 4. 医疗用载人压力容器,由于设计特殊,拟由医疗部门制订专门的技术条件,由主管部门管理。 对于少数已发许可证的单位,在换证审查时将该品种取消。 5. 交通工具上的附属容器,流动性大,不列入监察范围,由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6. 超高压容器,拟制定专门的安全监察规程(已由浙江大学组织),所以,不列入本规程监察,但划类仍划入第三类。 7. 非金属制压力容器,如塑料、玻璃钢瓶,由于目前尚无标准,数量也不多,所以,未列入监察范围。 8. 电容压力容器作为充装绝缘介质和灭弧用 ,一般为 SF6压 力 ~ ,容积 200~ 1800I,这类设备连续运转时间长( 10年)且开孔超过圆筒直径的二分之一,因此,不列入监察范围。 9. 余热锅炉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仍按劳人锅局〔 1983〕 81 号文的要求执行。 主要按余热锅炉在其工艺流程中的作用和结构类型的不同分别划属。 与原《容规》相比,本条还增加了三个注解,对压力容器的划定范围,最高工作压力、容积作了说明,目的是为了统一基准,方便监察。 附表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分级表 注: 系指分称容积 50m3以上的。 、二、三类压力容器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划分。 3.本表仅供参考、待《条例》实施细则修订批准后执行。 第 4条 本条规定了受规程管辖的压力容器分类。 根据压力、压力乘容积 介质特性、用途以及设计、制造特点,综合分类,从管理的连续性考虑,分类不宜大动,本着合理、可行的原则,作了一些调整: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3 页 共 46 页 1. 将搪玻璃压力容器,统一划入第二类; 2. 将中、高压管壳式余热锅炉划入第三类; 3. 将第三类压力容器中的 PV大于等于 50000升 公斤力 /厘米 2的中压储存容器改为 PV大于等于 10MPam 3的中压储存容器。 4. 将原《容规》第三类中内径大于等于 1米的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列入第二类,即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统一划入第二类。 关于分类中介质特性系参照 GB5044 的规定进行分类,分类中的压力的按设计压力(见附件)。 第 5 条 本条规定了研制、开发压力容器产品(包括选用新材料)其有关技术要求不符合本规程时的申请试制程序。 与原《容规》比较: “ 采用新技术 ” 的概念,理由是 “ 新技术 ” 不好 理解; “ 现行的技术标准、技术条件的技术要求如高于本规程时,按高的要求执行 ” 一段话,理由是规程是基本要求,执行更高的要求是贯彻标准或是设计图样的要求,应由标准化的监督部门或工厂的检查部门来执行监督,劳动部门不可能对标准中的每一条款进行监督。 3. 删去了 “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的有关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检修的技术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管理规程等,其安全技术要求应不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 一段话,主要理由是这一段话的含义已概括在本规程第 2条中。 第 6 条 本条规定强调 了压力容器产品设计、制造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对无相应标准的,如设计压力大于 35MPa 的,应由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专门的技术规定,或认定国内、外相应的标准后,方可进行设计和制造。 (二)第二章 材 料 第 7条 本条以原《容规》第 7条 为基础,其核心内容与原来相比没有太大变化,只在一些具体问题的用法上存在差别。 《容规》去掉了对材料质量证明书的项目的要求,只强调材料的生产单位要按照生产该材料所遵循的标准的规定内容出具质量证明书。 如钢板按 GB24788《钢板和钢带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钢管按 GB210282《钢管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在这类标准中对质量证明书的内容都有具体的要求,而且也符合实际使用中的需要。 而原《容规》中规定的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基本上是以钢板质量证明书的内容为基础写的,新《容规》已明确规定其管辖范围除了卷焊结构的压力容器还包括锻制压力容器和铸造压力容器,而这两类压力容器的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与钢板的相比有一定的差别,原《容规》对质量证明书的要求对这两类压力容器就不适应了。 基于上述原因,在新《容规》中对质量证明书 的内容作了适当调整。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4 页 共 46 页 《容规》中,把原《容规》第 13 条中 “ 材料制造厂提供制造容器用的材料应有标记 ” 放到本条中,并明确 “ 标志 ” 的内容和位置 “ 应按相应标准的规定 ” ,指出 “ 标志 ” 应是 “ 清晰、牢固的 ”。 这是由于近几年来发现,有些材料生产单位生产的材料标志打的不好,有的在入厂验收时标志就看不清,给材料的验收带来许多麻烦,故提出此要求,以引起材料生产单位对此注意,为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创造有利条件。 下面对本条中某些用词作些解释: a. “ 材料 ” 棗指压力容器用材料的统称,包括焊接材料。 b.“ 相当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指压力容器用材料所对应的国家材料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压力容器所对应的产品标准中对材料的要求。 压力容器的分类 (根据压力 P、压力乘容积 PV 、介质特性、用途以及设计、制造特点综合分类)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5 页 共 46 页 c. “ 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 齐全是指质量 证明书的内容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d. “ (原件) ” 指材料生产单位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不能用复印件或抄件,但商业部门可以用原件的复印件作为材料的质量证明书而转交给用户。 第 8条 本文是普通碳素钢在压力容器中使用的限制要求。 本文内容以 GB15089第二章 条为基础,而且也延续了原《容规》第 9 条的要求。 与 GB150 相比,有以下两点区别: ,其理由是: (1)因搪玻璃压力容器生产的需要,含碳量超过 %的钢板一般不用于制造搪玻璃压力容器。 含碳量超过此限后不好搪,这在搪玻璃设备的标准中有规定。 而且从搪瓷效果上讲,沸腾钢比镇静钢好。 ( 2)从使用角度讲,搪玻璃设备主要用于强腐蚀的场合。 它的使用性能主要靠搪玻璃保证,一旦搪玻璃出现问题,该压力容器就要马上更换。 A3F、 A AY3F、 AY3 制造。 因为《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未选用这几个钢号制造受压元件。 最近全国压力容器技术委员会发文,从今年 10月 5日起,普通碳素钢按 GB70088要求执行,即用 Q235AF、 Q235A、 Q235B和 Q235C取代 A3F、 A AY3F和 AY3 这几个牌号。 至此,各材料生产单位已停止生产 A3F、 A AY3F和 AY3 ,若压力容器生产单位还有这几个牌号的材料,仍可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直到用完为止。 第 9条 本条基本上维持原《容规》的内容,只是把含碳量从 %改为 %,这样变动的原因是:国外的压力容器规范中对含碳量的限制是比较严的,英国的 BS5500,对含碳量规定的数值为 %。 所以,在新《容规》中把含碳量从 %调整到 %,这样既不影响原《容规》要 求的连续性,又有国外规范作为依据。 在《容规》修订过程中,对含碳量是否提要求有两种意见。 一种是:没有必要规定含碳量,现在焊接技术发展了,含碳量较高的材料也能较好地焊接起来。 从国外压力容器对此要求上看,都没有严格的要求,有要求的也比较松,如 ASME规定含碳量大于 %的材料不用于压力容器。 另一种意见是:规定含碳量是有必要的。 从《容规》规定这一条内容之后,对我国压力容器的材料水平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而且从目前我国的现状看,也不宜去掉此要求。 目前,我国材料生产的质量控制不严。 各种成分变化范围较国外大; 另外,现在生产压力容器的一些厂对含碳量高的材料的焊接技术不一定都能较好地掌握。 我们认为第二种意见比较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所以基本上接受了第二种意见。 但考虑某些技术比较先进的生产单位,尤其是靠大量进口国外材料生产的单位受本条的限制会影响生产,所以,我们在本条又开了个口:在不得不采用含碳量超过 %的材料焊接压力容器时,可以使用。 但须经该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总技术负责人批准,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16 页 共 46 页 制造单位应对这类材料进行焊接性试验和焊接工艺评定,合格后,报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备案。 通过这样把关,其目的是为保证压力容器焊接 质量。 报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备案的含义是同时报送压力容器生产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劳动部锅炉局;备案时,只须生产单位把焊接性试验的结果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等资料报送到有关机构,并不意味这些机构对此作出批复,但一旦发现其中手续有问题,监察机构要及时通知企业。 这样做目的一是督促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粉,二是为了解信息,掌握技术发展动态。 第 10条 本条是新增加的内容。 写上这条的原因是:编制 GB150的同志,经过多年研究发现,我国生产的压力容器用钢板的冲击韧性在 0℃ ~ 20℃ 许多达不到规定的数值,所以在 GB150中对使用温度在 0℃ ~ 20℃ 的钢板的冲击韧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一规定我们认为是符合实际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故对这部分规定在新《容规》中予以认可,以引起设计、制造以及材料生产单位的重视。 对冲击试验的具体要求见 GB150 第二章。 在审查新《容规》送审稿中,有人提出为什么对有色金属提出冲击试验要求。 这是由于有几个关于有然金属中的行业标准中规定了这方面的要求。 所以我们就把有关这方面的内容照搬过来,但又考虑到这些标准都是行业标准,又大多在试行。 许多经验不太成熟, 所以我们考虑鉴定委员会的意见,去掉有色金属冲击试验的具体要求,只原则地提一提,以引起人们注意,一旦在有色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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