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景区树木看护人员工作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季度汇总一次,奖优罚劣,根据考核,每季度评出三名 优秀者,第一名奖 150 元,第二名奖 100 元,第三名奖 50 元。 对被损坏、盗伐的树木,在第一时间由上级领导或办公室人员发现而护林人员不知情者,每株罚款 1030 元;对知情上报者每次奖励 30100 元;对盗伐、破坏树木者当场抓获的,根据树木的数量多少,每次奖励 100500 元。 对责任区内林地被挖土,树木被掘根,发现而没有制止或没有上报的,每次罚款 100 元,护林员没有发现而被农业中心工作人员发现的每次罚款 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