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本(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或档次不低于该品牌的防护剂。 c) 石材必须进行吸水率(标准 ASTM C97)、密度(标准 ASTM C97)、抗压强度(标准 ASTM C170)、断裂模数(湿时)(标准 ASTM C99)、断裂模数(干时) 第 16 页 共 56 页 (标准 ASTM C99)、弯曲强度(湿时)(标准 ASTM C880)、弯曲强 度(干时)(标准 ASTM C880)、体积及化学稳定性试验(标准 ASTM C295)。 石材也要进行岩相检查。 d) 所有外墙石材应无瑕疵,缺陷或颜色不一致等问题。 同一批板材的色调应基本调和,花纹应基本一致。 e) 每一批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在自然光下平铺 50m2进行目视检查色差。 必须在厂家按图纸排好板,编号,装箱;现场按图纸,编号安装。 f) 石材加工必须全部在工厂进行(包括开槽)。 本工程钢骨架采用热浸镀锌处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查或检测,见证取样费用由乙方承担; 材料的送检 进场的材料(包括甲供材 料)乙方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送检材料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另计取。 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书,由甲方、监理方验收认定。 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甲方和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责令停工、返工。 如发现乙方二次使用劣质建材,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 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无论甲方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责; 施工要求 ( 1)、中标人配合总包土建施工进度,及时组织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场。 (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 3)、安装施工中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 4)、拆架前对外石材幕墙墙面进行淋水试验。 ( 5)、施工过程中严格服从相关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 6)、施工过程中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 ( 7)、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招标人联系进行处理。 ( 8)、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 9)、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杜绝事故发生。 ( 10)、施工人员严禁动用明火,做好防火工作。 第 17 页 共 56 页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 全部工程完工,准备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将由施工引起的垃圾、障碍物全部平整清除出场; 工程竣工交 付前,乙方必须将石材等所有承包范围内的产品内外彻底清洁一次,专用清洁剂由甲方指定;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成品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所有的成品保护工作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损失,乙方应进行返修、更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返修或更换较慢,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专业单位进行修复或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处两倍以上的罚款。 工程保修期及保证年限 : a. 外墙石材主体结构质量保修年限同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且不低于 50年,且在保 修期内石材不应发生结构破坏现象和危害本工程四周人身安全等事件;外墙石材防渗漏八年,使用过程中无变形、无变位、无变色、无腐蚀、无锈蚀、无剥落并且不能有渗漏水等现象发生; b. 建筑密封材料,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及其他材料的保修期不低于材料厂家提供的质量保证期进行保修;厂家无质量保证期的,不应低于 2 年 c. 按 JGJ1332020,金属与石材应五年全面检查一次。 质量保修责任 a.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48 小时内派人保修。 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 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b.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 2 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 c. 对于涉及石材等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 第 18 页 共 56 页 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d.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保修费用 a、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b、因乙方不及时进行抢修、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甲方另行 委托他人维修,乙方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以及 20%的管理费; c、对于本合同范围内结构的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及出具处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承担费用; d、对于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须视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对于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保修单位须视情况进行相应赔偿; 如因施工质量原因维修后,保修期限相应顺延,相应保修金退还时间亦顺延; 五、工程履约担保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合同总价 5 %的 现金(汇票或支票)担保,并 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提交合同总价 5 %的银行保函 (保函有效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 个月以上),甲方不提供支付担保。 履约保证金中:质量保证金为 40 %;工期保证金为 20 %;人员、机械设备到位保证金为 10 %;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保证金为 20 %; 竣工验收资料及时且齐全为 10 %。 履约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齐全后三个月内,如无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无息返还。 六、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质量目标: 第 19 页 共 56 页 本项目建安工程(即 总包方承包范围)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绿城集团精品工程“ 铜 奖”,乙方必须保证石材装饰工程质量达到总包方创优和创杯的目标。 奖罚规定: 获得绿城集团精品工程铜奖不予奖励,如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未获得“绿城集团精品工程铜奖”,扣除工程结算总价的 1%;并整改至合格为止。 七、工期奖罚规定 合同工期: 日历天, 年 月份安装全部完成, 月份完成建安工程验收,按确定的合同工期竣工或提前竣工 ,不予奖励。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但费用不 予补偿: 工期每延误一天 ,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 20%); 八、其他奖罚规定 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必须达到施工日历天的 85%以上,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达到施工日历天的 95%以上,否则每天罚款 2020 元 /人,直至扣罚完履约保证金的 20%。 机械设备的到位率必须达到 100%。 由甲方或监理召集的例会和其它重要会议,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人选准时参加,如无故缺席或迟到,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2020 元 /次以下的 经济处罚,如因缺席或迟到原因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其后果由乙方自负; 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乙方确保本工程按 双标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安全无事故。 若因乙方原因,现场施工达不到双标化要求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处 第 20 页 共 56 页 罚履约保证金的 20%(且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施工期间场内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火警事故、打架斗殴治安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总工期不作调整。 乙方进场后必须及时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文明生产协议,确保本工程按照郑州市关于双标化文明施工工地管理办法组织 施工,若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现场施工达不到双标化要求,处罚工程结算价的 %; 乙方负责做到工完场清,竣工验收后一周内施工队伍和施工机具等全部撤离工地,逾期每天扣款 2020 元。 九、总分包管理 对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在主体建安工程施工合同中已作如下约定:总包单位对整项工程的工期、质量、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负责全面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并对分包的成品协助保护,具体 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① 将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进度等)、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 料纳入总包管理。 总包方将明确分项工程的完工时间并提交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共同认可),并按时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总包方应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 10 天内审核、盖章完毕。 并做好各分包单位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 ② 按照图纸结构预留门、洞、孔等,分包进场前的预埋。 预留预埋位置准确,如因结构预埋预留误差超出规范要求,总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无偿配合处理; ③ 为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所提供的脚手架 和垂直运输 机械 必须满足: 甲方 提供现有方案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 ,脚手架、垂直运输的服务期为合同工期( 90 日历天),如因外立面装饰施工而延长,延长期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④ 包括第一次补槽费、补洞费,门窗安装后,边缝的二次修补 (包括植筋费用 ), 并必须满足下一道工序施工要求。 如总包原因造成下一道工序施工再次出现补槽、补洞现象,总包应无条件重新返工修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承担。 上述工序完成后, 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现象系由分包单位原因引起,则费用在发包人的协调下 第 21 页 共 56 页 按实向分包单位计取,同时在协调过程 中,总包必须服从发包人核定的金额收取; ⑤ 总包提供水电接口,所需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水电费由总包方与分包方装表计量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必须装表计量;总包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水电费使用情况、建筑垃圾堆放等进行督促、管理。 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总包单位负责外运的,费用双方自行协商,分包单位自行清理的,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 ⑥ 分包单位无偿使用工地内其它的辅助设施(如: 场内已有的临时道 路和场地的使用、卫生间等); ⑦ 配合费包括各分包单位在预埋时模板上开洞对土建总包单位造成的模板损耗费用,对分包单位开而不用的洞,承包人可以阻止,并对其进行处理; ⑧ 协 助分包工程成品保护。 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照价赔偿。 ⑨ 根据资料档案要求需签订总分包合同的要预以配合,以上所涉及的费用已含在总包管理配合费中。 总包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收取分包方费用。 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内包含的内容如总包另立名目再向分包单位收取,发包人有权在总包的合同款中双倍扣除。 总包如需向分包方另行收 取其他合理的费用,如分包单位需使用总包宿舍或增加办公室等,收取标准需经发包人认可,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费用。 ⑩ 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总包,费用在分包工程竣工后经相关分包单位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实际配合情况良好后计入总包结算款。 除此以外,其他需总包配合、管理的事宜以及费由乙方自行与总包单位协商。 所有相关水电安装、景观等专业如与石材施工时有关联的测量、定位、开孔、开洞、预留孔、检修口、洞口修补等由乙方配合完成,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本工程室内及公共部 位均为精装修,乙方应积极配合总包、精装修施工单位的工作,及时完成交接、验收、成品保护工作,并 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十、其他 : 1)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有上岗证。 2)各施工队伍间出现打架斗殴现象,甲方将视情节严重和各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020~ 10000 元人民币的罚款。 第 22 页 共 56 页 、半成产品的保护方案必须经甲方评审合格后实施。 民工工资必须按时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工程款,直至付清工资,并酌情进行经济处罚。 甲方是 ISO9000 贯标单位,在工程方面有些资料、数据和表格由乙方配合提供,并将对乙方进行供方评审。 乙方现场管理及工程资料整理按甲方 ISO9000 标准执行。 乙方在投标书的承诺,经考察选定的工程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和撤离,甲方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技术、管理人员直至项目经理。 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甲方要求,造成现场 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接受。 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甲方可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施工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经甲方同意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甲方未签证费用等)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0. 10 乙方 有行贿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行贿额 10 倍的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并将《绿城员工职务行为准则》作为合同附件; 10. 1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纪要、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组成解释顺序为:本协议、中标通知书、询标纪要、招标文件及附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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