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职责_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一、 整改责任 事故隐患坚持 “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 ”的原则,整改责任人为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整改要求: (一)整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人靠上抓整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 验收报告。 (四)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 行 和操作使用,由 公司 下达停止工作通知。 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 生产 ,仍不合格的 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三、整改资金的筹措 整改资金原则上由 公司 自筹。 四、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五、考核和奖惩 对隐患整改实行年度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 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 个人,经 公司 研究,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评价、责任书完成的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记入年度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档案。 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按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 安全检查制度 1.为了规范公司的安全检查行为,促使公司内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开展,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据《 安全生产法 》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应 根据本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 相 应的实施细则,确保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3.公司的安全检查分三个级别: ( 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经理或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领相关人员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每月 至少 进行一次考核检查或专项检查。 ( 2)安全员安全检查: 由 公司安全员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 对 各车间 的安全检查, 车间 安全检查与公司级安全检查相配合进行,要每 5天一次大检查,每天一次小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3)小组级安全检查: 由 车间班组长 组织本组人员对工作的安全状况进行的检查。 对所在岗位和作业场所的安全检 查要做到班前检查、班中控制、班后交底。 4.公司级和安全员的安全检查实行逐项检查法,在进行检查前,将所需检查的内容进行列表,然后根据列表的内容检查。 5.公司级所进行的检查,必须进行书面记录,并且记录必须客观真实。 6.每次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后,必须召开相关人员的总结、分析会,汇总检查情况,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7.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尽快予以整改。 隐患整改要遵循 “二不推 ”原则,即小组能整改的不往安全员推、安全员 能整改的不往公司推。 对于较大的事故隐患,由公司进行安排处理。 8.凡因未进行安全检查,造 成隐患长久存在,或对隐患拒绝进行整改的,将 相关 责任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在公司级安全检查及上级安监部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纳入年度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 十一、 储存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一.仓库配备 2 名懂安全知识的警卫人员,并能熟练运用各种消防器材。 二.建立出入库区人员检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区。 三.机动车进入库区,必须带防火花装置。 四.库房五十米内严禁使用明火、火炉取暖做饭。 五.当班人员严禁饮酒上岗,要提高警惕经常巡逻 检查。 六.禁止擅离岗位,有事要提前请假,经批准接班人员到后,方可离开。 七.仓库发现火灾隐患或被盗事故要及时报告,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 十二、 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产品的明细帐簿和台帐。 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品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帐、卡片。 2.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记,作到日清日结,确保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3.做好各类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产品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做到帐、物、卡三者一致。 4.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有关领导后由有关领导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5.产品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6.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7.加强产品的入库 管理,做到通风适宜、防热防潮,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8.产品出库要认真核对,轻搬轻放,非工作人员拒绝入内,更不得吸烟、乱窜。 十三、 防 爆 制 度 一、任何人或车辆未经过允许严禁进入 厂区。 二、本公司职工与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 公司院 内吸烟,更不准在其周围实施明火作业,燃烧垃圾和可燃物品。 急需有明火作业的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内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有专人负责管理。 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要了解掌握灭火 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 厂区必须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取得相关的合格报告, 设备静电接地线及接地装置每年春季做一次接地试验。 五、库区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车辆必须入内的一定带灭火器材,同时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六、坚决落实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组织学习落在实处,人人遵守、落实人头,各负其责。 十四、 劳动防护用品 发放使用 管理 制度 第一条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条教 育 员工 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四条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针对 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第六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标准 1 、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腰带、工作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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