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实施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复测一般不得少于 3人,并指派一人安全防护。 (2) 施工定测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所在分局车务、机务、工务、电务派人参加,施工单位做好记录,最后形成各方签认的定测纪要。 (3) 施工复测应根据定测纪要、设计文件进行,如有变动要征得设计及建设单位同意。 (4) 定测、复测需要测量时,严防短路既有轨道电路,有列车通过时防护人员应及时通知测量人员离开线路。 挖沟、挖坑 (1) 挖沟、挖坑应按照定测径路及位置进行,施工前了解地下设施情况,如发现有其它电缆、管路等设施,应停止该段施工,报告施工负责人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 作业人员挖沟时间距不应小于 3m,在既有线开挖深度到 时应小心挖掘。 严禁采取掏挖的方法。 (3) 在站场内和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段挖沟、挖坑,应与有关单位联系,设人防护,在影响行人和站内运输作业时,沟坑要当日填平,必须过夜时,应设防护栏和警示灯光,但不得与车站信号或标志混淆。 (4) 穿越铁路应采用过道防护方式,如必须开挖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挖出的土和石不得侵入限界,并设专人防护。 列车通过时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 (5) 在铁路路肩或斜坡地段挖沟、坑时,应清除斜坡上的浮土和石块等,挖出的土和石放在下坡的一侧,沟内、坑内作业时,坡上不得有人行走或做其它工作。 (6) 从沟内、坑内挖出的土和石等物应投放在距离沟边、坑边 以外,沟边、坑边不得放置重物。 (7) 坑底面积小于 时,不得二人同时在坑内作业,沟、坑深度大于 1m 时,不得一人单独作业。 (8) 横过道路挖沟时,应先挖半边铺好桥板,再挖另半边。 如系公路,应取得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做好防护,方可施工。 (9) 在铁路路肩和两线路之间挖沟时,应设专人防护,列车通过时停止沟内作业,并迅速撤离。 (10) 遇有坚石需要爆破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 专业训练考试合格的爆破人员担任,爆炸物品的装卸、运输、储存和使用都应符合当地公安部门的规定。 电缆施工 (1) 电缆施工前负责人应了解电缆径路和地下设施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损坏地下设施或发生触电事故。 (2) 电缆盘上的防护板,拆下后放置在安全地点。 电缆盘两侧作业人员不得将脚伸入电缆盘底下。 (3) 电缆盘应架设稳固,轴杠保持水平,方向正确;电缆盘架设距地面不应大于 ,并应有制动装置。 (4) 人工敷设电缆时,作业人员应戴防护手套。 每人承担重量不应大于 35Kg,敷设电缆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扛电缆的作业人员均应站在电缆的同一侧,并保持适当间距,在拐弯处应站在拐弯外侧。 往地在或沟内放电缆时,应按先后顺序轻拿轻放。 (5) 敷设较长电缆过铁路或公路时,扛电缆作业人员必须排列成一直线与铁路或公路平行,首尾同时起步跨越,严禁排成与铁路与公路垂直的队形通过。 (6) 在铁路电气化区段,施工或整修电缆时,应确认电缆外皮接地良好,与继电器箱、盒、架的铁壳应绝缘,同电缆沟内数条电缆外皮焊接线完好之后,方准施工。 竖立和撤除信号机 (1) 竖立或撤除信号机前,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按规定设置防护再进行施工。 人工撤、立机柱时,应按每人承担不超过50Kg 重量配备作业人员,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明确分工。 (2) 立机柱的拉绳和叉杆必须绑扎牢固。 严禁将叉杆、支杆立在身上,拉绳缠绕胳膊或腰间。 立、撤机柱应用专用工具。 (3) 使用滑车立机柱时,机柱下方不得有人,当机柱起到高 70 度时,应减慢牵引速度。 机柱竖立、移位、转向时,必须停止坑内一切作业。 无关人员应撤离机柱高度 倍距离以外。 (4) 撤机柱时,应用绳索牵引及叉杆加固后,再挖根部,并确定其倾倒方向。 (5) 已经立起的机柱,必须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叉杆和拉绳,机柱未回填和夯实前,严禁攀登。 (6) 在信号机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严禁两人在同一机柱上,一人在下,一人在上同时作业,机柱上有人作业时,机柱下严禁有人逗留。 在机柱上工作时,工具、材料应放在工具袋里,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 (7) 安装或撤除信号机构时,严禁肩扛,应用滑车装撤,机构吊起后,下方 不得站人,滑车大绳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8) 雷雨或暴风、雨、雪天气时,严禁在信号机上作业;列车通过时,不得在该线路两侧信号机上作业,并关好机构门。 (9) 在接近馈电线处所,竖立或撤除信号机柱时,信号机柱与馈电线最近侧线条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机柱长加 2m,如距离不足时,必须馈电线停电后施工。 (10) 在铁路交流电力牵引区段,接触网送电后,竖立或撤除信号机柱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1) 施工领导人应向电力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书,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地点、所需时间、开工时间及作业特点等。 对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 (12) 在接到电力调度员停电施工的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可施工。 施工时接触网工必须在场监护,在有关电气安全方面,施工领导人必须听从接触网工的指导。 (13) 施工结束,接触网工应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在安全地点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施工完毕。 在拆除临时接地线后严禁再施工。 道岔施工 (1) 在双动道岔的非握柄端进行作业时 ,应在尖轨与基本轨之间放木垫,木垫应有木柄或铁环,作业完毕,应立即将木垫撤除。 撤除木垫时,不应将手放进道岔内。 扳动双动道岔时,应执行呼唤应答制度。 (2) 在电动(电空)转辙机作业时,应将安全接点断开,需接通电路使道岔转动时,应确认尖轨与基本轨之间无作业人员及工具。 (3) 在导管装置或转辙装置作业时,各连接部分应用小撬棍校正销子孔,严禁以手指探入,或将手放在传动部分。 手不得扶在导管架附近的导管上,铆接导管时,严禁将材料、工具放在轨道中心、道岔和钢轨上。 (4) 在道岔上 钻孔的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道岔上钻孔时,必须设人防护,当有车辆通过时,必须将钻撤下。 b. 用电钻在道岔上钻孔时,电钻壳必须接地良好,使用前应检查电钻、导线、插销,确认绝缘性能良好,连接可靠。 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体上。 移动电钻时,不得提着电线或钻头,电钻未静止前,不得触及钻头及转动部分。 c. 电钻钻孔时,不得超负荷运行。 钻头与钻身应在一条直线上,停用时,必须断开电源,将电钻放在安全干燥地点。 d. 连接电源的插销,必须将电钻端接插头,电源端接插座。 e. 外接电源时必须加保安器,以防短路外接电源。 f. 电源线横过铁道时,应在轨底下穿过。 如中间停止作业时,应设专人看守或及时收回。 (5) 道岔设备安装时严防短路既有轨道电路,各部绝缘垫、管紧固件平垫、弹垫、开口销齐全并符合要求,各部螺栓应紧固。 轨道电路施工 (1) 安装轨道绝缘应有工务人员及电务部门配合。 严禁未经车站值班员同意,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安装钢轨绝缘。 (2) 铆塞钉接续线或道岔跳线时,作业人员宜集中设人防护,使用的手锤应牢 固可靠。 (3) 在铁路电气化区段更换双轨条轨道电路中的扼变压器或扼流变压器上的牵引连接线时,当两条钢轨与相邻轨道电路的扼流变压器的中心尚未连接之前,严禁切断扼流变压器与钢轨连接的任何一侧。 (4) 在铁路交流电力牵引区段检查轨道电路时,当轨道变压器与扼流变压器连接的低压线圈断开之前,严禁切断其高压线圈回路。 (5) 在铁路电气化区段更换双轨条轨轨道电路相领两扼流变压器的中心点连接线(板)或原牵引连接线时,当两个扼流变压器的中线点连接线(板)或通牵引电流的单轨条牵引连接线未连接 前严禁切断原有连接线。 (6) 在铁路电气化区段更换钢轨绝缘时,在双轨条轨道电路中严禁断开接向扼流变压器中心点之连线;在单轨条轨道电路中,严禁断开相邻两轨道电路之牵引连接线以及平行轨道的牵引轨条之间的连接线。 汽车司机安全标准作业规范 (1) 严禁非司机驾驶操作各种机械车辆,实习驾驶员不得单独驾车。 (2) 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驾、行驶证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 (3) 司助人员不准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相符的机械车辆。 (4) 不准开 带病车或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械失灵的车辆。 (5) 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开疲劳车、英雄车、冒险车、莽撞车、风头车、赌气车。 (6) 开车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7) 各种车辆装载应不超载、超高、超长,装载应均衡。 (8) 汽车在下坡或山路上运行时严禁脱档滑行。 (9) 驾驶员必须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及各种路况下限速规定。 (10) 吊车作业时,吊物、吊臂下不准有人停留或通过。 (11) 严禁吊 运过程中进行检修,吊运的货物不准有浮放的物体。 (12) 在起吊时,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情况下,不得中断工作或离开工作岗位。 (13) 吊车作业完毕后,吊臂应回归原位。 轨道车司助人员安全标准作业规范 (1) 司助人员要对机械车辆进行充分的维护和保养,熟悉本施工区段线路及有关车站《站细》、《站规》,站内存放车辆应昼夜有人值班,并按规定采取防溜、防盗措施。 (2) 轨道作业要遵守铁路的《行规》、《技规》、《站细》,确认信号进路,执行呼唤应答制度,车 站、区间运料时,不得偏载、超载和超限,卸料时不得侵限,在确认线路达到列车运行条件时方可返回,并及时消点。 (3) 轨道作业车运行时,注意掌握行车速度,其速度应在了望良好范围内,出现意外立即刹车为宜,防止冒进信号或其它不测事故发生。 (4) 轨道车辆在施工中的连挂与分解,要提前规定地点,司助人员要心中有数,连挂分解作业运行时,随时用对讲机联系,防止出现事故。 (5) 轨道车辆在风雪浓雾天气行车,在了望条件差的情况下,值乘人员精力必须高度集中,加强了望。 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桥梁、曲线 地段要缓行,多鸣笛示意,并做好随时停车准备,站内侧线或进出站时,要确认信号、道岔,严格执行眼看手比,呼唤应答制度。 (6) 各种机械车辆、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检查润滑是否良好,制动是否可靠。 工地临时用电 (1) 安装临时用电设备所用的刀开关及熔丝,需设防护罩,熔丝的容量必须符合电路安全电流的要求。 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2) 电动机具和照明设备连接电源时,必须使用刀开关或插销。 不得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或直接挂在灯头上,露出机体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电动 设备和电动机具外壳必须按规定装设地线。 (3) 室内外使用的电动机具、照明设备、开关和插座等不得受潮或雨淋,电烙铁应放在铁支架上,用毕立即断开电源,严禁将电烙铁、电炉接通电源后离开。 照明开关应接在相线上。 (4) 工地临时电源和设备,应有专人维护和管理,检修时应断开电源。 工地临时用电设备,用完必须及时撤除。 如保留电线时,应断开电源,用绝缘胶布将线头包扎。 低压带电工作和在交流电力牵引区段工作 (1) 在设备对地电压低于 250V 的设备上作业,宜停电;如必须 带电作业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a 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b 不得同时接触导电部分和接地部分,也不得同时接触两导电部分。 c 未脱离设备的导电部分时, 不得与站在地面上的其他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料具和其他物品。 ( 2) 在交流电力牵引区段,接触网送电后,在室外高柱信号机、继电器箱、转辙握柄、道岔表示器,各种柱式表示器、各种按钮柱、道岔局部操纵箱以及室内控制台、各种盘、架、电源屏等信号设备上作业时,必须确认设备和金属外皮接地良好,必须使用带绝缘柄的 工具,穿绝缘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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