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在房产销售准备阶段,向委托单位提供 物业服务的营销推广 建议及物业服务知识培训等;在房产销售过程,向委托单位提供协助和支持,包括 配合 实施 促销活动 、维持销售现场秩序,以及销售中心、样板间的 日常管理 等。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须在与委托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后 15 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项目前期销售建议书》,就营销推广过程中涉及的物业管理内容向委托单位的营销策划部提出营销推广建议。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 审核 、 监督 委托单位在 推广广告 中 关于物业服务内容 的宣传 , 若发现 损害物业公司利益的 推广 行为 ,必须及时上报运营管理部 分管副总经理 ,并 与委托单位 进行 交涉。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 负责 组织相关人员为委托单位 销售人员 提供 物业服务知识等 专项培训。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 负责《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的拟定 与 公示; 并 负责在 房产 销售 阶段 , 在 委托单位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同时, 与客户签订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元一集团 有限公司 前期物业管理 制度 12 物业分公司与客户签订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前必须按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合同评审手续。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中所涉及的所有物业收费标准均须经过 物业公司财务总监 、 运营管理部 分管副总经理 及总经理 审批;物业收费的定价与审批流程详见《物业收费管理流程操作手册》。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 统计《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签订情况。 每日结束后,负责 销售 现场签约的工作人员需更新《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签订台账》,并发送至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 经理。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 负 责《临时管理规约》、《业主手册》 及 《消防安全责任书》等 文件 的拟定,以及该 部分 文件在预 售 阶段 的 公示 工作。 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 成立后, 物业 公司应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合同期满时,物业公司应于期满前 1 个月完成合同续签工作。 物业 公司在与业主委员会 开展 物业服务合同 ( 续签 )洽谈时 ,应完成以下工作: 总结分析上一合同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对 (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的 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 ,收集业主 (住户 )意 见和要求; 必要时, 调查 分析 竞争对手及周边地区 的 物业服务市场 情况 ; 针对业主委员会 提出的改进要求 ,以及 物业 公司认为在后续服务中 可以 改进的方面进行策划,提出初步改进方案。 物业公司 向业主委员会 提交书面的物业管理方案或其它形式的物业服务策划文案前,应报运营管理部 分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审批。 物业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前必须 按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履行相应的合同评审手续。 元一集团 有限公司 前期物业管理 制度 13 第 四 章 客户服务中心组建 第一条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 分管副总经理 负责客户服务中心 的组建与监督工作 ,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参与完成相关组建工作。 第二条 客户服务中心的组建需满足 以下时间节点要求: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需在项目验收接管前 2 个月开始筹备组建客户服务中心 ;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需在项目验收接管前 1 个月 完成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 客服部、维修组、安全组 及 环境组主管的聘任工作; 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需在 入伙收楼 前 1 个月 完成客户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 ;客户服务中心开始着手入伙准备工作。 第三条 物业公司 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负责 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 客服部、维修组、安全组及环境组主管 的招聘工作。 客户服务中心经理 及主管 的 招聘与 任命按 集团 《 招聘管理制度 》 和《人事任免制度》 执行。 项目验收接管前 1 个月 , 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及主管 正式到位。 第四条 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 客户服务中心的具体组建工作,各主管须积极配合。 具体组建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客户服务中心 的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 人员招聘、培训; 服务程序 /规程的制订; 办公物资及作业工具 的 采购; 验收接管及 项目入伙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等。 元一集团 有限公司 前期物业管理 制度 14 第五条 客户服务中心的组建必须按照组建工作计划进行;组建工作计划由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拟定,经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 分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审批后,相关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客户服务中心组建工作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组建方案、工作进度安排、职责分工及开办费用测算等。 其中,工作进度安排应将每项工作的起止时间精确到具体工作日;职责分工安排应将每一项工作分配至 具体 负责人及协办人员。 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落实组建工作计划, 并向物业公司 运营管理部 分管副总经理 汇报组建工作进度 ;物业公司总经理、运营管理部 分管副总经理 负责对组建工作的进度进行监督,并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组建工作计划的要求协助完成组建工作。 元一集团 有限公司 前期物业管理 制度 15 第 五 章 物业验收接管 第一条 物业验收接管 是 指 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后、 客户正式入伙前 ,物业公司从物业 管理及客户 角度对项目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 验收,并与委托单位进行交接的工作。 物业验收接管可以帮助委托单位及早发现项目的质量问题,减低后期客户广泛投诉的风险。 第二条 物业公司 必须 在 委托单位 项目 综合验收 结束 后 1 个月 内 、项目入伙 1 个月以前 完成物业验收接管工作 , 以便 预留 充足 的时间解决验收接管 过程中 所 发现的问题。 第三条 物业 公司 运营管理部 分管副总经理 负责组建验收接管小组 , 并对验收接管工作进行 管理与 监督;验收接管小组负责物业验收接管的具体工作;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为验收接管工作提供指导,重点 关注验收接管中的共性问题及 可能引起重大投诉的各种质量隐患。 第四条 物业公司 运营管理部必须在项目验收接管前 1 个月完成验收接管小组的组建工作。 验收接管小组主要由客户服务 中心经理 , 客服部、维修组、安全组 及 环境组 主管,以及委托单位工程部等人员组成。 验收接管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编制 《 验收接管方案 》 ,并实施物业的全面验收检查; 完成 物业项目产权、工程、设备资料 验收 ,以及房屋本体、公共配套设施和机电设备 等工程质量验收 ; 跟踪验收接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 , 督促委托单位进行工程整改并组织二次检验。 第五条 验收 接管 小组 在编制 《验收接管方案 》 前 须与委托单位工程 进行沟通 , 确定验收项目、验收日期及验收标准等验收接管事宜;必要时 ,还 须 到验收接管现场进行技术摸底,与委托单位 沟通相关技术事宜。 元一集团 有限公司 前期物业管理 制度 16 第六条 验收 接管 小组 负责拟定 《验收接管方案》 ,经 运营管理部 分管副总经理 审批 后,发送至 委托单位工程技术部 分管副总经理。 验收接管小组成员需严格按照《验收接管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验收接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验收 接管项目清单; 验收接管标准; 验收 接管日期安排; 验收 接管 人员 分工及培训计划; 委托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人及参加人员; 楼 宇 验收 接管顺序; 验收 接管进度计划; 第七条 在正式开展物业验收接管工作前,验收接管小组须按照《验收接管方案》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所有 参加 验收 的工作 人员 须完成 验收接管专业培训; 相关标准表单须准备完毕; 相关检测工具、仪器须准备完毕; 第八条 物业公司对项目进行验收接管 时需确保物业项目已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水、电、煤气 (天然气 )、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等已开通,具备试验条件; 各种机电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具备运行条件; 楼宇及公共配套设施已清理完毕,具备交楼条件; 卫生间已注 满水,具备做 48 小时闭水试验的条件; 所有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及业主资料已准备完毕; 元一集团 有限公司 前期物业管理 制度 17 单体建筑已通过质检部门验收。 第九条 验收 接管工作 分成资料验收 及 工程质量验收 两大部分。 一般情况下,资料 验收 应提前于 工程质量 验收。 验收接管小组应按照 《前期物业管理流程操作手册》中“物业验收接管管理”等规定对项目的资料及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接管小组须正确记录资料验收及工程质量验收结果,若出现 资料不齐全、不真实、不合格 ,或 房屋本体、公共配套设施、机电设备验收 存在 质量问题,须立即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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