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甘肃省精品课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2020年第 1期 《选择性执法的成本、收益和激励效应分析》,《兰州商学院学报》2020年第 2期 《会计执法环境经济分析》,《西部法商论丛》论文集(兰州大学出版社 2020年)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西部法商论丛》论文集(兰州大学出版社 2020年) 《论中国会计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 2020),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国经济法论纲(一、二、三)》( 2020),北大法律信息网。 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3. 教 学队伍情况 15 31 人员 构成 (含外 聘教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位 学科专业 在教学中承担的工作 江合宁 女 教 授 法学学士 经济法、金融法 经济法学 ( 实践课辅导) 包哲钰 男 副教授 法律硕士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学 ( 实践课辅导) 唐正彬 女 副教授 法学硕士 经济法、环境法 经济法学、 史正保 男 副教授 法学硕士 经济法、税法 经济法学、 何立慧 男 副教授 法学博士生 经济法、金融法 经济法学、 张发德 男 讲 师 法学硕士 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学(实践课辅导) 周洪军 男 讲 师 在读硕士 经济法、金融法 经济法学、 郭俊萍 女 讲 师 法律硕士 经济法、劳动法 经济法学、 马洪雨 女 讲 师 法学博士生 经济法、法经济学 经济法学、 刘 广 男 讲 师 法学硕士 经济法、公司法 经济法学、 李 萌 女 讲 师 法学硕士 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经济法学、 16 32 教学队 伍整体 结构 教学队伍的 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师资配置情况(含辅导教师或实验教师与学生的比例) 经济法课程组 有专任教师 11 人,其中教授 1 人、副教授 4 人,讲师 6 人,硕士生导师 1 人; 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 2 人 ,其中 45 岁以下的教师 10 人,平均年龄 36岁。 课程组成员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形成了合理的学科梯队。 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 1: 20 左右。 课程负责人江合宁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甘肃省法学 会副会长,甘肃省 房地产 法学会会长, 硕士生导师。 历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等单位的法律顾 问。 江合宁教授曾获得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甘肃省优秀女科技工作者称号;包哲钰副教授 多次 获得兰州商学院教学十佳奖 、 教学 优秀奖 ;唐正彬副教授 获得兰州商学院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教学 十 佳奖; 史正保副教授获得兰州商学院优秀教学奖。 33 教学改 革与教 学研究 近五年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及其解决的问题(不超过十项) 课程组成员先后完成了“经济法概论课程建设与改革”、“经济法学现代教学方法的探索与实践” 等教改、教研课题, 并先后获得甘肃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 2 项;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教改 、 教研论文 10 余篇,获得省教育 厅优秀教学表彰和奖励 2 项。 为了使 财经院校 经济法学课程 即遵循法学教育的一般规律,又体现财经类复合型、应用性人才的特殊需求及顺应全球化、 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 我们 提出并践行了一系列教改措施,将多年来的教学实践经验及我国经济法 学改革与实践的最新成果 融入该课程的教学活动中, 17 合理地处理了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发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技能培养与素质教育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框架结构和内容体系, 丰富了教学方法, 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34 师资 培养 近五年培养青年教师的措施与成 效 : 为培养课程组的教学队伍,学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师资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主要内容有: ⒈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由教学经验丰富的高职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 ⒉鼓励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 、 学位 ,课程组有两位教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⒊鼓励中 、青年教师到国内名牌大学做访问学者 ,史正保副教授获得 清华大学优秀访问学者。 ,提高社会实践能力。 此外, 课程组每年都要根据校、院两级师资建设规划制定《经济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培养计划,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学缘结构: 即 学缘构成, 这里指本教学队伍 中,从不同学校或科研单位取得相同(或相近)学历(或学位)的人的比例。 4.课程描述 18 41 本课程校内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我校针对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设置的经济法概论课程,最早由任先行教授 、曹政教授 等开设于 1981 年。 针对法学专业的经济法学课程开设于 1995 年。 本课程既是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的 14 门核心课程之一 ,也是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 专业 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 因此 ,经济法课程在财经院校开设有着自身的特殊性。 该课程 80 年代叫《经济法概论》,主要为财经类专业开设。 90 年代以来, 为了使经济法学课程适应 社会之以市场经济的需要,课程名称改为《经济法学》。 进入 21 世纪,为适应 经济 全球化 对法律人才和经济管理人才的要求,在前一轮课程改革的基础上,经过多 年 的教学探索和实践, 我们建立并完善了经济法学课程体系,建设以案例教学为导向,以多媒体课件为支撑,侧重于现代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努力探索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培养复合型 、创新性、 专门人才的新途径。 2002年我们按照教育部关于经济法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司法考试大纲,针对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不同专业,修订、制定了不同的《经济法学教学大纲》,在修订 内容上既注意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又力求作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前瞻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及时反映学术界的最新 理论和实践 成果 , 并且按照优秀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建设,目的在于使本课程教学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实用化。 针对财经类综合大学所要求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创特色、重能力”的教学改革思路, 我们 多次 修订了《经济法学》教材(原教材由任先行教授主编,出版于 1990 年,后于 1996 年由江合宁教授主编 , 20 2020年 修订)。 本课程教材的 修订 , 既增加了许多经济法教科书所忽略的经济 法基础理论部分,还 特意增加了公司法、合同法、工业产权法等商事法的内容,以满足财经类专业学生人才培养模式的需求及参加注册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师、企业经理人等 19 职业考试的需求。 因教学效果好,学生经济法学知识基础扎实,在参加法律硕士、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经济师考试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普遍受到经济学、管理 学 等专业学生的好评。 目前 “ 经济法学 ”课程已成为兰州商学院精品课程之一。 以经济法课程为基干的经济法学科也于 2020 年被确定为兰州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 2020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2020 年开 始招生 42 理论课和理论(含实践)课教学内容 20 421 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生源情况,说明本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定位与课程目标 兰州商学院作为“财经类、教学型、应用型”大学 的定位 ,其法学教育应以 提升学生的 全面素质教育 和综合能力 为导向,进行课程的全面建设与改革。 本课程开设面广,每学年大约 开设3040 个 班 左右,是财经类院校各专业普遍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与必修课之一。 对于课程内容的教学组织方式,经过反复探索,课程组目前在本科教学中一般综合采用教师讲授、课堂讨论、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课外阅读、疑案解答等教学方式,以提高学生学习热情,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通过辩论式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在现有的教学体制下,特别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很难得到实践性锻炼,鉴于经济法学所具有 的 极强 的 专业性和实践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也 成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 辩论式案例教学 弥补了传统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等教学法的不足,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 这种教学法既为法学和财经类专业本科、专科教学提供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也为学生未来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富于内涵的理论指导。 422 知识模块顺序及对应的学时 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 5154 学时): 第一编 经济法 基础理论 , 8课时; 第二编 经济法主体, 18 课时; 第三编 市场管理法, 16 课时; 法学专业( 理论教学 70 学时 ,实践 10 学时 ) : 第一 编 经济法 基础理论 , 20 课时; 第二编 经济法主体,12 课时; 第三编 市场管理法,16 课时;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 21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 8 课时; 第五编 经济纠纷的解决, 4课时。 16 课时; 第五编 对外贸易法, 6课时。 (案例讨论、旁听审判、模拟法庭 10 学时,安排在后 4 编) 423 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教学的 重点 : 使学生掌握经济法 基本概念、基本法律 制度和基本原理 , 着 重培养 学生的 现代 法律思维、表达、交流 的能力和 实际应用 现行法律、法规的综合 能力 和 法律 职 业 精神。 难点 : 如何处理 好 理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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