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外勤人才筹备期聘才引进政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中筹备待遇。 筹备期如未达到对应全指标要求,则不发放当月底薪。 通过筹备分区经理面试和培训的在筹分区经理,在第一个月发放底薪前,若感觉筹备有困难,可申请转筹高级营销经理,并向省公司提交《转筹申请表》,省公司审核通过后,其薪资考核标准按《筹备高级营销经理政策》执行。 筹备底薪合并基本法佣金纳税,按月计发。 本方案解释权在总公司深分筹备项目组。 筹备高级营销经理政策 一、筹备时间 8月 1日 11月 10日 二、筹备资格 年龄在 28- 50周岁之间,有进取心,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谈吐清晰;品德优良,无不良嗜好,无不良历史纪录; 具有中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筹备高级营销经理人选原则上应为任同业主管以上职级一年以上的人员; 所有筹备高级营销经理必须经筹备组负责人初试通过,再经省公司总经理室面试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培训。 三、筹备待遇 考核月份 考核截止 津贴发放日 营销经理 直辖人力 实动人力 津贴标准 备注 第一个月 8 月 9 月 10 日 9 月 25 日 4 ≥ 1 8000 营销经理 定义:有一个直接增员 3 ≥ 1 6000 2 ≥ 1 4000 第二个月 9 月 10月 10日 10 月 25 日 3 ≥ 5 8000 营销经理定义:获取第一个月筹备营销经理财补津贴 2 ≥ 5 6000 1 ≥ 5 4000 第三个月 10 月 11月 10日 11 月 25 日 3 ≥ 6 ≥ 5 8000 营销经理定义:获取第二个月筹备营销经理财补津贴 2 ≥ 6 ≥ 4 6000 1 ≥ 6 ≥ 3 4000 注:直辖人力含本人直增人力, 但不含高级营销经理本人。 1. 增员统计时间及标准如下 : 月份 增员统计标准 2020年 8月份 9 月 10 日前未办理完入司手续的不计入直辖人力和营销经理直接增员人力考核 .筹备高级营销经理本人自培训结束日至 9月 20日出勤率不低于 70% 2020年 9月份 10月 10日前未办理完入司手续的不计入直辖人力考核 . 筹备高级营销经理9月 21日至 10月 20日出勤率不低于 70% 2020年 10月份 11 月 10 日前未办理完入司手续的不计入直辖人力考核 .筹备高级营销经理10月 21日至 11月 20日出勤率不低于 70% 注:出 勤率=实际出勤天数 /应出勤天数 ,其中应出勤天数以公司要求的出勤日计算。 2. 实动人力是指在 11 月 10日前预收,且在 11 月 20日前承保标保在 3000 元以上的人员。 3. 标准保费统计口径与 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月度标准保费统计口径一致。 4. 乙方在筹备期间未达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筹备高级营销经理资格,但乙方达成筹备营销经理标准,乙方可自动享受筹备营销经理财补津贴。 5. 筹备期结束时,甲方将按照《个人营销经理保险营销员管理基本办法》(以下简称“营销基本法”)考核标准再次确认乙方高级营销经理等级,未达标者按乙方申请的高 级营销经理等级并根据营销基本法的标准降级,降级后按照确认后的营 销基本法等级适用营销基本法;达标者按原申请高级营销经理等级适用营销基本法。 四、基本法考核 筹备高级营销经理录机以后,进入为期 3个月的基本法定级考察期。 如筹备高级营销经理在 3个月内达到基本法定级标准,则定级成功;否则,按照基本法规定确定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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