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团体业务大项目拓展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一章规定的团体业务项目 ,均可申请纳入市公司团体业务项目管理的范围,需在市公司备案,享受销售、费用、核保政策支持及客户承 保服务绿色通道。 第二项 信息人需通过所在营业部门进行申报;个险销售渠道、银行保险销售渠道人员、公司正式员工可直接通过团体业务部进行申报;信息申报人可作为项目的主开拓人加入项目小组。 第三项 项目申报机构首先填写由市公司团体业务部统一制作的《团体业务立项申请表》,项目申请人均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名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市公司团体业务部。 第四项 工作组根据项目情况指定项目经理跟踪机构上报的大项目: 项目经理调研后,向大项目评审委员会提交《大项目立项可行性分析报告》; 大项目评审委员会确定是 否予以立项,由市公司团体业务部给申报机构下发《大项目立项 /不立项审批知会单》。 五、凡经调查允以立项的项目,可对信息提供人员适当奖励,信息提供人员作为主开拓人自动成为项目小组成员。 六、项目经理指定相关人员组建项目小组,填写项目预算表和任务完成进度表。 七、市公司团体业务部对确定立项的大项目,给予相应公关费用支持。 八、立项项目经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展业无任何进展、无任何合理解释或无法提供相关信息者,大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对立项项目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 九、大项目的维护和续保对公司业务的稳定、展业成本的降低有重大 意义,大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检查督促项目小组搞好大项目的维护工作。 原则上由业务归属单位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 七 条 大项目需求支持 一、项目运作阶段 对于已在市公司立项的大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无法提供的资源,项目小组可通过正式申请,请求支援; 申请由项目小组提出,经项目经理确定并签署意见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大项目执行委员会,若未通过则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项目小组; 经过大项目执行委员会审议,形成处理意见,并将签署最终意见反馈给项目小组; 对于大项目执行委员会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重要需求 ,由项 目经理连同大项目执行委员会主任上报大项目评审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对于超分公司权限的需求,由团体业务部统一上报总公司请求支援。 二、若是由于项目失败或失效导致项目结束,大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特殊需求申请。 第 八 条 大项目日常运作 一、 上报项目一经立项,项目小组成员应上报《项目进程安排表》,在召开项目小组第一次会议后,项目经理完善该表,并追踪执行情况;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具体情况变化,经项目小组讨论,可以修订进展安排; 二、根据具体情况,项。保险公司团体业务大项目拓展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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