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员工案件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经营活动,防止违法违纪违规经营行为和各种案件的发生。 (三)每季度对所属员工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员工的监督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内部管理和执行内控制度的情况,查找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认真实行岗位轮换制度。 (五)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应立即组织核查并及时上报。 对有违法违纪违 规行为的人员,以及应追究责任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公司的要求给予相应处理。 (六)按照上级公司要求参与案件查处工作,努力挽回和降低公司损失,采取措施防止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 各级公司副职领导对分管部门的案件防范工作及在案件中暴露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发生的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应履行以下案件防范职责: (一)每半年检查一次分管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执行规章制度和落实案件防范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的落实。 (二)分管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不认真履 行案件防范工作的,应及时提出调整或处理的建议。 (三)每半年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分管部门对分管工作进行一次执行规章制度和落实案件防范措施情况检查 ,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四)根据公司安排,组织协调分管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和配合工作。 第九条 各级公司职能部门对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负有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案件防范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应履行以下案件防范职责: (一)销售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包括个险、团险、银行保险等销售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本销售渠道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本部门员工和下级公司相关工作情况;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和内部监督管理,防范业务人员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二)运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包括 财务、业务管理、客户服务、企划宣传、 办公室、信息技术 等部门 ):负责组织与本部门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落实;定期检查本部门员工和下级公司相关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 决;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和管理,防范部门职责范围内发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按照公司安排,配合案件查处工作。 (三)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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