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条例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得少于二人,工作时 检查是否有电之后,断电部分各项必须短路或接地,作短路或接地时必须戴胶皮手套、穿胶鞋,接地线首先要接接地端,然后与要接的部分相连。 四、在设备断电部分上开始工作之前必须在设备断电部分送电的刀闸上标明“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字样的标志牌。 五、电机运转时绝对不允许修理电动机及起动设备,在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或修理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 六、进行修理工作时,拆下电动机与电路的接线头、灯座插销座等所有钱头,均应用绝缘胶布仔细包好。 七、修理一切电气设备时,如中途因故需要重新工作时,必须查明各项设备的变化,待充分了解后方可进行工作。 八、登杆作业时应首先检查杆子是否牢固,传递工具或材料时不得抛掷,必须用绳子系牢提上;禁止在电线接紧的方向工作,以防断线伤人。 九、各开头等附近绝对禁止放置导电性、爆炸性物品或易燃品,遇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电气设备起火仅可使用四氯化碳灭火机或砂扑灭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机。 十、任何电器发生意外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截断其电源,正确处理。 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 十一、各种电气设备所需之保险丝必须按照规定容量安装,严禁用铜丝或过大容量物代替,如果保险丝熔断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排除 故障。 十二、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工作时,要保证带电作业绝对安全,禁止单独一人进行,必须有一熟练技工随同监护指挥,负责安全责任。 细则 细则也是党政机关经常使用的规范性公文。 它是为已颁布的法令、条例、规定作出具体说明和阐释的文体,一般为贯彻执行有关条例和制度而定。 ( 1)标题,常常写事由和文种类别(细则),发文机关和发布日期在标题标出,如果属会议批准或通过的,要用括号在标题下另加注说明“年月日会议批准(通过或修订)”。 ( 2)正文,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而定,复杂的要分总则、分 则、附则、或章节来写;简单的直接分条列述即可。 一般正文三部分来写:先写发布的缘由,次写具体内容,再写明实施机关、生效日期、解释权等。 例文一 县城镇住房维修管理实施细则 第 1条 根据房改方案配套政策之六《县城镇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 2条 组建维修管理机构,成立“县住房管理维修服务队”,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组建。 第 3条 县住房管理维修服务队,负责住宅小区住房的维修服务。 不在小区之内的住房也可委托维修队维修,需按规定交纳维修管理费。 第 4条 住宅楼维修养护责任范围 划分为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第四类。 „„ 第 5条 住宅楼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维修费归产权人自负。 住宅楼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维修费由原产权单位、职工所在单位和购房者合理分担,住宅楼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修养护,由原管理单位负责,所需费用由原渠道解决。 第 6条 房屋共用部位及设备维修费用来源:„„ 第 7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县城镇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 8条 本办法由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 9条 本办法自 1991 年 10 月 1日起执行。 例文二 对外国驻华机构及其人员的外汇管理实施细则 (年月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 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二、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驻华的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机构(以下统称驻华机构),外交官、领事官、以及各驻华机构所属常驻人员,由外国或者港澳等地区汇入或者携入的自由外汇和人民外汇票证,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卖给或存入中国银行,也可以荡出境外,如果携带出境,应当按照《对外汇、贵金属和外汇票证等进出口国境的管理实施细则》办理。 三、凡与我国订有支付协定的国家,其驻华机构 或人员汇入的记帐外汇,只限提取人民币。 四、各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中国公民以人民币交付签证费、认证费、如果要求兑成外汇,须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或者分局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批准的意见办理。 五、驻华机构及其人员由外国或者港澳等地区携入的或者在中国境内购买的各种物品、设备、用具等,如果出售,所得人民币款项,中国银行不予供汇。 六、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实施。 制度 制度是党政机关常用的规范性公文之一。 它用于机关对某项工作和某一方面的活动提出规定性的要求,有关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 制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方面的工作都可以有自己的制度,如办公制度、财务制度、文书工作制度等。 制度一般由标题和正文构成: ( 1)标题及题下标示 标题应由发文机关、发文事项和文种类别(制度)三部分组成,但很多时候标题中省去发文机关(或称适用范围),只写事由和文种。 适用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日期用标题下括号标示法标明。 ( 2)正文 制度的正文,一般要分三部分来写。 第一部分要写明制发制度的缘由,用“特制定本制度”一语承上启下;第二部分分条写明各项具体条文;第三部分写实施 范围、生效日期、修订权、解释权等内容。 是否分章写,要根据内容多少而定。 第一部分、第三部分要简明扼要;第二部分要具体切实。 制度的文字要明白易懂,具体准确,防止出现重复和无用的语句。 例文一 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文件、材料范围 凡是反映省政府机关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上极机关的文件、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需要省政府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国务院各部门颁发的属于省政府机关的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文件,非省政府主 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检查本省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等。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的文件。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 、省长会、常务会、全体会、省长办公会、秘书长工作会、厅党组会、厅务会和专员、市长会议及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电话会会议形成的材料。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机关联合颁发的)正式文件和无字号文件。 、办、厅、局,地、市工作或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材料。 (含 副职,下同)、秘书长、厅主会、副秘书长的重要批示,各处室交来的办理结果单和领导出外开会带回的需本机关处理的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包括上报下批)干部任免、调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聘任、党员、团员、干部、工人名册、报表,纪律检查、治安保卫以及职工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离休、抚恤、死亡及干部奖惩等有关文件材料。 、处理记录、摘要、调查处理报告等材料。 、凭证、账簿、年 度计划等材料。 、年鉴、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荣誉、奖励证书、凭证、实物和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团委、工会和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工人的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工会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二、不归档的文件材料范围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市、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普发供参阅不办理的文件、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发来的供参阅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临时性公文。 、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和一般性文件的历史修改稿。 、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属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提出一般性建议的人民来信。 、室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应履行公文的行文、介绍信等。 (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 、市、自治区人大、政协等机关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市、自治区人大、 政协等机关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了各委、办、厅、局,各地、市、县送来的参阅文件、简报、情况反映,不应抄送或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一般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办、厅、局,各地、市抄送省委政府备案的一般性文体材料。 三、文件的查阅 (一)外单位人员查阅县团级文件,须持县团级单位介绍信到档案科查阅。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地、师级文件,须持地、师级单位介绍信到档案科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查阅省、军级文件,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秘书长批准 ,方可查阅。 (四)各级绝密文件一般不扩大阅读范围,如因特殊情况非阅读不可的,需持单位介绍信,按其发放范围,由主管秘书长批准。 (五)办公厅机关各处室查阅文件,按其主管业务范围由档案科提供。 四、案卷的查阅 (一)对于案卷的查阅应从严控制,一般副本和资料能满足的就不动用案卷。 (二)查阅案卷一般只限于本机关领导和参与起草文件的有关人员;外单位确需查阅的,须持地级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目的、范围、内容、方法,由党、团员二人,在档案室共同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 (三)爱护档案材料,查阅案卷时,不得污损、涂改、圈点 、拆卷、抽页,不准摘抄或向外泄露查阅范围以外的内容。 五、会议文件的查阅 (一)查阅中央、国务院召开有关会议文件、材料,需持地、市级单位介绍信,绝密的经主管秘书长批准,机密的经主管处长批准。 厅机关工作人员按主管业务范围提供。 (二)查阅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文件,须持单位介绍信。 (三)查阅小范围会议(包括省政府常委会议)文件,持单位介绍信,绝密的需经主管秘书长批准。 (四)省政府党组文件只限有关领导和厅机关有关人员查阅,党组会议纪录,一般不予查阅,非查不可的,提出目的、范围、内容,可在档案室查阅。 六、 资料的查阅 (一)查一般内部的、秘密的资料,持单位介绍信到档案科查阅。 (二)查党内的、密级较高的资料,持厅局级单位介绍信,必须由党员二人共同查阅。 (三)查省军级的资料,持厅局级单位介绍信,由党员二人,并经主管秘书长批准。 (四)查阅省政府党组会纪录时,须纪省政府党组书记、副书记批准。 七、关于文件、资料的借阅 (一)省军级和绝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外措,只限在档案室阅读。 确因工作需要非借不可的,经主管秘书长批准,时限不超过五天。 (二)一般县、团级文件、资料,凡符合查阅手续的,可借出,时限不得超过七天。 ( 三)借阅的文件、资料都得履行借出登记手续,按时退还。 (四) 如摘抄可以解决问题的,尽量减少外借,以减少文件资料的磨损。 例文二 用电管理制度 (厂年月日发布)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国家电力资源,充分发挥用电设备潜力,达到安全、经济、合理、节约用电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用电管理、严格用电制度。 实行内部经济合同制,每月根据生产、工作任务把用电指标下达到车间、部门,做到日清、旬洁、月考核,实行节奖超罚,充分调动各用电部门的积极性。 第三条 所有用电部门应切实做到“五有”:。 为搞好计划用电,各用电部门的生产班次、轮休日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需经动力科批准,否则动力科有权停止供电。 工艺科根据产品数量、加工性质、工艺流程,制定当日用电定额,下达到车间和所有用电部门,同时交能源办公室一份备考。 为了准确地进行考核,所有用电部门的电度表不许任意更动,不属于同一电度表的线路不准自行接线使用,违者罚款 10~ 15 元。 为安全节约用电,各用电部门要顾全大局,认真执行动力部门许可的用电时间,否则动力部门有权停 止供电。 如劝阻不改者,每千瓦容电罚款 8元。 所有用电部门的生产、照明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灯灭、机床停,消灭“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发动群众,出计献策,革新挖潜,实现节能增产。 第四条 变电所(室)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做好用电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报管电人员,并按规定时间和表报,呈报有关部门,登记考核。 第五条 所有办公室、集体宿舍、家属点的照明设施不得超过 60w(有特殊需要者经厂长批准),违者罚款 10 元。 如不经批准擅自接线使用电熨斗、电炉者,根据不同情节,处以 20~100 元罚款。 由此造成损失者 ,要负经济责任。 第六条 对常年紧持节约用电有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分别在不同范围内予以表扬,或作为评先条件之一;对提出用电合理化建议和双革措施,并且有节电经济效果的集体帮个人,要给予物质奖励(按厂合理化、双革奖励制度执行)。 第七条 各部门要经常开展用电安全和合理节约用电教育,普及用电党识,使有限的电力资源在我厂发挥应有的作用。 考勤制度 标题通用“考勤制度”。 正文一般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 1)企业的作息时间。 ( 2)企业的休假规定。 ( 3)加班加点的工作范围限制。 ( 4)处理违纪 现象的措施。 企业制定考勤制度要以国家法令规定为准则,不能违背国家法律规定。 制定制度要严明,对迟到、早退等应严格要求。 执行制度要严格,要对当天考勤进行记录。 职工考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本企业作息时间 第一条 本企业全体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小时为原则。 第二条 两班工作时间为:第一班小时,第二班小时。 第三条 三班工作时间为:第一班小时,第二班小时,第三班小时。 第四条 上班时间为上午点,下班时间为下午点,午休小时。 第二章 考勤办法 第五条 职工入门 时必须打卡。 第六条 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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