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耒阳发电厂一、二、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废水排放 表 318 本期工程 废水排放量及水污染防治措施 序号 废水项目 排放方式 排放量( t/h) 主要污染因子 处理方式 去向 1 酸碱废水 间歇 10 pH 中和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 2 含油污水 间歇 4 石油类、 SS等 油水分离 煤场喷淋 3 锅 炉酸洗废液 6年 1次 2020 t/次 pH、 SS等 中和、沉淀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 4 生活污水 间歇 5 COD、 BOD 氧化塘 冲灰补充水 13 5 脱硫废水 连续 15 pH、 SS等 单独处理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 6 工业杂用水废水 连续 20 SS 沉淀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 7 输煤系统冲洗用 水废水 间歇 20 SS 沉淀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 8 锅炉排污 间歇 20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 9 水预处理废水 连续 68 SS 沉淀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 10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处理 后废水 连续 148 COD、 SS 20 t/h作冲渣补充水,128 t/h 作冲灰补充水 固体废物 表 319 灰渣量及处置方式 规模 2 600MW 煤种 排渣量 排灰量 t/d t/a t/d t/a 设计煤种 244 54900 2196 494100 校核煤种 231 51975 2079 46775 输送及处置方式 输送方式 水封排渣槽定期除渣 正压气力除灰系统至干灰库综合利用。 或水力除灰至灰场 贮存方式 湿贮灰 综合利用 制砖、筑路 水泥掺合料、筑 路、制砖 注:日产量按 20h 计,年产量按 4500h 计。 表 320 三期工程石膏产生量 石膏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备注 小时产量( t/h) 11 综合利用 日产量( t/d) 220 212 年产量( t/a) 49500 47700 注:日产量按 20h 计,年产量按 4500h 计。 表 321 一、二期工程石膏产生量 石膏 实用煤种 备注 小时产量( t/h) 综合利用 日产量( t/d) 248 年产量( t/a) 59123 注:日产量按 20h 计,年产量按 4768h 计。 一、二、三期工程的脱硫石膏的年产生量约为 万 t。 脱硫石膏一般纯度较高,颜色较差,但并不影响作为水泥缓凝剂和制造石膏板使用。 灰、渣、脱硫石膏均与用户签订综合利用协议,全部渣、脱硫石膏均综合利用; 60%的灰综合利用。 污染物总量变化 根据 2020 年 7 月到 2020 年 6 月的统计平均燃煤煤质和燃煤量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 一期工程按实测除尘效率 %计 , 二期工程按实测除尘效率 %计。 一、二期工程年排放总量见表 324。 14 表 324 电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实用 煤种 ) 项目 单位 一期工程 二期工程 合计 SO2 排放量 t/a 9003 13023 22026 烟尘排放量 t/a 3612 1725 5337 三 期工程设计静电除尘效率 %,综合除尘效率 %, 脱硫效率 90%,综合除尘效率以 %、 脱硫效率以 90%计。 一二期工程脱硫除尘效率以 50%、 脱硫效率以 90%计。 三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全厂年排放总量变化见表 325。 表 325 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情况 项目 单位 一期 二期 三期 合计 SO2排放量 t/a 901 1303 1828 4032 烟尘排放量 t/a 1806 863 742 3411 4 区域环境特征及环境保护目标 地形(略) 陆地水文状况(略) 气象(略) 环境空气现状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小结 评价区域各监测点 SO NO2最大小时浓度分别占标准的 %、%以下; SO NO PM10最大日均浓度值分别占标准的 %、 %、%以下;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满足国家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灰场和煤场的颗粒物满足 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水质状况及现状评价 地表水水质评价结论 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局采取措施关停郴州市涉砷排污企业后。 根据2020年 11月 26 日~ 28日和 2020年 3 月 3日在耒水 6 个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除 4监测断面外 ,各监测断面 Cd 监测结果均有超地表水质量标准现象,超标率为 60%,最大值超标 倍。 耒水 26监测断面水质监测项目除( 4全部符合 GB383820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5 Ⅲ类水质标准) Cd 仍超Ⅲ类地表水质量标准外,其它水质监测项 目均符合 GB383820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耒水 1监测断面水质监测项目除 P、 Cd最大值均超Ⅱ类水质标准外,其它水质监测项目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 Cd 超标主要原因是耒阳市上游的金属冶炼(如铟提炼厂)等污染源排污造成。 耒水 1监测断面 P 超Ⅱ类水质标准,主要是耒阳市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耒水的影响。 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及 评价 地下水水质评价结论 14监测井距离灰场均在 200m 以内。 由监测结果可知,除 4监测井 pH 值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符合 GB/T1484893《地下水水质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4监测井 2020 年 11 月监测结果与 1996 年 7 月监测结果相比,两次监测结果中 Cd、 As、 Pb、 F浓度值无明显差别;说明灰场经近十年的运往,对灰场下游的地下水无明显 影响。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噪声评价结论 ( 1)白天和夜间电厂厂界 噪声 均能满足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III 类标准。 ( 2)运煤铁路、公路两侧环境噪声均能满足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4 类标准。 ( 3) 敏感点 白天和夜间 环境 噪声 均能满足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3 类标准。 5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运行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小结 ( 1)本期工程采用 石灰石 — 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低氮燃烧器 +SCR脱硝工艺、 1 座 240m 烟囱及除尘效率为 %的静电除尘器(脱硫及电除尘综合除尘效率 %),其 SO2排放量和 SO烟尘、 NOX排放16 浓度均满足 GB13223— 2020《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2)本期工程在正常(脱硫脱硝)运行条件下所形成的 SO2最大1 小时平均浓度、最大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值分别占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的 %、 %和 %。 NO2最大1 小时平均浓度、最大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值分别占二级标准限值的%、 %和 %。 PM10 最大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值分别占二级标准限值的 %、 %。 ( 3)扩建前运行所形成的 SO2最大 1 小时平均浓度、最大日均浓度分别占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的%、 %。 扩建后运行所形成的 SO2最大 1 小时平 均浓度、最大日均浓度分别占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的 %、 %。 扩建后比扩建前运行所形成 SO2最大 1 小时平均浓度、最大日均浓度降低约 80%。 扩建后全部机组运行比扩建前一、二期工程运行所造成各评价点 SO2最大日均浓度削减约 80%。 ( 4)扩建前运行所形成 PM10 最大日均浓度为 ,占二级标准的 %;扩建后运行所形成的 PM10 最大日均浓度为,占二级标准的 %。 扩建后比扩建前运行所形成的PM10 最大日均浓度降低约 35%。 扩建后全部机组运行比扩建前一、二期工程运行所造成各评价点 PM10最大日均浓度削减约 35%。 ( 5) 扩建后全部机组运行比扩建前一、二期工程运行所造成各评价点 NO2最大日均浓度增加约 21%。 扩建后运行贡献最大值与各评价点现状监测最大值叠加后 NO2日均浓度均符合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叠加后 NO2日均浓度最大值占二级标准的 %。 ( 6)三期工程采用 石灰石 — 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低氮燃烧器+SCR 脱硝工艺;一、二期工程同时脱硫技改;一、二、三期工程脱硫后均增设烟气加热系统( GGH); 三期工程采用 240m 烟囱从环境空气影响方面考虑是可行的。 一般排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期工程的工业废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复用,不对外排放, 本期工17 程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 因此,电厂工业废污水不对受纳水体产生污染影响。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污水生物氧化塘处理,处理后作冲灰用水,因此本工程不再作预测评价。 噪声预测 电厂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本期工程投产后产生的噪声与 本底 噪声叠加, 不论昼间或夜间,均能满足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略) 14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内容与结果 公众参与内容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方通过环评工作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方式,其目的是使项目能被公众充分认识,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与建议,以提高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次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向公众介绍项目的类型、规模和同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问题,让公众真正了解项目的实情,广泛征求公众与社会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当地公众的切身利益,以便尽可能降低对公众利益的不利影响。 工程筹划阶段 在工程筹划阶段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设计范围向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职能部门请示汇报,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耒阳电厂三期工程的建设 得到了各级政府和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特别重视 和 大力支持。 工程确定阶段及公众调查方式 召开各种座谈会,广泛听取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工程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反馈到工18 程设计中。 其具体意见可归纳如下几点:本工程建设不影响城市规划;本工程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方案可行。 评价单位、协助单位及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11月 下旬进行了一次耒阳电厂三期 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采取个人访谈随机发放表和收集团体意见的形式进行,主要调查对象为可能受工程影响的团体和个人,包括耒阳市人大、妇联等,征询他们对本期电厂建设的意见和态度,及对工程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 本次发放个人 调查表100份 ,回收调查表 90 份。 并征求了工程所在地 10个团体的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 公众意见征询表见表 14— 142。 公众参与调查抽样及统计结果 ( 1)个体意见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表和公众意见归纳如下: 1)调查对象中有 %的人表示对拟建工程了解一点,仅 %的人表示对工程建设很清楚,因此建设单位仍应加大宣传力度。 应加强同当地区级、街道、居委会等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宣传。 2) 20%的调查对象认为本地区目前最大的环境问题是大气污染,%的民众认为是水污染,有 %的民众认为是噪声污染,另有%的公众认为是除水、气、噪声以外的其它污染如废渣等。 3) 100%的公众都认为本工程建设对发展当地的经济有利, %的调查对象认为很有利, %的认为有利。 4)调查对象中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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