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四)受理时间 申请人应于 2020年 2月 25日至 3月 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 评审费 500 元人民币 /人。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受理机 2 构。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 7 月份公布录取结果。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本项目被录取人员中,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需自行联系落实国外接受单位;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需在申请时提交国外接收单位入学通知书。 为保证留学效益,留学人员联系的国外接受单位需居所留学专业领域的国际领先水平。 (二)留学人员须持外方邀请及外语合格证明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 理同意派出函,再 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三)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 与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四)高级研究学者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两年(至 2020 年1 月 31 日)。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须按国外院校入学通知规定的时间派出。 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间 程序 具体内容 备注 1 2 月 25日 — 3月 20 日 申报 申请人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各地受理 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2 4- 6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7月 公布录取结果 发录取通知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4 9月初 语言培训 派出 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 符合派出条件者陆续派出。 培训通知由培训部直接寄发留学人员。 各培训部的联系方式请查阅国家留学网 3 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和爱尔兰共和国政府教育合作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一) 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通信、机械、生化、医学、商学等专业 (二)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 8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8个月 (三)选派规模:不超过 3 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爱尔兰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一) 申请人应符合《 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年龄须在 35岁以下( 1972 年 3月 20日后出生)。 (三)语言要求 工作语言为英语,雅思成绩 (6).0 以上,托福成绩 575 以上。 五、申请办法 (一) 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请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 (二) 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 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两份书面 申请材料。 (三) 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 的申请。 受理机构自 2020 年 1月 5日起提供咨询。 (四) 受理时间 申请人应于 2020 年 2月 25日至 3 月 20 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 材料及报名、评审费 500元人民币 /人。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受理机构。 六、评审、录取办法 4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 7 月份公布留学候选人名单。 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留学候选人需自行联系爱尔兰接收院校。 留学候选人需按照“与爱尔兰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录取 后另发)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于 2020年 1月 31日前提交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统一向爱方提交留学候选人材料。 爱方一般于 2020 年 7月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三)被录取人员一般于 2020 年 9 月派出。 具体派出时间以爱方录取通知为准。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 间 程 序 具 体 内 容 备注 1 2020 年 2月25 日- 3 月20 日 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受理机 构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2 2020 年 4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2020 年 7月 录取 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及外语培训安排 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 4 2020 年 1月31 日前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按时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爱尔兰教育部 材料中须附爱方导师邀请函(入学通知)及有效的 IELTS/TOEFL 成绩单 5 2020 年 7月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爱尔兰教育部将奖学金通 知寄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爱尔兰教育部出具的奖学金通知和外方教授的邀请信(入学通知)均为签证所需材料。 6 9 月 派出 留学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派出。 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5 比利时互换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 (弗拉芒区 )政府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我方留学人员将被安排在弗拉芒区政府所辖大学,该区大学硕士(含硕士)以上课程多为英语授课。 因弗拉芒区 属非法语区,此项目不接受法语语言文化专业学生的申请。 二、选派计划 (一) 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通信、机械、生化、医学、商学等专业 (二)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 10 个月 硕士插班生:留学期限为 10个月 (三)选派规模:不超过 9 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比利时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一) 申请人应符合《 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年龄须在 35岁以下( 1972 年 3月 20日后出生)。 (三)语言要求 工 作语言为英语,雅思成绩 (6).0 以上,托福成绩 575 以上。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请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 (二)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 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两份书面 申请材料。 (三) 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受理机构自 2020 年 1 月 5日起提供咨询。 (四)受理时间 6 申请人应于 2020年 2月 25日至 3月 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 500 元人民币 /人。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受理机构。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 7 月份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 最终录取结果以比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比利时政府可为留学候选人联系接收院校,鼓励留学人员自行联系。 留学候选人需及时按照“与比利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 要求”(录取后另发)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提交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统一向比方提交留学候选人材料。 比方一般于 2020 年 7月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三)被录取人员一般于 2020 年 9 月派出。 具体派出时间以比方录取通知为准。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 间 程 序 具 体 内 容 备注 1 2020 年 2月25 日- 3 月20日 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受理机 构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2 2020 年 4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2020 年 7月 录取 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 最终录取结果以比方通知为准。 4 2020 年 1月31 日前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按时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比方 材 料 中 须 附 有 效 的IELTS/TOEFL 成绩单 5 2020 年 7月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比方将奖学金通知寄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 出手续。 比方出具的奖学金通知和外方教授的邀请信(入学通知)均为签证所需材料。 6 9 月 派出 留学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派出。 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7 丹麦互换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文化科学和教育合作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农业、畜牧业、材料学专业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 10 个月 (三)选派规模:每年 16 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 受丹麦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 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年龄应在 50 岁以下( 1957 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请申请人登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 (二)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 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两份书面申请材料。 (三)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受理机构自 2020 年 1 月 5日起提供咨询。 (四)受理时间 申请人应于 2020年 2月 25日至 3月 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 500 元人民币 /人。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受理机构。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 7 月份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 最终录取结果以丹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8 (一)留学候选人需自行联系丹麦接收院校。 留学候选人需及时按照“与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录取后另发)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于 2020年 12月 20 日前提交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统一向丹方提交留学候选人材料。 丹方一般于 2020 年 7月确定最终录取结果。 (三)被录取人员一般于 2020 年 9 月派出。 具体派出时间以丹方录取通知为准。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四)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 国家留学基金 管理委员会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 间 程序 具 体 内 容 备 注 1 2020 年 2 月 25日 3月 20日 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2 2020 年 4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2020 年 7月 录取 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及培训安排 最终录取结果以丹方通知为准。 4 2020 年 9月 培训 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参加指定培训部的外语培训。 培训通知由各培训部直接寄发留学人员本人。 5 2020年 12月 20日前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按时提交对。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