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司法考试民诉专题十:仲裁的范围(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3.争议内容具有财产性,即当事人可以提请仲裁的事项一定是基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产生的争议。 (二 )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 根据《仲裁法》第 3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这类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种以人的特定身份为基础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旦产生,往往就是由法律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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