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三(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个人收藏的文物,但以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为标准。 ( 3)前罪仅限于向国内的非过于单位或者个人;后罪则向外国人。 19抢夺、窃取国家档案的,以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定罪处罚。 19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不惜是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行为。 19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主体须是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 19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主体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其要求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只要求足以危害人身健康。 19医疗事故罪不惜是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 19已满 14 周岁不满 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不惜是已满 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19行为人在一次走私活动中。 既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货物的、物品的,一般应按走私毒品罪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实行数罪并罚。 19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真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牟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以为是真毒品而贩卖,事实上有可能贩卖毒品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 200、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包庇罪、窝藏罪与窝藏赃物罪,而应认定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藏毒品、毒赃罪。 20非法提供麻醉 yao 品罪、精神药品罪主体必须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 yao 品、精神药品的人员与单位。 20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有偿提供上述麻醉 yao品或者精神药品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20明知是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人,而向其提供上述麻醉 yao 品或精神药品的,不管是有偿提供还是无偿提供,均应认定为走私、贩卖毒品罪。 20强 *后迫使卖淫,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以组织卖淫罪或者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不另定其他罪名。 20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人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活动的,应当作为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 如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即被组织者与被引诱、容留、介绍者具有不同一性时,仍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20行为人明知他人患有严重性病而组织、强迫或引诱、容留、介绍他们卖淫的,除符合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外,还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教唆犯与帮助犯(想象竞合),不实行数罪并罚,以前述几项罪定罪处罚。 20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刑法第 358 条组织他人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罪或者第 359 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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