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中国新劳动法全文自1月1日起施行(转)(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 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 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 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 (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 止劳动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 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20xx年中国新劳动法全文自1月1日起施行(转)(编辑修改稿)
相关推荐
服务型”转变, 2020 年中国汽车产业投资重组研究报告 PDAY Research 水清木华研究中心 4 控制力扩展到整个汽车产业链。 由此, 2020 年跨国公司在华战略进一步升级,从过去相对独立的“中国战略”转变为符合其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全球战略 ”,中国市场逐步成为其“全球战略”的一部分。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政策之手在汽车行业的整合重组之中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 1)根据水运会《竞赛规程》要求,负责制定、发布水运会兴奋剂检查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 2)负责组织 培训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 ( 3)负责制订兴奋剂检查分布计划、挑选受检运动员,并组织实施具体样品收集、传送工作; ( 4)负责水运会运动员治疗用药豁免的管理; ( 5)负责水运会期间兴奋剂检查样品的检测,及时准确提供检测报告; ( 6)负责水运会兴奋剂违规行为调查及听证工作; (
中国节能环保服务业加快升级 第三节 各地区环境服务业发展分析 天津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概况 浙江民资聚焦环保服务业 上海大力发展环保设备制造和环保服务业 第九章 环保技术 第一节 环保技术发展概述 中国“十一五”规划优先发展环境保护技术 环保产业技术发展的重点 中国鼓励发展的 260 项节约环保技术 中国环保遭遇技术瓶颈 第二节 环境保护技术 环境保护中的检测技术及仪器设备
年 1 月,德国政府为邮政部门制定新的立法,新法律将允许国家出售其在德国邮政持有的多数股权。 2020 年 11 月,德国经济部长称政府将不会按照原计划在 2020 年年底结束 Deutsche Post 的完全垄断。 同时德国邮政有意将其在 DHL International 的持股比例从 50%提高到 75%。 4. Maersk/. Moeller Maersk Sealand
%。 这些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总裁 /总经理过去 3年平均年薪的中位数为 37万元。 入选最差老板榜单的 10家企业的平均净资产回报率 (ROE)低达 %,而高管们却依然领取了 30 万元的平均薪酬,其 2020年平均薪资达。 制榜人刘瑞明先生总结今年的调查情况时道出了最佳老板和最差老板的区别: “最佳老板能够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做深做强, 并寻找机会向外拓展,同时非常注
出的手机电视业务主要是依靠现有的 移动网络实现的,中国移动基于其 GPRS网络,中国联通依靠其 cdma1x网络。 这种手机电视业务实际上是利用流媒体技术,在手机终端上通过多媒体软件进行播放,而相应的电视节目则由移动通信公司或者通过相应的 SP来组织和提供。 不过这种方式传送视频数据占用网络资源较大,资费较贵,对运营商和用户来说,成本负担都比较重。 第二是利用数字地面广播实现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