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cpa经济法所有重要的法律条文归纳(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八节 建设工程合同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无资质超越资质或借用有资质单位名义,应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合同。 合同无效,竣工验收合格,可以请求支付,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合格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不合格的,无权请求。 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部分分包,但不得全部转包或全部分解分包,禁止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对具有资质的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不得因上 述规定为由确认无效。 ,有约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无约定的按工程欠款处理,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利息。 :发包人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分包。 ,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承包人可解除:(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 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但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摊,以提交日期为竣工日期; 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按使用日期。 而且发包人不得以使用部分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但承包人应保证合理使用寿命内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不宜折价、拍卖的除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不得对抗交付全部或大部分款项的商品房买受人。 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自竣工之日起 6个月,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发包人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付。 对付款时间约定不明: ,为交付之日; 2没有交付,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起。 第九节 运 输合同 1.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得加收票款。 承运人对旅额的伤亡,承担责任,除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证明是其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2.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享有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权利。 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承运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本身性质或托运人,收货人的过措造成货物灭失,不承担责任。 第十节 技术合同 1. 技术合同无效:( 1)限制一方进行新的开发或限制使用所改进技术,或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 对等( 2)限制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 3)阻碍一方充分实施技术( 4)附加并非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 5)不合理的限制接受方购买材料,产品等来源( 6)禁止其的标的技术提出异议或附加条件 当事人就现有技术订立的委托开发合同或就同一课题向两个或以上的委托分分别订立委托开发合同。 (法人内部)订立技术合同经法人授权或许可,由法人承担,否则由组织成员共同承担,法人受益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责任。 受让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善意受让人可以继续使用,但应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和继续使用 的合理的使用费,向无效合同的让与支付的使用费由让与人负责返还。 ,经催告后在 30日内巍峨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约定超过 30日的按约定) 履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 离职人手不足 一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所在法人岗位职责或交付的作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给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但( 1)对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交纳使用费( 2)技术成果完成后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除外。 职务技术成果使用权和转让权归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另 有约定除外。 法人应给予奖励或报酬。 转让时,完成人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及署名权。 6 技术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权利归属。 ( 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 2)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一方 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 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放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 3)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 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 4)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 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是指不经对方同意自已使用或普通许可他人使用并独占其收益,但转让权让与他人或独占排他许可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认定无效。 、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约定不 明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服务培训中介合同对费用承担约定不明,由受托人承担。 第十一节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 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性质 .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也可以约定为诺 成合同; 仓储合同 则为诺成合同。 第十二节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 1.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或无偿的。 受托人可以自已的名义或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但以自已名义须负披露义务。 委托人应当预会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2.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 动,委 托人支付 报 酬的合同。 行 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 费用,一般由行纪人自己负担,但另有约定的,委托人应约定支付费用。 可以与委托人交易 3.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支付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的特征( 1)无形性;( 2)法定性;( 3)专有性;( 4)地域性;( 5)时间性。 二、著作权法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 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般不必履行任何形式的登记或注册手续,也不论其是否发表。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等人身权利,永远归作者享有,不能转让,也不受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限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因继受的 由作者享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 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但其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批准,不得许可。 但下列由法人或其他给织享有,作都只有署名权。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他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职务作品或法律合同规定 …… 委托作品著作权由合同约定。 未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所有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文字作 品、口述作品、艺术作品、美术和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图形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 、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权及其他。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50年的 12月 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 12月 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年的 12月31日, 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年的 12月 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合理使用( 1)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2)介绍评论已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广电再更或引用已发表( 4)报纸广 电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发表的政经等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的除外( 5)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 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研,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 7)国家机关在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 内使用已发表( 8)图书馆等为陈列或保存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未向公众收取和表演者支付报酬。 ( 10)将汉文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或盲文( 11)室外公共的艺术作口进行绘画,录像等。 法定许可使用。 应支付报酬( 1)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声明不许( 2)其他报刊可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为录音制品的章乐作口制作录音制品( 4)广 电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 5)广 电播放他人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注意电影及类似应取得许可。 11邻接权 邻接权是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邻接权的内容及其保护期限如下:都 是指该年12月 31日。 图书、报刊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10年;( 2)表演者的权利 发生后 50年(身份和形象权利的保护期限不限制);( 3)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 完成后 50年;( 4)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播放后 50年。 第三节 专利法 一、专利法概述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 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专利权的主体 (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二)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三)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人。 三、专利权的客体 (一)发明 (二)实用新型 (三)外观设计 四、授予专 利权的条件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符合的条件。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第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第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第三,他人未经 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符合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具备新颖性 . (三)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 : ① 科学发现; ②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 动物和植物品种; ⑤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五、专利的取得、终止和无效 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复议和上扩为 3个月。 :( 1)先申请原则;( 2)单一性原则;( 3)优先权原则。 发明或实用新型 12个月,外观设计 6个月。 A专利权的期限届满 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 D专利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爱遗赠人。 强制许可,授予之日满 3年,任何单位都可请求,一般 3种:具备实施条件以合理条件请求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许可,国家紧急或为了公共利益;新专利权依赖于前项。 六、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年,实用新型和外 观设计的期限为 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节 商标法 一、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拥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商标权的客体即注册商标。 A中国名称等 B外国的名称等 C国际组织名称等 D与表明实施控制等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