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刑事诉讼法彩色笔记最新改进版汪海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脱逃的,在犯罪地抓获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押解回监后发现的,罪犯服 刑地法院 【司考口诀】: 服刑其间又犯罪,服刑之地必须管,脱逃其间犯了罪,哪里发现哪里管, 第五章 回 避 一、回避的概念和适用人员(有利害关系) 代表国家的: 公安司法人员以及书记员、 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证人不适用回避。 二、回避的理由(刑诉 28, 29 条)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 本人 或者其 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13 【案例】 问:聋哑人甲,委托自己的姐姐做辩护人和翻译人。 答:只能做辩护人,不能做翻译人。 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 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 28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第 29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只要违犯程序,一律回避,无论是否循私枉法 凡在一个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工作的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处理。 (发回重审的情形、调职、同一阶段的前后程序) 程序只能参加一次。 (注意: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 者辩护人的,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 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 辩护人,不予准许。 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 进行辩护的除外。 但这不是诉讼回避) 三、回避的种类 按照回避启动方式的不同分为三种:自行回避、申请回避、职权回避。 ★★ 四、回避的程序 有权申请回避的主体: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包括近亲属〗 (注意:辩护人和代理人没有此权利,只能代为行使) 时间(任何诉讼阶段)既可以使书面也可一是口头 回避的决定权主体: 【法院】 法院 一般由 院长 决定回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成员的回避 由 院长 决定。 院长 是否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民 事诉讼的回避由 审判长 决定回避】; 例如: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14 【检察院】 检察长的回避由 检察委员会决定。 其他人的回避 一律 由检察长决定。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 同级 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决定。 其他的均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 申请的效果: 无法定理由回避,当庭驳回(不得复议) 审查原则上程序停止;但侦查人员例外(在此之前证据和诉讼行为的效力)(重点) 复议(一次,原决定机关) 【案例】 ,检查机关聘请一个公安机关的法医作鉴定人,被告人要求这个鉴定 人回避,理由是这个鉴定人收了被害人的礼钱, 问:这鉴定人的回避由哪个决定。 答:由 检察长决定。 即:谁聘请,谁决定。 2. 在审判阶段,检察机关聘请一个公安机关的法医作鉴定人,被告人要求这个鉴定人回避,理由是这个鉴定人的水平太低,需要换个水平高的,问:这鉴定人的回避由哪个决定。 答: 当庭驳回 ,这不是法定理由,所以不允许复议。 如果有法定理由,是可以向 原 审机关复议一次 的。 3. 在侦查阶段, 提出有法定理由的回避, 侦查不停止 ,这是由侦查效率决定的。 而 审判起诉或者审判阶段, 其程序是暂停 ,这是公正性的要求。 4. 这个侦查员最后被决定回避了,其在回避前的所进行的相关收集的证据怎么处理。 答:效力待定,由 决定回避的人或者机构例如检察委员会决定 这个证据是否有效。 ★★★★ 第六章 辩护(重点)与代理 一、辩护人 概念: 只能做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委托的必须是合法的事项。 辩护人:不仅在实体而且在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辩护。 时间 : 人数:人数限制 12 人,一个律师不能为同案的两人同时辩护。 二、辩护人的范围 可以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律师,人民团体,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监护人或者亲友。 ( 与诉讼代理人范围相同) 【案例】美国人甲在中国受审,他可以请那些人为其辩护。 答案:【 A】, A. 中国律师 15 B. 中国公民 C. 美国律师 D. Jim 是甲的好友,是个美国公民 【分析】除非 Jim 是甲的近亲属,不然不能为甲辩护。 本题 D 项未说明 Jim 是甲的近亲属,所以不能选。 外国人、无国籍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 外国公民不能作辩护人,除非他是近亲属。 ★★★ 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 (正在执行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 2)、依法被剥夺、 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但是若是近亲属却是可以的。 (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注意: 7 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是监护人,可以作为辩护人。 三、辩护人的诉讼地位与职责 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独立于法院、检察院 , 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即:当辩护意见发生冲突时,可以自己各自辩护, 常见于指定辩护。 辩护人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合法权益的 专门维护者。 四、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律师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 1)独立辩护权。 (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A、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具有: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 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B、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律师具有: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 犯罪事实材料 (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的复印件和照片), 但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及其他案件的线索的材料除外。 C、 非律师辩护人 在起诉、审判阶段,也可以行使 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但需要 相关部门的批准。 ( 3)调查取证权。 (重点) (非律师辩护人,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且不能收取辩护费用。 ) A、律师辩护向证人和有关单位取证,必须应当经过证人和有关单位同意。 (控辩双发在取证双方能力 16 不同) B、审判阶段,律师辩护人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取证时,必须经过 检察院 或者 法院 的批准,并经被害人及其经亲属、以及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C、律师辩护人申请法院、检察院调查取证,法院、检察院应当亲自去调查取证。 而不能发放调查取证书,让辩护人自己去取证。 ( 4)提出意见权。 ( 5)获得通知权。 ( 6)参加法庭调 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 (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在诉讼中, 被告人的近亲属 也享有此权力。 ( 法定代表人 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 8)申请取保候审,解除超期羁押的权利。 非律师辩护人一般情况下 不能 申请取保候审权利。 非律师辩护人 一般情况下 有 变更、解除超期羁押的权利。 当事人自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辩护人。 ( 9)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控告。 ( 10)拒绝辩护权(律师拒绝辩护权与被告人的拒绝辩护权) 注意:律师与其他辩护人诉讼权利的区别。 律师的义务(不得 帮助 隐匿 、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证人改变证言或 者伪证 —— 注意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即刑法第 306 条; 不得私自收费、保守秘密) 侦查阶段律师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辩护人与提供法律帮助的人的区别 【产生时间】 侦查阶段(律师): 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为提供法律帮助的时间。 介入 侦查 的,只能是律师 《刑诉》 第 96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 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 会见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刑诉法第 96 条 —— 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了解涉嫌的罪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没有阅卷权、调查举证权。 17 五、辩护的种类 自行辩护 委托辩护(公诉案件与自诉案 件) 指定辩护(存在的阶段审判阶段;指定的主体法院;被指定的对象) 被指定的必须是律师 ( 1) “应当”指定(四种情形,重点)(未成年人的年龄以审判时为标准) ( A)盲、聋、哑(三者其一即可), ( B)限制行为能力, ( C) 审判时候的 未成年人, ( D)可能判处死刑的( 没有无期 ) ( 2)“可以”指定的,除( 1)之外,全部都是 “可以” 六、拒绝辩护(刑事诉讼法第 34 条、《解释》第 3 38 条) ( 1)、对于以下强制辩护时,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拒绝一次,但最终必须有辩护人参加,可以是法院委托、也可以是法院指 定。 ( A)盲、聋、哑(三者其一即可), ( B)限制行为能力, ( C)审判时候的未成年人, ( D)可能判处死刑( 没有无期 ) 若是这 4 类案件,拒绝的是法院给 指定 的律师, 必须 要有理由。 ( 2)、其他情形时,被告人可以拒绝两次,但最终的结果是自行辩护。 (不需要理由) 七、刑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对象(《法律援助条例》第 11 条、第 12 条)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 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法律援助申请《条例》 17 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18 (二)经济困 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的程序 法律援助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 八、刑事诉讼代理 刑事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 (代理人产生的时间、权利 — 可以查阅卷宗和调查取证) 刑事公诉案件中 被害人 聘请 代理人 的时间 和 辩护人 产生的时间是 相同 的。 诉讼代理人行事的权利基本与辩护人是相同的 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代理。 (代理人产生时间;全权委托与特别授权)随时可以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 公诉案件: 附带民的案件的当事人: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 自 诉案件: 随时。 申诉案件的代理。 第七章 刑事证据 一、证据的基本特征 客观性:测谎仪的测出的证据,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关联性(类似事件;品格证据都不符合关联性) 合法性:公检法以 刑讯、威胁引诱威胁 等非法手段 取得的 证人证言、被害人 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供述 ,不能作为起诉、定案的依据。 (口供包括供诉和辩解) 【案例】 ( 1)刑讯打张三,张三说:不要打我了,这个案件是 我 干的, (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2)刑讯打张三,张三说:不要打我了,这个案件是 李四 干的, ( 辩解、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 3)刑讯打张三,张三说:不要打我了,那把 刀 被我埋到后院的井里了。 (非法取得的 实物 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 4)刑讯打张三,张三说:不要打我了,这个案件是 李四 干的,后 公安找到 李四,合法讯问,李四:这是我干的。 (非法证据 衍生 出来的证据,是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的) 汪海燕:毒树之果。 19 注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解释》第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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