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 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 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八 、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按照 店内 《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按公司 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 场地的清洁工作。 九 、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 取得健康证 后才能从事 本店工作 ,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 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 销售。 十 、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 全自查自纠。 十 一 、 工作 人员必须按 店内 SSOP《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 二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店 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 店 所属区域内食品 销售、 饮 食 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 店 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 本店 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四、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 流通 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 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 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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