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大型场地平整监理规划(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部人员每月召开一次监理会议,总结监理工作,布置下月监理计划,讨论和解决监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由总监组织编写每月监理月报,向业主提交当月监理月报。 月报 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情况、质量情况、投资情况,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重大质量事故情况,天气情况及本月监理人员工作情况等; 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现场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 施工监理过程中,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总监汇报; 施工监理过程中遇有重大的技术经济问题而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现场监理应及时向总监办汇报,由总监办及时组织研究处理。 二)、建立监理工作日记和考勤制度 监理人员,每天填写工作日记,记载工程监理主要情况,掌握工程的动态; 各 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本专业监理日记,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由总监组织研究处理,对处理过程、结果要有详细的记载; 监理工作日记应认真填写,妥善保存,作为归档技术资料; 监理人员每月工作 26 日,项目 监理部 作息时间:上午 9: 00~12: 00、下午 2: 00~5: 30。 监理人员实行轮休制度,保证项目监理部有人值班。 现场监理员作息时间同承包商作息时间; 现场监理员离开工地或休假,必须事先向总监请示,并经总监同意。 四)、技术资料的管理 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完整的资料能反应工程建设的真实情 况。 为管理好技术资料,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建立人工、计算机结合的管理系统。 技术资料交由专职资料员收集,管理归档。 要求做到分类建立目 11 录,资料完整,查阅方便。 技术资料主要有: 业主下发文件; 承包商上报资料; 总监下发文件以及与业主、设计方及承包商的往来文件; 设计变更; 其他资料。 五)、监理人员有关安全防护要求 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程、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要求,认真检查施工中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督促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随时检查各专业施工安全防护情况,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应及 时提出监理意见,并报总监办,要求承包商及时纠正,并写进月报。 监理人员亦应树立严格的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六)、其它 为使监理工作有序的开展,总监制定了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监理人员考勤制度及财务制度等,使总监的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为加强各监理人员的责任心,明确岗位职责,公司与各监理人员签定岗位责任书; 为搞好项目监理部的廉政建设,规范各监理人员的廉政作风,总监与各监理人员签定廉政责任书; 为配合施工进度,做好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制定了工地值班制 度; 监理员进驻施工现场前,将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驻地监理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承包商; 协助业主按有关规定,将监理内容及所授权限书面通知承包商。 第四章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监理部将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监理程序,进行现场监理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控制及计量工作,负责准备和实施各项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合同工程得到有效监理,处理承包商支付事宜,做好项目帐目记录,审查和洽谈重大变更合同单价和索赔要求,编写记录月报,审查承包商提交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合同单价、增补工程量清单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审批后执行。 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编制监理工作细则; 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参与场地交验及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成果; 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 12 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 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审核承包商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试验人员的资质;初审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 保存所有的原始资料和其它应妥善保管的一切资料; 审批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 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审查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审批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2 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 核批承包商的修正计划;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日计划,并督促承包商实施; 1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 监理管理办法》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1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发布停工令; 1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发布变更令; 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工作总结; 2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 签发交工证书; 2督促、检查承包商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在业主与承包商(或第三方)来往中,为业主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建议、意见; 13 3审核签署承包商递交的进度支付证书; 3参与业主与承包商关于变更单价、索赔、有关争议、工程变更和对工程进度及质量极为关键的其它问题进行的谈判; 3帮助业主解决合同文件中出现的 矛盾,包括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 审查并对设计图纸和规范中的实质性修改建议提出书面评价意见; 3协助业主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本项目环保工作和拆迁工作计划; 3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工程质量终生(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责任制。 第五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一节 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进场: 监理单位应根据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的监理人员、进场日期安排要求,在开工日期以前的适当时间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 阶段工作要求 的主要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然后应按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数、时间及名单全部到位,监理期间除健康原因外,不考虑人员替换。 若需更换人员,按施工监理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 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检测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碰撞、含糊不清等问题应尽可能查证清楚,找出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 熟悉施工现场: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按合同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和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 充漏缺,对所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 或方案性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再次现场核对,并配合设计代表确认,同时应按监理程序上报至业主。 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尽可能进行实际调查和掌握。 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纸上尚未标明的地下结构物;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施工前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作占地;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或造成损坏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地质危害等。 根据调查结果适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 结合场地平整的规定,制定 监理工作图表: 由项目监理部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统一制定出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和合同管理的各种记录、报表、证书、图式的规 14 格和样式,供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使用。 第二节 建立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单位负责人应正式制定和颁布承建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的总质量目标。 质量体系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工程项目质量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与承包商的质量保证。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商为实施质量管理建立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能、程序、过程和资源构成的有机整 体。 即建立一个完整的 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承包商的质量检验手段、质量 检验标准都应根据合同段工程特点配置,以满足工程质保需要。 一、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与进场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核对,并对其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等进一步的了解。 当进场的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书附表不符,或学历、资历、工作经验等监理工程师认为不满意时,可要求承包商更换。 并应要求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一直在工程现场进行专门的质量管理。 二、承包商的自检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与制度,承包商自检职责应符 合以下要求: 1)、对于每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自检,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对每道工序或工艺都应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旁站监理人员的认可;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采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措施予以消除。 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做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按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其工地试验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对保留在工程现场的试样的养护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对工程各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 尺寸及时进行量测,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 6)、对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进行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7)、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并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列,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或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第三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一、发布开工令: 根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当开工所需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时,驻地 15 监理员应通知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报告,报总监理工程师办理批准手续,并发出批准开工令,若不具备开工条件不得开工。 二、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 应根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或补充的机械设备分期进场计划资料以及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的机械设备其种类、性能、数量是否与承包商投标书的要求一致,并满足开工及进度计划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予以认定符合开工的条 件,否则,应通知承包商限期解决,不然不予批准开工。 对承包商报来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表要进行系统的检查并记录。 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投标书附表所填列的是否符合;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施工技术的适应性;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 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尤其是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的适应性; 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商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承包商撤离工地:承包商要求替代或更换 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已运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的机械设备,未征得同意不得运出工地。 三、检查验收承包商的施工定线: 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承包商三方应会同到现场交桩,并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导线点的坐标和基准标高的数据给承包商,同时办理正式的交桩手续。 项目部应对承包 商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承包商的复测报告成果审批。 应对业主提供的或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核,确保其原始定线资料和数据准确无误,对无力消除的差错应通过业主予以纠正; 若原始导线点、基准点或基准标高发生损坏或丢失,当损失控制点连续在两个以上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单位补定;一个控制点损失时可直接由承包商予以补定,由高级驻地办测量人员复核、认定;所恢复的导线点必须是永久的,不得长期以木桩代替; 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总 监理工程师应指示并检查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四、验收承包商测定的地面线: 总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原始地面线进行实 16 际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测定工作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以前进行;测定所便用的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规定。 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复核测量,应与承包商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 对于业主已移交了工地场地的占用权,但承包商尚不施工和尚未测定的施工段落,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工程场地的地面线进 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由此而增加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也不应认可。 五、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完成并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批。 监 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在未进行施工测量之前或在施工测量的过程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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