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生产过程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 质检部 负责编制 原辅材料验收规范 并 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 检验人员: 食品检验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达到国家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要求能力并取得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或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有资质的地市级以上食品检验机构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检验规程: 质检部 组织制定 《 原辅材料 验收 规范 》 , 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批准。 采购 的 原辅材料 及包装材料 到货 后,仓管员 需通知质检部检验员进行检验或验证。 检验员 按 《 原辅材料 验收 规范 》 进行抽样、检验或验 证 ,填写 《原材料验收记录表》或 《包装材料验收记录表》 , 记录来料的名称、规格、 数量、 厂家 检验报告编号、 厂家 名称 、 生产批号 、执行标准,核查 购进批次产品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或出厂 检验报告。 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食品质量 安全 的前提下,经 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批准后,作降价 、让步接收 ,若 降价 协商不成的,由 综合 部办理退货手续 ; 影响食品质量 安全的不合格来料,一律退货。 检验 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 质检部 归档保管。 5. 相关文件 /记录 《原辅材料验收标准》 《原材料验收记录表》 《包装材料验收记录表》 (四)生产过程 检验 管理制度 1.目的 在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进行检验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 适用于生产过程半成品检验控制。 质检 部编制产品检验规范,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批准。 质检部负责对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 生产车间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 处理。 4.要求 检验员对每批半成品按《产品检验规范》对半成品检验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半成品检验记录表》。 检验员对 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应进行标识,允许转序或入库。 对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质检部会同生产部确定应采取的有关措施(如返工、报废等)。 对 不合格 品予以扣留,不得转序,并加标识 隔离 存放。 对需返工的半成品,生产车间应及时组织生产工人返工。 返工后的半成品由检验员重新进行检验,并予以记录。 经检验合格方可转序或入库。 检验记录应齐全、清晰,由质检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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