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物业和现代服务业)作业文件汇编(20个文件)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严禁在所查阅人事档案上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拆散或损坏,随意增添档案材料。 查 阅人事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除公司领导、党支部书记和部门领导(党员)因工作需要可借阅档案外,其他人员不准借阅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不得借出过夜。 未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或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借阅者不准摘抄人事材料。 经同意摘抄档案内有关材料后,要把摘抄内容告知管理员。 档案材料借阅完毕后必须按原顺序排列整理交还归档,不得随意放置。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 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并为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提供依据。 人事档案的保管和转递 人事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防火、防潮,配备铁质的档案柜。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要不断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逐步实现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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