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复习资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3. 财务报表的分类 按财务报表编制期间不同 中期财务 报表 月报、季报和半年报; 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年度财务报表 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 个别财务报表 用以反映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 (二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 1. 数据真实 2. 内容完整 3. 计算准确 4. 编报及时 (三)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重要环节。 (四)财务会计报告的编 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编报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从其规定。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 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 12 月 31 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编制,并及时提供给有关对象。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对象、期限向本单位、本单位的有关财务关系人以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 (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 )等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以便有关财务关系人及政府部门及时了解经营和业务活动情况,据此作出相关决策。 ,向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定期向监事会提供财务会计报 告。 、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应当 至少每年一次 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并重点说明规定事项。 、行政法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五)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企业依照条例规定向有关各方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不得提供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 有关部门或者机 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要求企业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有关数据的,应当向企业出示依据,并不得要求企业改变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等具体要求,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 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进行编制。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则的规定进行,并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六、会计年度 (一)会计年度的概念 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 况、核算经营成果的时间界限。 分段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就称为会计期间;以一年为一个会计期间称为一个会计年度。 一般来讲,每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 (二)我国对会计年度的规定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 结账时间 年度 公历年度内年 12 月 31 日 半年度 每半年 最后一天 季度 每季度 月度 每月 七、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是指用于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用以计量的 货币,也就是单位主要会计核算业务所使用的货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一)选择货币作为会计记账单位的原因 为全面反映单位生产经营、业务收支、经费划拨等经济活动情况,会计核算客观上需要有一种统一的计量单位作为各种实物的计价量度。 (二)会计核算原则上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 须以人民币反映 【例题 10判断题】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外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 ) 【答案】 八、会计文字记录 (一)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二)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例题 11单选题】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记录使用的文字符合规定的是( )。 A.只能使用中文,不能使用其他文字 B.只能使用外文 C.在中文和外文中选一种 D.使用中文,同时可以选一种外文 【答案】 D 九、财产清查 (一)财产清查的规定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之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并对账实不符等问题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是通过 定期或不定期 、 全面或部分 地对各项 财产物资 进行实地盘点和对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债权债务 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 (二)财产清查的法律规定 、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期限和组织程序 应当明确。 (三)财产清查的种类 按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划分 全面清查 对全部财产、物资和往来款项等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查询。 全面清查的范围应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所有有关项目 全面清查的内容多、范围广、投入的人力多,不可能经常进行,一般只用于年终结算前的清查 局部清查 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和往来款项等进行的盘点和清查。 其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如现金、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涉及的人也少,但专业性较强 按照清查的时间划分 定期清查 按预先确定的时间对财产所进行 的清查 定期清查通常在年末、半年末、季末、月末结账时进行。 不定期清查 事先没有规定清查时间,根据特殊需 要而进行的临时性清查 (四)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可分为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和财产物资的清查。 ( 1)组织上的准备。 一般应由单位领导人员研究制定财产清查计划,确定工作进度、人员配合和方式方法,还要安排好对清查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措施,随时解决清查中出现的问题,并研究和分析清查结果,写出财产清查报告,对发生的盘盈和盘亏提出处理意见。 ( 2)业务上的准备。 各业务 部门特别是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财产清查的具体方法以及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例题 1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财产清查对象的有( )。 A.财产物资 B.库存现金 C.银行存款 D.债权债务 【答案】 ABCD 十、会计档案管理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会计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的专业材料。 具体包括: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 1.会计档案应当 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并保管 1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没有专门设置档案管理机构的单位应由会计机构指定专人继续保管。 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2.会计档案应当分期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3年、 5年、 10年、 15年和 25年五类,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 2) 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 3) 5年 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 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 4) 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 5) l5年的:其他。 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3.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 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应由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 ,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报 单位负责人批准 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例题 13单选题】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不包括( )年。 A. 3 B. 15 C. 25 D. 20 【答案】 D 【例题 14单选题】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 )后第一天算起。 A.半年度终了 B.月度终了 C.年度终了 D.季度终了 【答案】 C 【例题 15多选题】下列企 业会计档案应当保管 15年的是( )。 A.银行对账单 B.年度财务报告 C.辅助账簿 D.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答案】 CD (五)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打击报复的方式: 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 1.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 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有关单位:该单位 负责人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和行政监察部门。 2.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刑事责任 情节恶劣的,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 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 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 ( 2)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 ( 3)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 1)恢复其名誉。 向遭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赔礼道歉, 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2) 恢复原有职位、级别。 会计人员受到打击报复,被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的, 应当在征得会计人员同意的前提下 , 恢复其工作 ; 被撤职的,应当恢复其原有职务;被降级的应当恢复其原有级别。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刑事 责任 ( 1)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 ( 2)泄露国家秘密罪。 包括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七)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法律责任 —— 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除了《会计法》以外,其他法律对相关单位的会计工作也做出了相应的规范,并赋予税务、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对有关会计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对相关会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职权。 对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除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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