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物业管理综合行政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写销毁清册,填报《档案销毁审批单》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分管领导、总经理逐级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指定地 点由以上三名监销人当场销毁,监销人签字确认。 4.销毁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遵循“保存从宽、销毁从严”的原则。 5.财务档案的销毁应由鉴定小组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对部分需要保存下来的文件则取出留存,延长保管期限。 (七)附则 1.公司员工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档案、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许可不得向内部其他员工及外部人员泄漏或提供。 2. 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公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本制度自发布之 日起 实施。 五、本制度运行相关的记录和表单 1.《档案借阅利用申请单》 2.《档案销毁审批表》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率,节约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张家港市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三、批准和解释 ★本制度由张家港市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由张家港市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四、主要内容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1.公司资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消耗品。 ★固定资产的界定标准: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人民币 2020 元以上,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有些劳动资料,如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水泵、电缆等,虽然单位价值低于规定标准,但属于公司的主要劳动资料,也应列入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其他消耗品的管理执行《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2.凡属于公司固定资产范畴的资产或主要 劳动资料,其申请、采购、入库、领用、保管、维修和报废,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 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1.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申请、审核、调拨、采购、验收交接、维修保养、资产实物台帐登记、清查盘点等工作。 2.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核算、监督部门。 3.公司资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管理责任制,各条线 /部门使用的资产由使用条线 /部门和使用人负责保管和管理,使用条线 /部门应责任到人,加强实物保管。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 ( 1) 固定资产 购置,由行政人事部资产管理员填写 OA《固定资产领用》流程,列明拟购置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原因,条线 /部门的分管领导审核。 ( 2)行政人事部资产管理员审核,可根据公司内部现有资产的闲置情况或利用率进行调拨,确需购置的,由行政人事部发起 OA请购流程,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比质比价后采购。 2.固定资产的验收 ( 1)经批准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货时,应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财务部、使用条线 /部门联合验收。 ( 2)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使用条线 /部门的验收经办人员应按有关质量 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重点注意 质量、数量、规格、厂家及售后服务。 ( 3)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验收经办人员填写《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表》并签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和行政人事部实物管理的依据,正式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 4)交付使用条线 /部门的固定资产以及随机配件、相关资料(如:使用说明书)等,应当在《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表》的交接记录中注明,必要时附移交清单,使用部门签收并妥善保管。 ( 5)对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责成采购人员办理退回或更换手续。 ( 6)固定资产购置发票报销签批时,应附以上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固定资产验收交 接表》,否则财务部不得报销。 ( 7)属于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竣工决算及有关工程资料,装订成册交行政人事部,并与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交接手续,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 3.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 1)财务部必须按固定资产的分类设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帐,要求资产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折旧年限、折旧率、帐面净值、供货单位等内容填写完整。 每年年度终了,财务部应将固定资产现值清单抄送行政人事部,并与行政人事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帐进行核 对,确保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 2)行政人事部资产管理员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并制作固定资产标示卡,根据不同的资产分类,在固定资产上予以标识。 每年年度终了,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盘点结束,清查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整理《 固定资产清查明细登记表》,报财务部备案。 ( 3)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保养”的原则,对于交付各条线 /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各条线 /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造册登帐,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注意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妥善保管随机资料或物品,延长固 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部分需专业保养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联系专业人员维护、保养。 ( 4)各条线 /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未经行政人事部批准,不得乱拆乱拼,以保持资产完整,一律不得自行转移、抵押。 ( 5)对闲置不用或利用率较低的固定资产各保管条线 /部门应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以便调剂余缺,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4.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 ( 1)各条线 /部门固定资产如有余缺,不得自行调节,必须上报行政人事部审批。 ( 2)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同意内部调拨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人事部填制《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分送相关条 线 /部门作为实物帐调整的依据。 5.固定资产的维修 ( 1)行政人事部负责固定资产维修的审核、验收等事项的办理。 ( 2)固定资产维修:存放在各项目部的工程类固定资产(如水泵等)的维修,由项目经理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经工程条线预估维修费用,报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后,由采购人员比质比价、联系维修;办公类固定资产(如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的维修,在保修期内的,由行政人事部联系供应商保修;不在保修期内的,由使用条线 /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行政人事部审核(是否可合理利用废旧配件),联 系维修单位并预估维修费用,报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后,由采购人员比质比价、联系维修。 ( 3)固定资产修复后,由采购人员移交资产管理员,行政人事部组织使用条线 /部门联合验收,确认修复的,在《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上签署验收意见。 ( 4)维修票据报销时,应附行政人事部及使用条线 /部门验收人签字的《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否则财务部不得报销。 6.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毁损处理 ( 1) 各 条线 /部门应经常清点由本部门保管的固定资产 ;各条线 /部门固定资产保管(管理)人员 工作调动或离职时 ,行政人事部协同该条线 /部门负责人进 行盘点清查,确认资产完好、帐物相符后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员工方可离职, 如发现 资产毁损或遗失 按以下第( 3)条规定处理。 ( 2) 每年年终,由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资产使用 条线 /部门或保管 条线 /部门配合;清查盘点结果经三方确认后签字。 ( 3) 凡清查盘点发现资产盘亏、盘盈或毁损的,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财务部、资产保管 条线 /部门及相关 条线 /部门共同查明原因,并出具核查报告,连同处理意见一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①对属于自然毁损的资产, 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 报修或报废 ; ②对因人为原因导 致资产毁损或遗失的: ☆ 损失在 1000元以内的, 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购置,如由公司修复或购置,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损 失在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内的, 责任人承担 70%的损失,公司还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3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 损失在 5000元以上、 20200元以内的, 责任人承担 60%的损失,公司还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 损失在 202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内的, 责任人承担 50%的损失,公司还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 202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 损失在 50000元以上的, 责任人承担 40%的损失,公司还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 5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 4)清查盘点中发现固定资产毁损 已无法修复 或 已无修复价值 的,由行政人事部资产管理人员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经清查人员鉴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 ( 5)不论是人为原因或自然毁损的,凡经总经理批准报废的,年终清查盘点之后,财务部、行政人事部统一销帐。 7.租借固定资产的手续 ( 1)长期租用、借用或租出、借出 凡向外单位长期 ( 1个月以上) 租用 、借用、租出、借出固定资产,一律由经办条线 /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 2)短期租用、借用或租出、借出 凡向外单位短期 ( 3天以上 — 1个月内) 租用、借用、租出、借出固定资产,由经办条线 /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 3)临时租用、借用或租出、借出 凡向外单位临时 ( 3天以内) 租用、借用、租出、借出固定资产,由经办条线 /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 4)个人一般不准 借用公司资产,如属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至行政人事部办妥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 因个人使用或保管不当原因造成借用资产损坏或遗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 5)租用、借用的资产使用条线 /部门、使用人应妥善使用、认真保管,及时归还;租出、借出的资产经办条线 /部门应及时催收,不得留作长期使用,更不得转租、转借。 (四)附则 1. 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公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本制度自 2020年 1月 1日 起实施。 五、本制度运行相关的记录和表单 1.《固定资产申购 单》 2.《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 3.《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表》 4.《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5.《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 6.《 固定资产清查明细登记表》 7.《固定资产维护保养记录表》 管理规定 低值易耗品 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控制费用开支,确保低值易耗品满足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张家港市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三、批准和解释 ★本制度由张家港市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由张家港市新 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四、主要内容 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 202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物品、设备、用具等。 2.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 1)办公类常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的常规使用量,制定 “常用低值易耗品最低库存量及低于最低库存量需采购的数量” ;其它类常用低值易耗品(如物品、设备、用具等)由管理部相应条线经理助理根据公司常规使用量,制定 “常用低值易耗品最低库存量及低于最低库存量需采购的数量”, 并落实保管人员在达到最低库存量时及时向行政人事部汇报,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申请购置。 在申请购 置时,购置数量要按满足最高需求量和最低库存量的原则核定,要做到既满足使用,又不造成物品积压和资金浪费。 ( 2) 非常用低值易耗品 的购置,由需求条线 /部门负责人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单》,要求注明申购原因或用途。 为 杜绝临时采购和紧急采购 的现象,申报时间限 每月 5 日、 15 日、 25 日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废旧资产的可利用情况出具审核意见,确需购买的汇总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审批表》交采购人员预估购置费用,报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人员购置,未经批准或自行采购的低值易耗品一律不得报销。 ( 3)采购人员负责公司低值易耗 品的采购,要求定期了解市场,“货比三家”,确保选择物品 质优价廉、服务优良 的供应商,必要时应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招标或议标。 ( 4)采购人员购进低值易耗品时,应与保管人员交接, 保管人员对低值易耗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严格进行 验收 ,验收合格的, 入库 并 开具 《入库单》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应坚决退回。 ( 5) 采购人员报销采购票据时应附保管人员开具的《入库单》,否则财务部不得报销。 3.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使用和管理 ( 1)保管人员根据 “先进先出” 的原则办理领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 2)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实行每周一、 三、五统一领用 , 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 领用人 持 部门负责人签批的《领料单》 到保管人员处领取,保管人员做好入库、领用的台帐记录。 ( 3)保管人员应专门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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