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策略(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无旁贷,但在现行模式无法解决资金短缺这个瓶颈的时候,政府应该改变以往单纯投资者的角色,努力营造 良好的投资环境,拓宽投融资渠道,广泛吸引国内外各种资金投入。 政府首先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逐步完善一个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建设部宣布逐步放开非国有经济进入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的限制,各省市也纷纷出台经营性基础设施的投资政策措施,一时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成了各大投资商的关注焦点。 在发达国家,该领域就一直以其投资回报稳定,风险小而备受资金雄厚得投资者青睐。 但是,在我国这还是个新兴的话题,没有多少实际运作的经验,更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行规范。 在目前我国相关法 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其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包括业主变化、收费体系不健全以及各种政策的重大变化等。 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具有涉及投资金额巨大、投资的回收周期长等特点,因此,投资者对风险的考虑是放在首位的。 经营过程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使投资者感到风险难测,投资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是导致投资者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 制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政策 供、排水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只有达到 6%以上,才能吸引投资者介入。 而目前我国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具有极强的福利性及公益色彩,价格背离价值现象严重 ,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不到全国城市总数的一半,且征收标准低,连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与维护都难以维持,更不可能谈赢利。 经报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近日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在目前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基础上,以补偿运行成本、偿还贷款本息、实现微利及合理利润为目标,尽快将污水处理费调整到适当水平。 在一些重点整治流域,污水处理费已经达到了 /吨或以上的水平。 如果各地政府能够在全国水价改革精神的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推行 落实水价改革政策,可以预见在今后的几年内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将逐步提高到位,而该领域的投资回报水平趋于合理,全面推动水处理产业化、市场化指日可待。 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 目前还未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尚未建立,不正当的市场竞争和一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较严重。 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要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长期以来,由于受地区、行业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缺乏全国性的、开放的和规范有序的市场。 如大多数环保产品没有标准;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中回避招标和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现 象;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不允许外地环保产品或者环境服务进入本地市场,采取各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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