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泽医疗中心员工岗位任职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科、检验科等医技部门,医学工程部、总务科、财务部、计算机中心、采购供应部等行政后勤部门,受聘者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学历。 a. 技术主管(一级 ):负责科室某一领域管理工作,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备博士学位 工作满 1年 ;或 者具备硕士 学位 且本岗位 工作满 5年 ;或者本科以上 学历,任中级职称满3年。 具备上述条件担任班组长者优先考虑。 b. 技术专员(二级):专业从事某项重要而复杂的技术工作,硕士 学位 且 担任师级职称满3年;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师级职称满 4年;或者 担任 中级职称。 c. 技术 干事 (三级):从事某项技术工作,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 2 年;或者大专学历且从事专业工作满 3年;或者中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 4年。 d. 技术员 (四级):中专及以上学历,能胜任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属技术系列的部份科室岗位分类比较复杂,有从事诊断、技术、护理等岗位 的。 从事诊断工作具有医生系列职称的,参照首席医生负责制文件规定,设立首席诊断医生、主管诊断医生、诊断医生、轮转医生四个级别,一般 57位医生中设立 1位首席诊断医生, 1位主管诊断医生,任职条件与首席医生负责制文件相同。 TEZHQWHR02 从事技术工作具备技术职称的,每 510位技术人员设立技术主管 1名,技术专员若干名,技术员及技工数额不限。 医技科室从事护理岗位的职工,参照护理系列聘任。 药学专业设立药学主管、药学专员、药 剂 师、药剂员(工)四个岗位职级,具体任职条件参照技 术系列职级标准执行。 行政系列: 行政系列涵盖医院下列职能部门:院办、医务部、护理部、质改部、科教部、人力资源部、文化中心、监察审计科、服务中心、门诊部、工会办等部门。 行政兼职的职工根据个人意愿、科室意见选择一个系列聘任。 a. 行政主管(一级):承担科室部份领域管理职能,本科以上学历且工龄满 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 b. 行政专员(二级):专业从事某项重要职能工作,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且工龄满 4年以上;大专学历工龄满 6年者,中专学历工龄满 8年者。 c. 行政干事(三级):从事某项固定的职能工作, 本科以上学历且工龄满 3 年或 大 专学历且工龄满 4年以上。 d. 办事员(四级): 从事行政工作,中专 及 以上学历,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本系列破格晋级附加条件:在本部门内担任院部任命的行政管理人员,或有较好的医学背景的人员方可申请破格, 且 需岗位设置许可 并 在实际工作岗位承担某一领域职责。 工 勤 系列: 工 勤 系列涵盖全院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部门无专业技术职称的职工。 a. 技师(工人) (一级):必备条件须取得 技师资格证书, 同时具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或年龄 50 周 岁以上、学历初中 及 以上,且符合高级工聘用条件并被聘用满 5 年以上。 汽车驾驶技师还须在汽车驾驶岗位上工作满 20 年,持 A或 B类执照,安全行车 无事故连续 15年或累计安全驾驶 50 万公里以上。 b. 高级工(二级):必备条件须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要求工作年限 20 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 14 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 17 年以上;或在中级工岗位上工作满 5年。 c. 中级工(三级):必备条件须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同时要求工作年限 15 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 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 9 年以上; 或在初级工岗位上工作满 5年;或技校毕业时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转正定级后在专业对口TEZHQWHR02 工种岗位上工作满 5年。 d. 初级工(四级):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能胜任工作岗位,学历不限。 本系列破格晋级附加条件:在本部门内担任院部任命的行政管理人员,或有较好的医学背景的职工方可申请破格, 且 需岗位设置许可 并 在实际工作岗位承担某一领域职责。 本系列聘任职数:按《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规范和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即实行职数控 制,技师岗位数的聘任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技术工人数的 10%,高级工岗位数不超过 20%,中级工岗位数不超过 30%。 科室情况特殊的,科室提出申请由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确认。 8 破格晋升聘任 对象。 在部门岗位设置许可并推荐的情况下,个人提出申请并有较高承诺度,且个人近三年内考核成绩无 C、 D等级的。 晋级条件。 符合下列两条或以上的方可考虑破格晋升聘任: 近 3个年度考核有 2次 A级或有 1次院级优秀。 近 3个年度内获得院级及以上与个人工作业绩紧密相关的奖励荣誉。 实际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社会相对稀缺人才且工作特殊需要的。 在本院工作超过 25年且近 10年内没有院级及以上行政处分或重大安全事件者。 行政、工程系列的岗位破格晋升除上述条件外, 在 岗位设置许可的条件下, 还需具备以下情况 之一 : a. 在本部门内担任院部任命的行政管理人员; b. 有较好的医学背景。 晋级原则。 职级的破格一般只允许破一级。 申请破格二级的,需提交 中心(集团) 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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