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康医药化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因素; ⑹ 人的因素(心理、生理和行为因素等) ; ⑺ 机械伤害等物理性因素; ⑻ 对环境的可能影响; ⑼ 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六、评价组织 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 李一新 成员 :陈雷、钱建平、吴云健、朱德丰、薛洪、吴云芬、李君明、吴建平 风险评价小组负责每年对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一次风险评价 ,记录风险评价结果 ,制定重大风险控制清单,并将工作场所的主要危害因素和控制措施向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如遇公司的非常规作业活动的风险评价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给予指导和培训,以提高公司风险评价小组的评价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 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七、其它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法律、法规的获取与识别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证及时获取并识别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进行传达和执 行。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安全、环境、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和适用性确认和合规性评价。 3. 政策 熟悉、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要求。 4. 职责 公司安 保部 负责获取适用的安全、环境、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放到相关部门并对遵守情况监督检查。 4,2 公司其他各部门有义务将各自获取的适合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传递到安 保部。 安 保部 负责及时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并更新相关程序;各部门应遵守已经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各部门负责从安 保部 获 取本部门的适用性法律、法规台帐,并每年进行更新。 5. 工作过程 获取的途径与频率 国家主管部门。 专业报刊、专业网站。 咨询机构。 其他各部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 保部。 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获取一次。 适用性确认 适用性确认由安 保部 进行,确认的根据为: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有关;必须是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最新版本。 经确认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环境、健康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法律法规,安 保部将其填入台帐中;必要时并 摘录相关章节要求,编制成适用于公司的汇编资料。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发放与实施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安 保部 进行编号,发放;传达到各个部门,各部门接收到以后,必须及时反馈到安 保部。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做好培训记录,并在体系运行中严格遵守。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一定的安全知识才能管好企业的安全生产; 公司的中高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 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培训以达到 培训对象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职业危害预防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达到《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的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参加主管部门的强制培训,还要在平时的工作中自我提高安全生产的知识及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从 业人员安全教育教育 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生产有关的工作。 凡新进入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对培训人员要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规定。 从业人员必须了解与安全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了解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标准、规范;必须了解相关化学物资的危险特性,以及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熟悉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了解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灭火器、消防泵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知识和基本的防护知识。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上岗后的从业人员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再教育。 三、入厂三级安全 教育培训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 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一级) : 新工人入厂后,在分配到车间之前,首先进行厂级教育,厂级教育由 总经办 组织,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时间 48学时。 内容主要有: ① 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主要工艺过程; ②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 ③ 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④ 公司内主要危险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⑤ 新员工的安全心理教育; ⑥ 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⑦ 防火、防爆知识;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⑧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⑨ 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⑩ 新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厂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后分配到车间。 考试应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 : 由车间主任或者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员负责。 时间为 24 学时。 内容主要有: ① 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 ② 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 ③ 本车间危险部位及其注意事项,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④ 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状况及其注意事项; ⑤ 有 关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⑥ 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⑦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⑧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⑨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三级)教育 : 由班组长负责,时间为 8 学时。 主要内容有: ① 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② 新员工将要从事的工作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③ 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 产的具体要求; ④ 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⑤ 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⑥ 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⑦ 厂区、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⑧ 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班组教育结束后,还要组织新员工进行讨论,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新入厂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应按规定填写三级教育卡,受教育者本人和负责进行各级安全教育的负责人都要在卡上签字。 三级教 育卡一式两份,一份在安全 部 存档,一份由车间保管备查。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安监部门及车间发现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而担任工作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新入厂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顶岗。 凡属临时工、民工、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对临时工、民工、外包工、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 用部门负责委托安全 部 进行不少于 8 小时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本企业生产特点、入厂安全须知、从事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等,考核合格,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进入厂区办事、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太多。 教育内容: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四、日常安全 教育培训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安全讲话、报章杂志等多种形 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活动。 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地进行,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 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公司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车间领导每人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少于两次。 安全日活动主要内容有: ① 传达上级近期指示,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 ② 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③ 分析事故,查明原因、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④ 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知识教育。 ⑤ 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进行技术表演。 ⑥ 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竞赛。 ⑦ 发展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缺陷。 ⑧ 表彰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判各种错误倾向。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 (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 总经办 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 “安全作业证 ”内。 适时组织 “安全生产月 ”“安康杯 ”“国际环境日 ”活动,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 中层领导干部和班组长,在进行企业管理轮训时,必须有安全管理的内容,新聘任的领导干部由安全技术部门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教育。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 “安全作业证 ”内,方准上岗作业。 五、特殊 教育 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 范变更管理,消灭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避免由于变更失控而引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变更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定义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5.变更类型 工艺、技术变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2)原料介质变更; 3)工艺流程及 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5)操作规程的变更; 6)工艺参数的变更; 7)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6.职责 变更管理由安 保部 统一负责,并建立变更管理档 案。 各职能部门按照我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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