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捷塑胶电子公司离职管理工作指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雇 员工在职期间 (或试用期间 )因工作能力或其它自身条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时,公司得 以解雇。 解雇人员时由部门填写「离职申请单」并书明理由,呈权责主管签核后交 人事办理离职手续。 解雇课级以下人员须签至处级主管,课级 (含 )以上人员须签至公司最高主管。 解雇之人员依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资,于当天办妥各项交接手续后当日离厂。 开 除 6 . 员工严重触犯厂规或使公 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公司得以开除。 开除之人员由部门填 【 管制文件严禁自行影印 , 如需影印请洽文管中心 】 工 作 指 引 宏捷塑膠電子 (東莞 )有限公司 HPI Innovation (Dong Guan) CO.,LTD 文件编号 离职管理工作指引 页 次 WIHRD08 4OF 6 制订日期 本 文 页版次 A1 写「离职申请单」并书明理由,呈权责主管签核后交人事办理离职手续。 开除之课级以下人员需签至处级主管,课级 (含 )以上人员签至公司最高主管。 开除之人员扣除当月之薪资,于当天办妥各项交接手续后立即离厂,情 节严重有触犯 法规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自动离职 员工在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或离职未经批准情形下擅自离厂,或有公司规定之自离情 形者,视为自动离职。 但自动离职人员若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时,公司得以依法追究其责任。 自动离职人员经与部门确认后,人事即予以除名,不核计任何薪资。 辞 职 因故不能继续为公司服务而申请辞职者,需填写「离职申请单」呈权责主管签核。 (含 )以上人员申请离职须提前一个月,文员级以下人员申请离职 须提前十四天。 若辞工者未能按规定日期提出申请即要求离职,需按比例扣除薪资。 不叙等人员辞职须签至部门理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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