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浦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生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果中标人未能 按本须知第 或 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保证金,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 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开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0 第 2 篇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2020 年版)》。 第 3 篇 合同专用条款 发包人: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龙浦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监理人: 南平市路达公路监理服务有限公司。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 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 7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 纸 2 份 ,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 时,应自费复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提交数量为 3 套,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日内报送给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7 天内批复。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 7 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天内,向业主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义务 ( 1)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 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南平市相关法律、法规,并执行《福建省高速公路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南平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 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承包合同。 农民工工资由乙方造表报甲方审核,依据批复的计量由甲方按月 监督发放 ,支付比例原则上按计量款的 15%,不足部分由乙方自筹资金支付;凡因农民工工 21 资没发放到位引起其到项目部、业主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群体上访事件的,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起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同时每发生一次群体( 3人 以上)上访事件甲方对乙方处罚人民币壹万元。 为促使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到位,甲方按计量额的 2%最高限 20万元收取“农民工工资管理基金”,财务单设科目核算,用予交付浦城县劳动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农民工工资出现拖欠应急事项,或因农民工工资没能发放到位引起农民工到项目部、业主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群体上访事件,造成的所有罚款,经核实后凭据优先动用该基金,由甲方直接代付(下期计量款中补足)。 工程完工经公示满一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遗留问题后,如数退回,不计利息。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 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 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上述文件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 上述竣工工程资料应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 28 天内提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款。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履约担保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形式,将担保额资金划入发包人银行账户。 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低价风险保证金: 为招标人最高限价与中标价的差值;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形式,将资金划入发包人银行账户。 在承包人完成 工程并验收合格后 , 不计利息一次性退回。 不论承包人何种原因造成亏损或未能按照合同履约,则发包方有权使用该费用完成本工程或罚没其履约担保金和低价风险金。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 包给第三人。 22 联合体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并征得监理人、发包人同意。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技术管理骨干(“五大员”)及时到岗到位。 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 人应全额赔偿。 如承包人要求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必须经发包人或监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照下列标准课以违约金: —— 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 10 万元人民币; —— 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 5万元人民币;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有关主管部门发现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有重大失误或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 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照上述标准课以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 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支取。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乔、灌木苗要求由 发包人、 业主、监理到产地考查后才予以进场。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为: 无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 23 施。 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 才能投入使用。 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 无 临时占地的申请: 由承包人负责。 临时占地相关费用:该工程的所有临时用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施工用电的申请: 由承包人负责。 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将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施工用电费用:该工程的所有施工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 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 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将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民事问题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如在施工中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承包人须主动处理, 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将协助承包人协调。 发生费用时,由承包人 承担相关费用。 场内施工道路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为承包人。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使用其它承包人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的临时道路 和交通设施时,应相互协调、配合。 、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福建省、南平市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 24 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28 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 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 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 为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发包人按每期计量额的 1%收取工程安全保证金,单独挂账,不计息,发包人财务部单设科目核算。 特别情况急需安全用品时,由发包人统一集中采购发放,从安全管理基金中支付(下期计量款中补足)。 承包人工程完工人员设备退场后,如数退回余款。 合同进度计划 承 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发包人。 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审批。 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 承包人应于施工图会审后 7天内向发包单位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于每月的 25日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发包人应在 7 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绘制 并组织施工,同时接受监理人和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需经发包人同意批准。 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 款的约定办理。 25 (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超过原合同 30%的 ; ( 2)改变合 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 4)提供图纸延误; ( 5)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 6)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即使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并非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无权要求延长总工期。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 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对工作量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分别控制。 发包人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 交工。 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 ( 2)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14 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预计工期交工时,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 14天后,发包人可按第 款(见通用合同条款)终止对承包人的雇用,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 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 ( 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支付 1 千元人民币,时间自预定的竣工日期起到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按天计算。 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 发包人可以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或采用其他方法扣除此违约金。 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承包人须严格执行本招标文件 第二卷 第 四篇 《技术规范》有关条款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龙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福 26 建 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福建 省有关部门在施工期间新颁发实施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质量标准为优良。 清除不合格工程 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发包人的指示,发包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单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工程变更价款根据变更项目按下述原则确定: 1)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以支付 ; 2)合同中已有变更工程的项目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价格,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 4) 若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应重新分析和计算确定,具体如下: 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T B06022020)》相关子目(定额细目)计算直接工程费(工、料、机费合计)(工费按福建省预算编制规定 47 元 /工日;机械台班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T B06032020)》分析;料费单价采用合同《附表一》中的材料单价,缺项时参考《福建工 程造价信息》,如《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缺项双方可调查、询价,计算),取费按相同细目的基价计取10%作为新增单价上报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 该单价包含且不限于为完成施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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