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达现场处理;边远地区发生的于 十天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f) 被委派的技术人员或检验员应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的人担任,以保证服务质量。 g) 被委派的技术人员和检验员赴现场服务时,要根据“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的信息进行调查,调查时,必须仔细了解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原因。 属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给予退换;属顾客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要求顾客给予有偿服务。 h) 服务完毕后,被委派的技术人员和检验员,要在“顾客投诉及处理记录表”上的“处理实施情况”栏目中认真做好记录,并由顾客确认、签名。 i) 被委派的技术 人员和检验员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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